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兴和张月芹的小女儿何艳被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遭毒打情况危险,女婿孙锋利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
2010-07-29: 中共奥运以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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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超期羁押
案例1:孙锋利,男,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电工。
2008年7月 10日孙锋利被抓,截止到2008年12月10日,孙锋利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关押五个月。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属于严重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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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9/227271.html
2009-10-04: 中秋月圆时 何益兴一家四人身陷囹圄(图)
(明慧通讯员唐山报导)又是中秋月圆时,而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一家,不但无法团圆,全家甚至有四人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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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兴一家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抓走,可是唐山市路北检察院却不顾事实,违反法律程序,非法起诉。家人为他们请了辩护律师。
2009 年1月4日、5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再次对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及女婿孙锋利非法庭审,在四日对孙锋利的庭审中,两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论据充份的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理屈词穷。次日在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庭审中,四位律师更是义正词严的历数公、检、法办案中的种种执法犯法行为,庭审俨然成为对邪恶的审判,路北区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在法庭上,律师指出,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贡献,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与社会危害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同样不具备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此次开庭从上午九点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半结束。
面对律师铿锵有力的正义之辞,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此次庭审,法院只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其他人禁止入内。家属因表达对非法审理的抗议,拒绝出庭旁听。
事后,路北法院却直接下达判决书,非法判处何益兴有期徒刑七年,张月芹五年,孙锋利三年。更为荒唐的是,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
家属上诉到唐山中级法院,唐山市中级法院不敢开庭审理,暗箱操作,维持原判。目前,何益兴和孙峰利被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何家小女儿何艳仍被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4/209619.html
2009-05-13: 唐山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案例汇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810.html
2009-02-21: 何益兴、张月芹的亲属对唐山市路北区法院的控告
我妹妹张月芹、妹夫何益兴及其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一家四口于2008年7月10日无故被抓。被抓当时及后续事件中,执法部门存在明显执法犯法问题,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不顾法律和事实,枉法裁判,强行判处我妹妹、妹夫五年和七年有期徒刑,我特此对路北区法院及主审法官提出控告(刑事判决书:(2009)北刑初字第二号,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审理;主审法官:张雪峰;人民陪审员:文亮、赵玉兰)
一.违反事实,缺乏证据,执法犯法。
我妹妹张月芹、妹夫何益兴都是忠厚善良人,本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然而,2008年7月10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来个警察身着便衣,由大队长陈红带队无端闯到我妹妹家。他们用口香糖封住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后来又叫来两辆消防车,架云梯到六楼,砸碎她家南北两面玻璃窗,强行入室,抓走了何益兴夫妇。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连床都被掀翻,抄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六十多万元,其中绝大部份是我大外甥女何丹刚借来的生意款(有证人证言可以说明款项的来源),并开走何丹用于進货的面包车一辆。
由于钱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扩展店面的计划泡汤,债主追着要债。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国保东拉西扯拒不归还。一会说是海外资金,一会又说是非法集资,国保队长陈红干脆说“钱不给你们了”。2008年7月29日,时任路北国保副队长的许来生竟将何丹骗到路北分局,把她强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公安侦察阶段,由于证据不足,案卷被多次退回,最终以一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证据提起的公诉。更为荒唐的是,法庭之上法官张雪峰竟然以这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判案的事实依据。而按照相关法律,这张“证据销毁清单”不仅不能成为质证我妹妹、妹夫的有效证据,反而是路北公安销毁证据或伪造证据的犯罪铁证。因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明显是执法犯法!
