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香(左一)和女儿 |
2022-08-05: 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高美香被骚扰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六点半,潍坊市新华路派出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高美香家骚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5/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7264.html
2019-09-15: 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高美香长期被监视跟踪
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高美香长期被监视、跟踪。监视者长期租房在一楼居住,居住在这里的是一女两男,每天还有其他外来人员最少四、五个,最近经常出没的车辆:其中有奎文公安分局的,有新华路派出所的,还有街办的,车牌:鲁V3960U、鲁VOA210、鲁V7978V、鲁VMH73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5/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1)-393334.html
2016-06-20: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一度被绑架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2016年5月3日中午在北宫佳乐家超市讲真相时被大虞派出所警察绑架,于当晚8点左右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0/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0268.html#1662003425-3
2016-04-13: ◇3月24日被绑架的山东潍坊高美香于4月8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26537.html#164130414-4
2016-04-07: 多次遭抄家、绑架 山东潍坊高美香又被押入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高美香出家门后被中共警察绑架到潍坊市新华路派出所,二十五日派出所警察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闯进高美香家中,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真相光盘、真相资料等。之后高美香又被绑架到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至今没有消息,情况令家人十分担忧。
高美香住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奎文基地,原是潍坊输油管道局单位的一名幼儿教师。
高美香未修炼大法前患有类风湿、腰椎盘突出等一身病。曾在七年当中走访了各个本城市和其它城市的大小医院,也尝试过很多偏方,但并有使她的病有所好转反而更差。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的一位朋友向她介绍了法轮功。通过在短短的两个星期内的学炼法轮功,她的身心有了明显的好转。于是高美香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了。
她通过修炼法轮功不仅身体好了,脾气也变好了,并且道德修养也提高了。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她的丈夫,他再也不用每天忙着做饭、上班、接送孩子、打扫卫生、护理病中的妻子……高美香主动把这些家务事都接管过来,让他专心上班。从此他们一家开始了幸福生活。
一九九九年九月,高美香因为要去北京上访,被迫停止工作两年多,经济损失四万多。在停止工作期间,高美香被强制在单位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和报纸,写揭批书和悔过书……他们甚至还想利用她的孩子去劝她放弃修炼。
在二零零五年一月的一天下午三点左右,潍坊奎文公安大队长刘金光、王强,还有一个姓张,再有一个是开发区派出所的片警,姓贾,他们闯进高美香家中,过了一会又来了三个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就开始抄家,抢走了电脑、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还有三百元人民币,和一百多元美金。并且把高美香带到了潍坊市洗脑班(新华路工业干校内),对她进行审讯。警察还曾盘问她的孩子,你家东西是哪来的;你还知道谁炼等等问题,并恐吓说,不说就不准上学了。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的一个周六的下午,高美香因给人讲真相被玄武街派出所绑架(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关押了两天一夜,关押期间被一直铐在铁椅子上,没有水和食物,后来她的丈夫交了四千元人民币才让回家。
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号下午,高美香出去交电费被俘烟山警察绑架,后又被潍城国保警察劫持到看潍坊市守所。十六天后被送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一年。警察不让家人接见,并且每天要求她做很多苦力,连上厕所的次数都被控制。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高美香发神韵光盘被南关派出所绑架,很快派出所便带人来家里抄家。警察从她家抄走了很多物品,有大法书、电脑、刻录机、EVD、真相资料、真相手机等等。高美香在派出所被强迫照相,她不配合结果双手被铐了三个多小时,手腕子之今还留有半寸伤疤。当天晚上被关押在潍坊看守所,一个月后被劫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一年后她并没有被释放回家,她被从劳教所直接劫持到了潍坊洗脑班(潍坊中共党校),恶人不让家人探望。
如今高美香又被绑架,她只是说句实实在在的真相,揭露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7/多次遭抄家、绑架-山东潍坊高美香又被押入看守所-326355.html
2016-04-03: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的法轮功学员高美香被迫害补充
3月24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的法轮功学员高美香(女,53岁)出去后,至今未归。后来得知,她被潍坊市新华路派出所绑架后,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不许家人朋友接见。家人到新华路派出所要人,警察以判刑来威胁家人。
潍坊市看守所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在水库路上,水库路与宝通街交叉口以南,水库路路东,位于潍坊市郊区,在火车站到南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103.html
2016-03-27: 潍坊大法弟子高美香失踪
山东潍坊大法弟子高美香,于3月24日上午出去讲真相,至今没回家,下落不明。请知情者提供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7/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5909.html
2013-06-22: 山东潍坊王吉林、高美香被“610”从劳教所劫持到洗脑班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王吉林、高美香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一个多月前,两人分别被恶徒从章丘第二劳教所、济南女子劳教所劫持到潍坊奎文区委邪党校洗脑班迫害至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2/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5693.html
2013-06-01: 劳教迫害期满 又被潍坊610恶人劫入洗脑班
山东潍坊610恶人伙同警察对被非法劳教到期的法轮功学员从劳教所直接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進行迫害。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1999年6月10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恶人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奎文区法轮功学员王吉林被非法劳教一年到期后,由奎文公安分局伙同北王尔庄恶人直接绑架到洗脑班(在奎文区委党校院内西南角红铁门内)继续進行迫害。
潍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美香被潍城警察劳教一年到期后又被直接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寒亭区法轮功学员袁青霞4月15日早上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警察恶人绑架到潍坊看守所,40天后由工作单位寒亭化纤厂的人伙同警察及家人直接绑架到寒亭朱里洗脑班進行迫害。
潍坊奎文法轮功学员王升华,4月15日早上被潍城公安国保大队以王民为首的恶警绑架到北关派出所地下室,晚上六点多又被绑架到潍坊看守所迫害40天后,去向不明,家人去洗脑班找那里的人说没有此人。
现在对于有工作单位的法轮功学员,610恶人伙同工作单位不法人员直接把人绑架到洗脑班,要求填表签字,并写出开始炼功时是谁叫炼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劳教迫害期满-又被潍坊610恶人劫入洗脑班-274755.html
2013-05-23: 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在洗脑班被迫害
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一年前因讲真相被绑架到山东省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本应于2013年5月20日回家,但当家人去接时,潍坊市610把高美香再次绑架到潍坊市洗脑班继续迫害。
潍坊市洗脑班地址:位于新华路与文化路之间的福寿街上,奎文区委党校院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3/-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4264.html
2012-07-01: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被非法劳教一年
山东潍坊潍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美香于六月一日被绑架到潍城公安分局。下午潍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赵某等人在河口社区居委会李桂霞的带领下,到高美香家非法抄家,并将高美香非法拘留一个月,于六月二十九日左右将她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59657.html
2012-06-03: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被绑架 家被抄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高美香(女,四十九岁)被绑架被绑架后,六月一日下午四点左右,大约十名左右便衣恶警闯到高美香家非法抄家,将家中的大法经书、电脑、刻录机、DVD、真相资料和周刊全部抢走,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3/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8407.html
2009-08-31: 潍坊大法弟子高美香被绑架
山东省潍坊大法弟子高美香,8月23日下午3点去交煤气费,直到24日早上8点未回家。24日下午高美香的女儿和女婿去派出所报案找人,派出所的片警说是送看守所去了。高美香的丈夫和女儿去看守所送衣物,看守所不收,只说要钱,她丈夫没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1/207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