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 临沂 郯城县 >> 张丙兰(张炳兰)

女, 37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临沂市郯城县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八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9-08-07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孙新娟
夫妻/父母: 张丙兰(张炳兰) 孙德建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10-20:山东沂蒙“官匪”恶行面面观(五)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接上文)中共体制下的官员蔑视法律、肆意横行,不讲法律、只讲政治,践踏法律、祸害一方,此种恶行在沂蒙山区比比皆是,自诩“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警察堕落成了残害百姓的打手帮凶和案犯。 .... 二十五、郯城县检法机关合谋构陷枉判孙德建、张炳兰夫妇 二零零九年夏季,郯城县茅茨村法轮功学员孙德建、张丙兰夫妇十六岁的女儿孙新娟在夏季考试期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0-04-02:山东郯城县茅茨村法轮功学员张炳兰、孙德建夫妇去年十一月遭郯城县法院非法判刑后,俩人亲属提出上诉。近日得知,法院通知家属,“二审”不再進行开庭审理。 2009年夏季,郯城县实验中学十六岁女生孙新娟从妈妈手里拿了几份真相资料,放在学校,想告诉老师、同学关于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希望他们不要被蒙蔽。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副校长徐祗路将此事向“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汇报,并指使班主任将孙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0-01-28:山东郯城县张炳兰、孙德建夫妇遭非法判刑 亲属提出上诉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夫妇近日遭郯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亲属已提出上诉。北京正义律师于一月二十一日会见临沂市中级法院法官。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法院对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夫妇進行非法庭审,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为大法弟子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大法弟子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官无罪释放。庭审法官无话可说,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0-01-20:夫妻二人同被判刑 美满家庭妻离子散 2009 年11月11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法院对郯城县东关镇茅茨村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夫妇進行非法庭审,北京市两位律师为大法弟子做了无罪辩护。2010 新年过后得知,郯城县法院不顾法律的尊严和法轮功学员遭受诬陷迫害的真实情况,非法重判大法弟子张炳兰有期徒刑8年半,重判大法弟子孙德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次判决的法院审判长:周振山、徐丽、检察院的公诉人: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0-01-11:看看到底是谁真正在犯罪? —— 临沂市郯城县法院非法判张炳兰、孙德建夫妇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2009年11月11日,临沂市郯城县法院对郯城县茅茨村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夫妇進行非法庭审,北京市周世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海与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两名大法弟子做了无罪辩护。近日得知,郯城县法院不顾法律的尊严和法轮功学员遭受诬陷迫害的真实情况,非法重判张炳兰有期徒刑8年半,孙德建有期徒刑3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9-11-25:郯城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被非法审判后仍在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山东郯城法院对郯城县茅茨村大法弟子张炳兰、孙德建夫妇進行非法审判。北京正义律师程海和李静林站在维护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角度,为两位大法弟子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律师公正的运用现行法律驳斥了公诉人对大法弟子的诬告,让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和大法弟子的亲属明确的从法律上认清了“信仰法轮功无罪”,“大法弟子讲真相无罪”,公诉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9-10-27:山东郯城县法院欲对张丙兰非法庭审 山东郯城县法院欲对法轮功学员张丙兰非法庭审。张丙兰一家三口现被迫害的关的关、走的走,妻离子散。 2009年6月9日,山东临沂市郯城县实验中学(郯城县第六中学)校长李培来,副校长徐祗路,向610恶告16岁女中学生孙新娟曾在学校放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并指使班主任将孙新娟送到东关派出所被非法监禁和审讯。 随后孙新娟的父母孙德建、张丙兰及七旬法轮功学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9-10-11:女中学生在校传播真相 父母遭绑架迫害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山东临沂市郯城县一个女中学生孙新娟,在学校放了几份关于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县“六一零”、国保大队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强行绑架了其父母孙德建、张丙兰夫妇和七旬老年法轮功学员马桂菊,并对他们非法关押。 年仅十六岁的孙新娟在遭受了警察的恐吓惊吓后,被郯城“六一零”关進临沂市洗脑班一个月,最后被迫失学外出打工谋生。 张丙兰一直被关押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09-08-07:孙新娟的父母孙德建、张丙兰被非法关進郯城县看守所。张丙兰一直绝食抗议迫害,孙德建则于一个月后被释放回家。目前,孙新娟的和母亲张丙兰仍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7/206021.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临沂 郯城县联系资料(区号: 539)