二.违反法定程序,暗箱操作,非法开庭。
为了通过正常渠道,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我家人为何益兴夫妇聘请了律师。然而案子从路北公安分局、路北检察院一直到路北法院,律师多次前往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履行律师的正常职责,均被以“上级指示”为由无理拒绝。直至第一次开庭律师也没能会见到我妹妹夫妇。
在这种情况下,路北法院无视律师正当的延期开庭请求,于12月19日强行开庭,并且只给了家属两个名额其他任何人不许旁听。法院一方面对我妹妹、妹夫隐瞒家里为他们请了律师的事实,另一方面谎称当事人要自己辩护,想把家属聘请的律师拒之门外。它们居然想通过暗箱操作,促成其非法开庭。
“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都有明确规定:自公安侦察阶段辩护律师就有权会见当事人,根本不需要侦察机关的审查和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而对于“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局竟指令看守所不予执行,是严重的执法犯法。这不仅违反“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而且违反了宪法,属于违宪行为,情节十分严重!
路北法院明知上述情况却强行开庭,并且明显存在对我妹妹的诱供嫌疑,其行为实质是在配合看守所的违法行为,法官张雪峰的做法已构成非法开庭。所谓的庭审也不过是在走过场,连基本的会见都无法实现,公正审理更无从谈起。这导致当事人获取辩护权利的丧失,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亵渎了法律的神圣。
之后,路北法院又于1月5日重新开庭。一次审理,两次开庭,作出一个判决,这本身已构成违法。
三.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
我妹妹、妹夫是一对年过花甲的善良老人,就因为他们炼习法轮功祛病健身,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在家里平白无故的就被抓走,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处五年和七年徒刑。他们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怎么破坏的法律实施?破坏的行为和后果是甚么?!这不明摆着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吗?!
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也谘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可以得出确切的结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炼习法轮功违法。我国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来没有在任何法律文件或者司法解释中将法轮功列为邪教组织。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修炼者是适用法律错误。正如辽宁律师王永航在给两高的公开信中指出,由于各级公检法人员在实践中对刑法300条第一款理解和适用的错误,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
2、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3、《刑法》第300条是97年公布的,而对法轮功的打压始于1999年,所以刑法第300条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4、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依据的所谓内部通知、内部定性本身就是违法的,而操控政法部门的“610”办公室更是一个凌驾法律之上类似于文革小组的非法组织。
控告要求: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路北法院涉嫌渎职犯罪属贵院管辖。因此,我请求贵院秉公执法,依法作出处理,并按法律规定时间给予答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安宁,社会稳定,而法律则是良好社会秩序的保障,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条件。如果法制得不到维护,连执法机关和执法者都在违法,那不但社会稳定无从谈起,而且这是从根本上颠覆国家的政权,这样做的人才是犯了大罪。
我妹妹一家的遭遇,即使一个根本不明白法律的人也完全能够辨明孰是孰非,而某些执法者却非要知其不可而为之,知其不义而为之,这才是让我们痛心的。他们把我的亲人送上法庭的同时也把他们自己置于了良知和道义的审判之下。有道是:一时输赢可凭力,千秋万代在于理。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一切被归正之时,他们将如何承担这一切的后果?
