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0: 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
黑龙江东宁县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诬判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后,四位法轮功学员要求上诉。日前律师到看守所内办理签字,下星期将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
其中七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被绑架的。当时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
法轮功学员苗福,则是在二月二日上午陪同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遭被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
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家属们一心要为亲人上诉,东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传发竟说家属没资格上诉。
在法庭上,可以看见苗福已经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四十多岁的人象个小老头,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苗福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当庭描述审讯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0/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262632.html
2012-08-27:请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 写给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庭长王传发及司法界人士的信
据海外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三年,吕玉兰、梁君志两年,许以力、张桂芹一年半。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这七个月以来,公检法人员根本不让家属见面。现在家属们一心上诉,又没有判决书,东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传发竟说家属没资格上诉。
事件缘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绑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警察又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董前勇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肖华辩护时说:肖华原患有风湿病、胃溃疡、脾肿大、肾炎、子宫瘤、严重结肠炎、严重痔疮、肝功能衰弱、脑外伤、眼花流泪、鼻炎、咽喉炎、四肢浮肿、胸膜炎、严重失眠、脑神经病等二十多种病,严重的惊吓型心脏病使她不能说话,医生说已经不能治了,可以修炼法轮功试试。而在她刚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时候,上述的这些疾病就全都神奇的好了。
董律师指出,本案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对一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们的宪法权利,也正确地面对自己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做出本案被告无罪的公正判决。
律师还指出,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也有表达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作为法轮功信仰者,谈论法轮功信仰是他们的权利;当今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每一个上网的人,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都可以把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文章、图片进行上传、下载、保存及互相交流。作为法轮功信仰者,同样具有这些平等权利。
北京李红秀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王喜和的辩护中也指出,王喜和信仰法轮功、进行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是属于宪法明确保护的,与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没有任何关联。
综上所述,作为法律职业人士,你肯定明白,法官的头上除了法律以外,没有别的上司。对于法轮功,无论是江泽民的讲话、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还是你的政治领导人的指示,抑或是政法委的密令,都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律判决的依据。
江泽民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陆续发出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指令,你也可能收到了来自各级政法委、“610”的口头通知或指令,不过出于对这场迫害难以为继的恐惧,恐怕没有人会给你任何书面命令,将来的一切都是你承担责任。
在《宪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中,都规定了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和检察官的独立检察权,《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面对正在发生的罪恶,面对法律的公平被权力者践踏的时候,作为法官,你是参与其中还是拒绝?
这个问题,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在大陆政法界,有许多明白了法轮功真相、目光远大者,已经在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学员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某地一法院副院长就说,他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有的法庭干脆裁定撤销判决,有的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此等义举,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一位正义律师曾面对法庭指出:“当法轮功被昭雪那一天来临时,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会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这样的拷问,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冥冥之中的上天,也在明察人间一切善恶。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不治天治”。百姓用纳税的钱养活了中共,它却践踏天理和法律精神,肆无忌惮地残酷迫害百姓,这样的政党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当今广传的“天灭中共”,以及超过一亿二千万的大陆民众声明“三退”(退党、退团、退队)的现象,就是清醒的人们顺应天理、为自己的未来作出的良知选择。这一亿二千万人中又有多少是你的同事,甚至上司呢?
在历史的进程走到了今天、中共政权已岌岌可危之时,请你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古训,作出或劝你的同事给上述法轮功学员作出一份公正的判决,也为自己抓住未来。
牡丹江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八月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7/请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262063.html
2012-08-11: 黑龙江东宁县邪党法院对八法轮功学员秘密非法宣判
黑龙江东宁县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经整整七个月。八月九日,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五位正义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判决书直接给了这八位法轮功学员。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这七个月以来,根本就不让家属见。现在家属们一心上诉又没有判决书,东宁法院刑厅厅长王传发竟厚颜无耻地说家属没资格上诉。被绑架的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情况: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梁君志三年,吕玉兰、肖华两年,许以力、张桂芹一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1/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1446.html
2012-07-15: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绑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五月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章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鉴于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身上有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苗福当庭描述审讯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甚至任意打断本案其他辩护人的发言,律师善意提醒,竟然以发司法建议相威胁。
一、王喜和驾自家车拉学员到道河镇发放资料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的西河村、岭后村、跃进村等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告诉村民法轮功是怎么回事,法轮功是被迫害的,让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
在跃进村林业检查站附近,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王巍、副所长张文贞、警察王路平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掠走车内大法资料等,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一月十日上午恶警对被绑架的学员非法抄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现今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身上有伤。
东宁县公安局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绑架批捕了,家住东宁镇房产八号楼,四十五岁的苗福;东宁镇北河沿村四十五岁的村民王喜和;家住东宁镇东升小区六十五岁的曹文波;东宁镇万鹿沟村四十九岁的梁君志;东宁镇暖泉一村四十七岁的村民许以利;道河镇小地营村五十二岁的肖华;东宁镇暖一村六十二岁的张桂芹;以及东宁镇妇联退休干部,家住东宁镇东苑A区,六十二岁的张桂芹。
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却能通过审查起诉!
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章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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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5/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260229.html
2012-07-02: 黑龙江东宁县法院非法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目前法院没有最终结果。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道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一月十日上午恶警对被绑架的学员非法抄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景,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景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景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黑龙江东宁县法院非法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259674.html
2008-09-20: 黑龙江省东宁县被绑架大法弟子情况补充
黑龙江省东宁县被绑架的六名大法弟子中,小孙、老高已被放回,韩美庆走脱,现曹文波、赵淑琴和隋春英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县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0/186194.html
2008-09-20: 黑龙江东宁县六名被抓大法弟子的情况补充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正,东宁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林晓伟带领4-5个警察,用万能钥匙把大法弟子曹文波家的房门打开,当时屋中有六名大法弟子在学法,有一名四十多岁(带修不修的),其馀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然后强行在曹文波家中搜查,把切刀、钉书器、刻录机、光盘、录音机等物件拿走,还有一些大法的书、冷表膜、像纸等多种物件都被拿走,后又过来了许多警察,同时搜查了韩美庆家,拿走了书和许多资料。然后把这六名大法弟子分成两伙带到二派和公安局,当天一名大法弟子韩美庆已闯出魔窟,其他大法弟子详情不知。
被抓大法弟子有曹文波(62岁)和妻子赵某某(60岁),隋春英(女、66岁),小孙(女、40多岁),老高(女、62岁),韩美庆(女、64岁,已释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0/186194.html
2008-09-18: 黑龙江省东宁县六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9月17日,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韩美庆、曹姓夫妻、小孙、隋姨和一位不知姓名的同修被绑架,一共去了十多名警察,详情等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8/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186080.html#08917233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