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7:朝阳教养院遭受的迫害
我去的时候,那里的环境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之前,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都要遭受非人的折磨,北票大法弟子刘学就被强迫弯腰,双手平举,裤子被扒下,用鞋底狠打臀部,渗出血抹上盐再毒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077.html
2004-01-15: 请看几则真实的案例。2003年6月25日,大法弟子赵国云(女,30多岁)被绑架,遭到北票市桥北派出所所长杜德增的残酷毒打(用铝合金),遍体鳞伤,大腿上各有两块黑紫黑紫的有大碗口那么大的伤,后背也有一块也是黑紫黑紫的,中间有一个坑。大法弟子刘学,居住在北票市冠山街,2000年末至2001年初,在朝阳西大营子教养院遭到非人摧残,被逼蹶着、脱下裤子,用鞋底猛打臀部,直至渗出血来,撒上盐再继续毒打。2003年4月19日,他遭到恶警用4、5根高压电棍的电击,遍体鳞伤,数天吃不下饭。10月22-23两日,恶警以试验新电棍为名对刘学等人进行了疯狂的轮番毒打和电击,浑身是伤、惨不忍睹,脸变型、脖子上又脱了一层皮。于秀玲,女,朝阳县大庙镇七城子村七组村民。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被关押的第六天,即2001年9月19日,上午八点,于秀玲被带到龙城公安分局。警察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到拒绝。当地的政保科长及警察于是对她不停地毒打,直到晚上九点左右。在十三个小时的酷刑折磨中,于秀玲手一直被铐在暖气片上,多次被几个人围殴,最后于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消息来源引用肇事相关人的对白称:这时有人说送医院抢救,另一人说:“别送医院,抢救不过来咱们没法交待。”于是他们从四楼窗户将于秀玲扔下,把她活活摔死,年仅32岁。当晚十二点左右,就匆忙将遗体送去火化。警察在火化前通知了于秀玲的丈夫冯殿祥,他们告诉他于秀玲是跳楼自杀,允许他见一面。由于警察急催火化,致使冯殿祥无法细查死者的伤势,只发现于秀玲的胳膊断了,臀部有青紫块。此间警察威胁想细查死因的冯说:“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分。” 事发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公安分局已召开会议,下令对外统一口径:声称于秀玲为跳楼自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27.html
2003-12-01: 在朝阳市西大营子北山,有一幢2002年上级拨专款370万元新建的所谓“教育转化综合楼”,其实是野蛮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的洗脑场所。教养院院长于万池、金玉成、程贺田(院长助理)、所谓的专管大队长戚永顺在此犯下了迫害大法修炼者的累累罪行。
法轮大法弟子不肯放弃信仰真善忍,不肯说假话,遭到了无法想象的折磨。2003年1月15日教养院组织二十多名干警和二十多名帮助人员(以犹大董国利、端文祥、于连坊、杨宝田为首的)对大法弟子发起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所谓“攻坚战”,决定“攻坚”七天七夜,不准大法弟子睡觉、不停止,不惜任何手段,逼写三书。其中有恶警金玉成、程贺田、戚永顺、高志国、杜磊,王文杰、于万波、杜学华、朱宝东、李福新、田树山、付峰、李梦秋等人,大法弟子韩锡敏、李捷春、倪俊华、杨修凡、刘学、闫旭光被连日的毒打、电击、折磨得奄奄一息,倪俊华的胳膊被恶警杜磊打的十个月后还抬不起来。
4月19日,恶警金玉成、程贺田、戚永顺、高志国、房金森、玟杰、于万波还有4名普教以“敏感日”为借口,对杨修凡、刘学、倪俊华施暴,同时用4~5根电棍电击一人,迫害得他三人遍体鳞伤,几天后都吃不下饭。
2003-11-21: 2003年4月29日下午,恶警利用多数法轮功学员外出劳动出工之机,集中在办公室对倪俊华、杨修凡、刘学等声明重新走入修炼的一批大法弟子,实施了3至7根电棍酷刑,其中一根塞到倪俊华口中达十几分钟之久。杨、刘的头脸、颈背遍体鳞伤,血痕累累,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