我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人不能太短视,更不能因为蝇头小利昧了良心,否则后患无穷。所以,我由衷希望您作为一方领导能充份发挥自身的能力,及时制止纠正上述一系列违法行为,这也是为他们负责啊。我想,公务人员只有真正依法办事才是为国家社稷着眼;只有我们大家做事都从良心出发,不论甚么时候都能一直守住做人的良知和底线,社会才可能走向真正的和谐,这样的人也才配拥有真正的幸福。
此 致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
2009年2月
抄送:路北区人大主任
唐山市人大主任
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人大主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1/195846.html
2009-01-19: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奴役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中旬,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现知道的有十名, 女学员七名:张月芹、焦雪梅、杨淑芝、刘小玲、赵雅彬、秦朋珍、骆智剑;男学员三名:孙锋利、刘国耀、何益兴。除刘国耀之外,九人都已被非法开庭。
看守所强迫里面所有被关押的人干搓棉签的活儿,搓好后装到塑料袋(包)里,每包一百根左右,最后送到商场或医院。关押人员都是在监室的瓷砖地上搓棉签,一点不卫生,更谈不上消毒。每人三、两天就得完成四百小包的棉签活儿。
里面还干过插塑料花的活,塑料花发出难闻的臭味儿,抖落的花絮到处都是,对人身体有害,每人三、两天就得完成五十束插花的活儿。
关押的人每天早上吃稀水的玉米面粥,中午一个馒头加一碗菜汤,菜汤油很少。晚上和中午一样。
法轮功学员有的不配合看守所的这种违法的要求就受到看守所的打压。骆智剑曾被第一看守所管理监室的女警员霍纪霞、唐丽、孙亚梅迫害,如给骆智剑戴二十一天手铐、脚镣,上“死人床” 一天。参与殴打骆智剑的犯人有同监室的高敬宾、姜江荣、还有502监室一姓付的女犯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霍纪霞让同室犯人把骆智剑拽到厕所,拽掉许多头发,连棉衣领子都被拽掉了。以后半个月每天被迫在厕所呆四个小时。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月期间,因不参加劳动,被惩罚每晚九点到半夜一点半站着值班达两个月之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9/193767.html
2009-01-12: 何益兴一家遭迫害,律师当庭历数执法者违法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于一月四日、五日再次对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及女婿孙锋利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严词历数公、检、法人员对何益兴一家的种种犯法行为,所谓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
原本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和十九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已就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婿孙锋利的案件進行非法庭审。但由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以“上级的命令”为理由,始终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致使律师的代理工作无法正常進行,律师及其代理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在律师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未果情况下,律师及家属拒绝出庭表示抗议。因此两次开庭都草草收场。
在家属的不断投诉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唐山路北区法院被迫作出让步,允许律师会见,并于元月四、五两日从新开庭。
在四日对孙锋利的庭审中,两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理据充份的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理屈词穷。次日在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庭审中,四位律师更是义正词严的例数公、检、法办案中的种种执法犯法行为,使庭审俨然成为对邪恶的审判,路北区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明确指出,目前为止公安部门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其中没有法轮功。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
律师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据。凡是与它相牴触的法律和文件都会因违宪而失效。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又从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上剖析法轮功修炼者的动机和行为,指出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客观上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贡献,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与社会危害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同样不具备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此次开庭从上午九点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半结束。
在元月五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要主审法官张雪松回避。律师认为,在司法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律师及其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律师提出延期开庭请求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张雪松仍然强行于原定日期开庭,就如同是种种违法行为的帮凶和共谋,公正审理无从谈起。
法官十分尴尬,去找院长请示,结果休庭一个多小时,法院没有作出答覆。
在随后的庭审中,律师历数司法部门执法犯法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案件重要证据销毁,违犯了刑诉法而涉嫌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损毁。使用尚且不准,竟然敢销毁,而且法制部门有“销毁物品清单”,可谓是无法无天。
律师同时指出,案卷当初由公安局移送检察院时就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驳回,在没作任何补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检方强行起诉同样是违法。
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山司法部门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都不讲,而只以领导意志唯马首是瞻,是在“利用迷信领导破坏法律实施”。法制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保障。如果连执法机关都在公然犯法,这无异于从根本上颠覆国家的政权。
面对律师铿锵有力的正义之辞,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此次庭审,法院只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其他人禁止入内。家属因表达对非法审理的抗议仍然拒绝出庭旁听。当日很多大法弟子来到法院外予以声援。
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是零八年七月十日奥运前夕当局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中被捕的。当日,唐山路北区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架消防车的云梯升到六楼、破窗入室绑架了家中的两位老人,并非法抄家,抢走包括大女儿何丹生意款在内的六十多万元现金、还有两辆汽车。在此后的数月里,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人员一直寻找藉口拒绝归还钱物,意欲侵吞。在家属、亲友的四处投诉和国内外正义舆论的谴责下,国保大队已于日前将钱款和汽车归还了家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193369.html
2009-01-05: 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邪恶对任何一个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对大法的迫害。2009年1月4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将对大法弟子孙锋利非法开庭;5日将对大法弟子何益兴、张月芹夫妇非法开庭,同时也因为这两个案件都与省公安和610有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5/192893.html
2008-12-18: 唐山法官张雪峰违法开庭、剥夺当事人辩护权
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下,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不顾辩护律师递交的延期开庭申请,于12月15日上午非法强行开庭审理法轮功修炼者孙锋利一案。对此,家属和辩护律师表示强烈抗议,拒绝出庭。所谓庭审只草草進行了三十多分钟便收场。
当日上午八点多钟,家属和律师来到路北法院时,只见大门紧闭,几个穿便衣的人守在门里。几经交涉,律师和两位家属才得以進入法院。两位辩护律师找到主审法官张雪峰,向其表明因律师不能会见当事人,他们的辩护职责无法得到履行,公正审理更得不到保障,因此要求延期开庭,但被张雪峰拒绝。
律师指出,在律师会见权被非法剥夺、律师投诉控告正在進行之中的情况下执意开庭,其实就是以实际行动配合看守所人员的违法犯罪,剥夺被告人孙锋利的辩护权,严重伤害了法院和法律的权威!
