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31:◇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宋香凤7月21日结束8年冤刑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31/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1878.html
2013-09-29: 大连恶警孙秀权再行恶 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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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晨,时任庄河市兴达派出所所长的孙秀权等一帮恶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张丽开的宴席楼门外,谎称准备订席,骗开门后就开始非法抄家翻东西,之后把张丽绑架到派出所。紧接着孙秀权等又闯到法轮功学员宋香凤和老伴开的商店处乱翻一气,抢走大量财物。之后,又闯到宋香凤家里去翻,抢走一些私人物品和现金后,将宋香凤和老伴绑架到派出所。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宋香凤被庄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大北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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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9/大连恶警孙秀权再行恶-绑架四位法轮功学员-280462.html
2011-01-02: 大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大连地区仍被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处的法轮功学员近二百人;外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的也有四十多人。请大家补充和核实相关的信息,同时请大家关注这些被关押的同修和他们的家属。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绑架时间 被非法判刑时限 目前非法关押地点
宋香凤 女 不详 2009年7月24日 不详 不详 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大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234442.html
2009-11-23: 辽宁庄河市宋香凤被非法关押 律师受刁难
辽宁省庄河市天真商行店主宋香凤于2009年7月22日被警察绑架。2009年10月,庄河市法院刑事庭秘密开庭审理宋香凤一案,没有通知家属。2009年11月16日,宋香凤家属聘请的北京市律师到大连市看守所依法申请会见宋香凤,遭到大连市看守所刁难和阻挠。
2009年7月22日上午6点半左右庄河市兴达派出所一干警察在所长孙秀权的带领下,在未出示任何有效证件(警官证、搜查证)的情形下对天真商行进行强行搜查,在搜查后未给商行留下任何带走的钱、物收据或清单,并在未出示拘捕令情形下拘捕店主宋香凤。
2009年7月22日下午2点左右,宋香凤儿女去庄河市兴达派出所要求见一见母亲,该派出所所长以当事人已被解送至大连市看守所不在当地为借口予以拒绝,其子女坚持要见母亲遭致该所多名警察辱骂推搡。
2009年7月23日庄河市兴达派出所副所长李玉帅带着“逮捕令”到天真商行要求宋香凤家属签字,宋香凤儿子因气愤而拒绝签字,李在逮捕令上写上“其儿子拒绝签字”后带走逮捕令,未给家属留下任何书面通知或证明。
2009 年7月27日前后,庄河市兴达派出所两名警察带着“拘押令”到天真商行要求宋香凤家属签字并通知家属拘押宋香凤两个月,宋香凤儿媳妇因不熟悉情况拒绝签字,两名警察在拘押令上写上“拒绝签字——儿媳王晓冬”,之后两名警察带着拘押令离开,未给家属留下任何书面通知或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警察对居民搜查必须:
一、出示搜查证。
二、搜查证必须有本市公安局长的亲笔签字。
三、搜查证必须有所在辖区派出所所长亲笔签字。
四、搜查证必须列出两条、或两条以上怀疑或已确定犯罪事实。
五、必须由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协同。所抄走物品须列出清单,由居委会成员过目并签字。
庄河市兴达派出所警察的做法已构成了犯罪:
1:私闯民宅。(强行闯进屋)
2:执法犯法。(无证搜查)
3: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即非法拘禁罪。
4:先抓人再补办逮捕证,并罗织罪名。
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10月某日,庄河市法院刑事庭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形下秘密开庭审理宋香凤一案,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同样是违法行为。
2009 年11月16日,宋香凤家属聘请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兰志学和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张传利两位律师作为宋香凤的辩护律师,并签订委托协议。当日下午,家属与两位律师来到位于姚家的大连市看守所依法申请会见当事人宋香凤,大连市看守所作为执法机构却执法犯法,以所谓“上边”的命令为由,要求两位律师出示:1.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签订的委托协议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2.律师与当事人会见的申请函加盖律师协会印章(有不公开的秘密文件明确说明此项条款专门针对法轮功案件)。此举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其它相关法令。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大连市看守所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宋香凤及与宋香凤有相似状况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妨碍律师正常执业、剥夺律师依法会见的权利,是典型的对特殊群体选择性适用法律的违法行为。将“上边”指令与当地“规定”置于国家法令之上,在律师会见当事人这一点上,只有大连才有,其它各地无此状况。对此,宋香凤家属及律师保留投诉及控告权利,并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予以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立即纠正大连市看守所的违法行为。
2009年11月17日上午,宋香凤家属及律师到庄河市法院递交相关手续,法院相关人员深感意外,接下来不知怎办才好,甚至连宋香凤的起诉书都找不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3/213121.html
2009-08-01: 辽宁庄河市被绑架大法弟子消息补充
7月22日被绑架的宋香凤,28日被检察院批捕。
7月24日被绑架的徐淑芬被庄河市新华派出所送到金南路的戒毒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05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