2019-08-14:
相关办案人员:
临沂市兰山区国保警察:刘合磊(13953953278)、孙德强;
临沂市洗脑班主任:苏伟, 15953900616 办公室:0539-2023610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王玉刚;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孟宪菊 0539-807668115666190018

临沂市公检法执法人员信息:
一、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邮编:276000;
1、法院院长:王胜, 0539-8965801、17605390077
2、副院长:马志晓,0539-8965802、15666190007
3、副院长:赫中勇, 0539-8965805、15666190009
4、副院长:李培青, 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副院长:刘西刚, 0539-8965807、15666190017
6、纪检组组长:张秀军, 0539-8965808、15666190013
7、诉讼中心主任:张朝霞, 0539-8965809、1566190016。
8、审判委员会委员:杨继秀,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办公室主任:卢海涛,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永涛, 0539-8965812、15666190079
11、刑事法官:李相元 0539-8321989、15666190209
12、刑事法官:王琴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3、刑事法官: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14、刑事法官:王建军 0539-8321279
15、审判员:王荣华,1396998006415666190208,办公室:0539-82235120539-8320511
16、监察室:曹瑞琪 15666190106

二、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邮编: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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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9)

2010-01-20:

部份电话:区号0539
郯城县“六一零”:
主任刘玉红 手机13905397758、办6084203、家6084303
郯城国保大队:办公室 6153212
队长刘凤堂 手机13805490212、家6153558 6153212
朱军 手机13969976688、家6153380
孙锦超 手机13905493719、家6153596
曲晓东 家 6130696
韩江雪 家 6153391
宋维亮 家62235281
徐新飞
郯城东关派出所:
所长徐春光 手机13869999099、办6153101、家6153528
高秀梅 手机13853991696、办6153103、家6226188
郯城县看守所:
所长 赵 波 手机13705492803、办6153470
杨首飞 手机13563927775、办6153480
临沂市洗脑班:
办公室 8329519
头目陈海 8184395、8185143
临沂市委“六一零”:
办公室 8111821
郯城县
徐丽
周振山
办公室…………………………6221056
传真……………………………6228005
工会……………………………6106761
政研室…………………………6105700
立案庭…………………………6108156
审监庭…………………………6226052
督查室…………………………6106076
法警大队………………………6105339
技术室…………………………6119078
刑事审判一庭…………………6221909
民一庭…………………………6221908
行政庭…………………………6223156
郯城镇法庭……………………6222541
郯城县检察院
检察院办公室…………………3012766
检察院(办公室)……………3012750
检察院公诉科………………3012752
检察院传真室…………………3012715
检察院(二科)………………3012756
检察院(反贪局)……………3012770
检察院大会议室………………3012793
检察院党组会议室……………3012791
检察院档案室…………………3012711
检察院渎侦局…………………3012796
检察院法警队………………—3012751
检察院反贪局…………………3012769
检察院房德虎…………………3012709
检察院改治处主任室…………3012789
检察院技术科…………………3012700
检察院监察室…………………3012781
检察院监所科…………………3012722
检察院监委会会议室…………3012792
检察院举报科…………………3012775
检察院控申科…………………3012776
检察院临解科…………………3012721
检察院门—卫值班室……………3012765
检察院民行科…………………3012733
检察院刑一科………………3012718
检察院行装科…………………3012759
检察院宣教科…………………3012782
检察院预防科…………………3012783
检察院侦监科主办二室………3012719
检察院侦监科主办三室………3012720
检察院侦监科主办一室………3012717
检察院职工食堂………………3012763
检察院主任室…………………3012768
经济科…………………………3012729
郯城县司法局
办公室…………………………6221817
局长室…………………………6220138
公证处…………………………6221306
法律服务热线……………………12348
郯城县普法办公室……………62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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