法庭内,孙锋利的母亲也要求法官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但同样被张雪峰粗暴拒绝,孙锋利母亲等当即退庭,以示对非法审判的强烈抗议。
路北伪法院原企图在12月10日非法开庭审理大法修炼者孙锋利一案,在家属和律师的抗议下被迫取消了开庭。孙锋利的两位律师于11日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申请书,要求实现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后再行开庭。
与此同时,孙锋利的母亲多次到唐山市信访接待处、市人大信访办公室等部门投诉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剥夺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市信访接待处的工作人员露骨的说:请律师也没用,法轮功的案子特殊处理。
孙锋利的律师表示:这个庭审如此的非法,我们不可能让他们这么下去。法官作为一个法律的专业人员、作为一个法律的维护者,看守所的警察也是国家公职人员,他们竟如此的践踏法律,那么这种情况继续容忍下去,我们还怎么生活,我们还有甚么保障?!所以这个权利我们一定要争取下去,对他们这个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要控告!
据悉,孙锋利的家属也在继续努力让更多的世人认清中共法制的虚伪和邪恶,并且要求无罪释放孙锋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8/191793.html
2008-12-15: 一个原本美满家庭的悲惨遭遇——唐山市中共公检法部门是这样“为民执法”的
河北省唐山市电厂退休干部何益兴和妻子张月芹,为人耿直、忠厚、善良。夫妻俩都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安享晚年。他们膝下有两个女儿,孝顺、贤淑,一家人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家庭生活和睦,其乐融融。然而,意想不到的灾难却突然降临到这个美满的家庭……
一、便衣警察架云梯破窗入室绑架
2008年7月10日上午,在市“610”和市公安局的授意下,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来个警察身着便衣,由大队长陈红带队,无端闯到何益兴、张月芹家。他们用口香糖封住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后来又叫来两辆消防车,架升降云梯到六楼,砸碎何家南北两面玻璃窗,强行入室,绑架了两位老人。
这伙所谓的“公安警察”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楼下的一名路人大打出手,之后又反诬这位名叫刘国耀的路人妨碍公务,把他也抓進了看守所,关押至今。
当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还派人到唐山新区热电厂和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分别绑架了正在上班的何益兴的二女儿何艳和二女婿孙锋利。
二、恶警抢走现金六十多万,劫持汽车两辆,意欲侵吞
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连床都被掀翻,抢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抢走何家大女儿何丹借来的生意款六十多万元(有证人证言可以说明款项的来源)、抢走何丹用于進货的面包车一辆,同时也将二女婿孙锋利停在厂内的轿车一辆抢走。
由于钱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扩展店面的计划泡汤,债主追着要债。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国保东拉西扯拒不归还。一会声称怀疑是海外资金,一会又说怀疑是非法集资,国保队长陈红干脆说“钱不给你们了”。
2008年7月29日,路北国保副队长许来生竟将何丹骗到路北分局,把她强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时至今日,所有钱物既没有退还家属,也没有随案件转呈检察院,仍然被路北国保非法扣压,显然意欲侵吞。
三、路北检察院罗织罪名、非法起诉
由于证据不足,路北公安分局递交的何益兴、张月芹的案卷几次被路北检察院退回。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路北公安分局就不能再進行递卷。然而他们上下串通,强行把案卷递到了路北检察院,并与路北检察院勾结,给两位老人安了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進行了非法起诉。人们不禁要问:何益兴和张月芹是两个身居家中的善良老人,他们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甚么法律实施?如何破坏的法律实施?破坏的手段和后果又是甚么样的?!
