2004-11-27:朝阳教养院遭受的迫害
我去的时候,那里的环境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之前,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都要遭受非人的折磨,北票大法弟子刘学就被强迫弯腰,双手平举,裤子被扒下,用鞋底狠打臀部,渗出血抹上盐再毒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077.html
2004-01-15: 请看几则真实的案例。2003年6月25日,大法弟子赵国云(女,30多岁)被绑架,遭到北票市桥北派出所所长杜德增的残酷毒打(用铝合金),遍体鳞伤,大腿上各有两块黑紫黑紫的有大碗口那么大的伤,后背也有一块也是黑紫黑紫的,中间有一个坑。大法弟子刘学,居住在北票市冠山街,2000年末至2001年初,在朝阳西大营子教养院遭到非人摧残,被逼蹶着、脱下裤子,用鞋底猛打臀部,直至渗出血来,撒上盐再继续毒打。2003年4月19日,他遭到恶警用4、5根高压电棍的电击,遍体鳞伤,数天吃不下饭。10月22-23两日,恶警以试验新电棍为名对刘学等人进行了疯狂的轮番毒打和电击,浑身是伤、惨不忍睹,脸变型、脖子上又脱了一层皮。于秀玲,女,朝阳县大庙镇七城子村七组村民。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被关押的第六天,即2001年9月19日,上午八点,于秀玲被带到龙城公安分局。警察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到拒绝。当地的政保科长及警察于是对她不停地毒打,直到晚上九点左右。在十三个小时的酷刑折磨中,于秀玲手一直被铐在暖气片上,多次被几个人围殴,最后于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消息来源引用肇事相关人的对白称:这时有人说送医院抢救,另一人说:“别送医院,抢救不过来咱们没法交待。”于是他们从四楼窗户将于秀玲扔下,把她活活摔死,年仅32岁。当晚十二点左右,就匆忙将遗体送去火化。警察在火化前通知了于秀玲的丈夫冯殿祥,他们告诉他于秀玲是跳楼自杀,允许他见一面。由于警察急催火化,致使冯殿祥无法细查死者的伤势,只发现于秀玲的胳膊断了,臀部有青紫块。此间警察威胁想细查死因的冯说:“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分。” 事发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公安分局已召开会议,下令对外统一口径:声称于秀玲为跳楼自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27.html
2003-12-01: 在朝阳市西大营子北山,有一幢2002年上级拨专款370万元新建的所谓“教育转化综合楼”,其实是野蛮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的洗脑场所。教养院院长于万池、金玉成、程贺田(院长助理)、所谓的专管大队长戚永顺在此犯下了迫害大法修炼者的累累罪行。
法轮大法弟子不肯放弃信仰真善忍,不肯说假话,遭到了无法想象的折磨。2003年1月15日教养院组织二十多名干警和二十多名帮助人员(以犹大董国利、端文祥、于连坊、杨宝田为首的)对大法弟子发起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所谓“攻坚战”,决定“攻坚”七天七夜,不准大法弟子睡觉、不停止,不惜任何手段,逼写三书。其中有恶警金玉成、程贺田、戚永顺、高志国、杜磊,王文杰、于万波、杜学华、朱宝东、李福新、田树山、付峰、李梦秋等人,大法弟子韩锡敏、李捷春、倪俊华、杨修凡、刘学、闫旭光被连日的毒打、电击、折磨得奄奄一息,倪俊华的胳膊被恶警杜磊打的十个月后还抬不起来。
4月19日,恶警金玉成、程贺田、戚永顺、高志国、房金森、玟杰、于万波还有4名普教以“敏感日”为借口,对杨修凡、刘学、倪俊华施暴,同时用4~5根电棍电击一人,迫害得他三人遍体鳞伤,几天后都吃不下饭。
2003-11-21: 2003年4月29日下午,恶警利用多数法轮功学员外出劳动出工之机,集中在办公室对倪俊华、杨修凡、刘学等声明重新走入修炼的一批大法弟子,实施了3至7根电棍酷刑,其中一根塞到倪俊华口中达十几分钟之久。杨、刘的头脸、颈背遍体鳞伤,血痕累累,不堪入目。
2001-04-03: 以下是辽宁省朝阳市劳动教养院部份被劳教的大法弟子名单:
单宝贵 王健 吕大伟 刘学 柳春华 杨修凡 张垒 于国良
韩锡敖 王恩伟 马岩华 孟兆奎 杜世明 杜国峰 范庭印 董树华
刘向前 赵长福 赵亚春 李雨林 刘世伟 严寒冰 王英海
程汉祥 赵国志 裴成 杨春福 柴绪 王乐 冯殿清
毛永春 赵春义 刘振北 李景芳 王俊如 韩锡敏 左春德 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