目前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任意被冠以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完全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倡导真善忍,既没教,更不邪,何谈“邪教”呢?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被江泽民和中共党报非法定性,没有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完全是江泽民个人以中共总书记的身份,利用国家机器,违反国家法律程序進行的私人违法犯罪行为。邪教定义的内容与法轮功根本不沾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那个“两高”的所谓司法解释更属违反宪法的无效解释,因为“两高”只有司法解释权而无法律解释权,无权解释甚么是邪教或邪教组织。
四、二女儿何艳被劳教迫害致吐血、便血
何家二女儿何艳2008年8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短短两三个月,原本健康、阳光的青年被迫害的得了心脏病并出现吐血、便血现象,已危及生命。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未果。恶狱警陆海存、杨海凤等还态度蛮横的阻挠家属会见,并且不许代理律师会见何艳。
据知情者透露:开平劳教所经常采用长时间罚站体罚、不许睡觉、甚至暴力殴打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前些年这里经常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的消息传出。
五、阻扰律师会见当事人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婿孙锋利的案子都已到了法院,家人都为他们聘请了律师。但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却一直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路北法院通知家属:公开开庭审理孙锋利的案子,但却只给两个旁听名额,其馀人不许旁听。
从公安局、检察院到法院;从看守所到劳教所,它们都是以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面目出现的,然而上述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公然的违法犯罪,是在执法犯法。
让人们感到痛心的不仅仅是坚持信仰的善良人受到的种种迫害,更是因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都是吃着国家俸禄、受着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假借国家的名义、打着法律的幌子在光天化日下公然進行的。
一个社会如果是非颠倒、善恶不分;如果把“真善忍”指作邪的,把修心向善的人作为打压的对像;如果法制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那么后果会是甚么呢?那将是灾难性的,它会殃及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会祸及我们的子孙后代。呼吁所有的善良人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认清这场迫害的邪恶,身体力行抵制迫害,既是为公义,也是为自己。
特别奉劝那些为了眼前一点蝇头小利而助纣为虐的人,赶快抓紧时间救赎自己,千万不要与良善和正义为敌,那样最终毁的是自己!其实,当前一个生命在良知道义上做出正确选择,也是在为自己奠定美好的未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5/191640.html
2008-12-13: 唐山市法院延期对孙锋利的非法开庭始末
河北唐山市法院原定十二月十日对法轮功学员孙锋利非法开庭。孙锋利家人聘请的二位律师对法院未能按照法律程序送达开庭通知、及看守所始终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律师强烈要求延期开庭。法庭只好宣布延期。
十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十分,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到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再次遭恶警无礼拒绝。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据理力争,先后与两个所长孙彦颂和刘某進行了近一个小时的交涉,作为执法人员的看守所所长竟找不到一句法律上的依据,只是不断的说着“我们听上级领导的”、“不用跟我们讲法律”、“市局说不让见”和“上边说不转化的法轮功分子不让会见”等荒谬可笑的说辞。
下午两点多,孙锋利的两位律师到市委投诉,首先被安排到市委接待室,三言两语之后,被建议到市委信访办。在信访办,二位律师又被告知,如果想向市委书记反映情况,只能通过寄信的方式才能收到。于是两个律师马上分别给市委书记赵勇寄出了特快专递,特快专递号为EG593781345CNEG593781376CN。随后到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第二接待处继续投诉,一个陆姓和一个李姓的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听了情况,提供了了联系电话0315-2803242。然后律师又到市纪检委,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反映情况,并说此事归市公安局管,并提供了联系电话0315-12388。到了市公安局,门卫通知纪检委(督察)的人出来接待,也只被告知了联系电话0315-2530130、2530136。律师后来又到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反渎职侵权监察局综合处的柴姓工作人员接待了二位律师,答应尽快反映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0315-2826059。
下午四点后,孙锋利的律师以一直未能正常会见当事人和法院没有送达开庭通知书为由,与家属共同强烈要求延期开庭。
十二月十日上午,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锋利的代理律师挨个拨打了九日投诉部门提供的几个联系电话,这些部门接到电话后都说正在调查此事。
同日,孙锋利的母亲一大早儿就来到了唐山市路北法院,只见五、六个法警守在了法院的大门口,而平日里一直敞开的大门现在却一反常规的紧闭着,很多来办事的人都被挡在了门外。法警提示,凡是需要入内办事的必须先打电话联系,让相关人员出来接人,否则一律不准入内。于是孙锋利的母亲拨通了负责此案的法官张雪峰的电话,张雪峰则只让律师参与开庭。而前一天,因法院未能按照法律程序送达开庭通知、看守所始终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二位律师表示强烈抗议,要求推迟开庭。
九点钟左右,非法押送孙锋利的囚车驶入唐山路北法院,孙锋利的母亲见到后情绪非常激动,开始在门口向周围的法警和群众哭诉孙锋利的相关情况。了解了孙锋利的情况后,围观人员纷纷表示理解,有人指着法警说:“你们凭甚么这么对待他们?!”也有人说:“孙锋利是我们单位最好的班长。”还有人干脆大骂公安:“甚么好事儿都不干,就是狗腿子!”面对围观群众的指责与家属的哭诉,本来言行强硬的几个法警脸色渐渐有所变化,似有同情与歉意。
十几分钟后,律师仍未出现,法官张雪峰只能出来宣布说:“开庭日期推迟,具体日期等候通知。”看到正在哭诉的孙锋利的母亲,说:“不要再闹了,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当时家属向他要求会见孙锋利,他只说了一句“不管”就转身走了。
又过了几分钟,非法押送孙锋利的囚车从路北法院大门开出,随后又有两辆不明身份的黑色高级小轿车缓缓驶出路北法院,其中一辆车内坐着本案的公诉人──路北检察院的检察长李志强。随即,路北法院的大门恢复了常开的状态。
当日下午十四时许,孙锋利的两位代理律师再次来到了看守所,继续要求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孙锋利。然而往日只要出示证件即可進入的第一看守所,今天却有门卫拦住了证件齐全的两位律师、拒不开门。律师与其据理力争,门卫向所内领导打了几个电话后,仍说不许進入。律师见看守所人员蛮不讲理,不得已强行闯入看守所大院,再次见到了第一看守所的所长孙彦颂和副所长张庆海。律师表明来意后,孙彦颂说:“不要跟我们讲法律,讲法律没用,我们只是按照上边的要求在做,愿意告你们就告去。”
下午晚些时候,孙锋利的家属接到电话通知,到路北公安分局开回孙锋利的汽车。
孙锋利于2008年7月10日遭唐山市路北分局陈红等恶警察入屋绑架,同时被绑架还有孙锋利的妻子何艳及岳母岳父。恶警是架消防云梯打碎玻璃,撬坏门窗,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抢劫了贵重物品及六十五万元现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3/191547.html
2008-12-10: 河北唐山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锋利非法开庭
近日传出消息,十二月十日上午,在河北省“六一零”、公安厅的督办下,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将对今年七月十日被抓的当地法轮功学员孙锋利進行非法开庭审理。
截止到开庭日期,孙锋利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度过整整五个月的时间。按照大陆的法律,已经属于严重超期羁押。据了解,孙锋利被抓后,其父母已于七月底为他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然而,在过去四个多月的时间里,依法行使律师职责的两位律师除两次因看守所“失误”,短暂的见到了当事人外,无论案卷被送到了检察院还是法院,看守所一直以“上边命令”为由,多次拒绝律师会见孙锋利。当律师问及“上边”是哪里,是哪个人的时候,阻挡者一般不作正面回答或者说“北京”、“中央”以及“河北省六一零”、“唐山市六一零”,而且从未出示任何相关文件。当家属想了解情况时,看守所政秘科的人一会儿说“这是刑事问题”,一会儿又说是 “政治问题”,但从未拿出相关文件证明。时值开庭在即,不但律师仍未能按照法定程序会见自己的当事人,而且法院告诉家属,开庭时只有两个家属席位,其馀全被市“六一零”及其相关人员占据。
中国大陆一直是以法制国家自称的,但根据以上事实,无需法律界专家,任何一个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会发现,是执法者在做着违法的事情,而且做的明目张胆。然而,以上提到的非法执法才仅仅是发生在孙锋利身上的一部份。
七月十日,刚刚参加完比武考试的孙锋利(河北省唐山市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电工)就在出门时,被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然后于当日被抄家。家住六层的孙锋利家被抄时,就住在本楼一层的父母却未被通知。事后得知,警察是找了开锁公司撬门而入的,而且抄家清单也没在当时让孙的父母确认签字。事隔几日后,警察又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二次非法抄家,拆走了卫星电视接收器,而后又到工作单位强行开走孙锋利的汽车。
同为法轮功学员的孙锋利的妻子何艳也于同日在其工作单位(唐山市新区电厂)被非法抓走,理由是在何艳的手提包里发现了几张印有“天灭中共,退党平安”的纸币,而后于八月初被送往唐山市开平区劳教所劳教两年。目前,何艳出现严重便血、吐血和心律过速症状,手脚抖动(被抓前从未有此病史),而且已至少先后两次被送到医院检查。在病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仍未得到释放,而且劳教所在病重期间,竟以“尚未转化”为由一直拒绝家属会见,并有某干警扬言“想出去,没门儿!”
我们知道,在当今的中国大陆还有千千万万普通国人在遭受着孙锋利一样的苦难;在那里,执法者与邪党同谋的非法行为仍在难以置信的存在并延续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0/191391.html
2008-12-07: 唐山市路北区伪法院预谋陷害大法弟子骆智剑、孙锋利
十二月九日、十日两天,河北省610、公安厅将督办唐山市路北区伪法院分别非法审判大法弟子骆智剑(九日)、孙锋利(十日)。这两位大法弟子都已经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近五个月,属于严重超期羁押,而且曾遭诱供和恐吓,而且无论卷宗被送到检察院还是法院,恶警一直以所谓“上边命令”为由,多次拒绝律师会见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时值开庭,却又告诉家属,只能两人参与旁听,其馀位置被610及其相关人员占据。现紧急呼吁:海内外同修正念加持,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揭露邪恶,营救同修。
案情回顾:1、孙锋利,河北省唐山市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电工。得法前曾得严重的荨麻疹,各处医治无效,得法后病症全无,而且一改赌、斗的坏习惯,成了单位技术高超的年轻班长。七月十日上午正在工作时被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于当日被非法抄家。抄家时明明其父母就在楼下,恶警却不通知,而是找来开锁公司偷偷开门抢劫,而且事后二次抄家,抢走了卫星电视接收器,后又到工作单位强行开走孙锋利的汽车。八月份河北省610专门派人诱供转化。其妻何艳也于七月十日工作中被非法抓捕,八月份被非法劳教两年,现已出现吐血、便血和心脏病等症状,但邪恶仍继续迫害。
2、骆智剑,36周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现就职唐钢设计院做设计工作。骆智剑从小性格非常自闭,不爱和人交往,同时患有严重神经衰弱和肠胃毛病。骆智剑学大法后,博大精深的法理使她的心结慢慢溶化了。她严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要求自己。遇事多考虑别人,还主动帮助生活困难的人。她变的乐观、开朗,利益上也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法被邪党诬蔑迫害后,骆智剑为让世人明真相,免遭淘汰,向民众发放资料,但于七月六日被非法抓捕。几天后,骆智剑的丈夫刘国耀也在串门时被非法抓捕,并被抢走四万两千多元现金,恶警抢走他的汽车和一张建设银行信用卡(但抢劫者拒不承认曾抢银行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7/191233.html
2008-10-18: 唐山警察劫持一家四口
2008年7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轮功学员张月芹、何益兴夫妇以及女儿何艳、女婿孙峰利一家四口无端遭到唐山市路北分局警察绑架。恶警们打碎玻璃,撬坏门窗,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抢劫了贵重物品及六十多万元现金(张月芹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在一家四口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期间,河北省610办公室曾来了一专案组专门对一家四口人進行强制“洗脑”,并迷惑他们说:你们不是讲善吗?你们被关押,给家里造成多大伤害?还逼迫他们写不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真是典型的强盗逻辑——甚么坏事都干尽了,回过头还要说你的不是。在7月间,张月芹被第一看守所上“死人床”酷刑。
8月13日第一看守所以所谓上级规定等种种理由拒绝律师接见张月芹、何益兴夫妇。9月27日下午,律师到开平劳教所给何艳送复议信函,让她签字。一王姓科长说“必须到省里开信,我们不归唐山管”。然后拿走了律师的身份证和律师证,40多分钟后和一胖警察一同出现,律师说明来意要见当事人,胖警察说必须要复议书的原件。还说律师证上钢印不清楚,无法辨认真假。律师说可以根据律师证上的号码到网上核实,他说“我们不上网”就一口回绝。
10月6日上午,其家人到唐山路北检察院问明情况,副科长张树礼说因卷宗有问题,不让律师接见。但从中得知张月芹、何益兴夫妇的案子以所谓的证据不足曾多次驳回到唐山市路北分局。经过努力,当天下午,孙峰利的辩护律师见到了孙峰利,并告诉孙峰利要为他做无罪辩护。
10月8日上午去,家人去开平劳教所看望何艳,劳教所警察陆海存、杨海凤以何艳不写保证为由,在正常接见日不允许家人接见。当家人责问他们违法时,杨海凤可笑的说:“你们攻击中国法律,出去。”
因为信仰“真、善、忍”,张月芹一家人遭受的迫害不止这一次。1999年,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何益兴被厂里降级降职,并被软禁;张月芹被关在厂里几个月。2001年,张月芹被非法关押在丰润区小八里洗脑班八个多月,后又被转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关押两个多月;何益兴被唐山电厂软禁两个多月,后被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两三个月;何艳先是被新区热电厂软禁,后又被关押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2004年11月,张月芹、何益兴老俩口在荷花坑菜市场被路南区公安分局和永红桥派出所的不法人员绑架,光天化日之下,五、六个人对老俩口大打出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8/187987.html
2008-10-16: 何益兴、张月芹朋友的投诉意见
... ...
目前何艳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没有任何理由的被劳教两年。9月27日,律师和家人接见都被劳教所无理刁难、拒绝。
... ...
我们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何益兴、张月芹、何艳、孙锋利!对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行为追究其责任,依法严惩!
何益兴、张月芹的朋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6/劝善之心化飞鸿-187714.html
2008-09-21: 唐山大法弟子孙锋利被非法批捕,何艳被劳教
8月10日,唐山大法弟子孙锋利被非法批捕,何艳被非法2年劳教,已转到开平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1/186292.html
2008-08-10: 唐山大法弟子陈力武被唐钢南区机修厂非法拘禁
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南区机修厂职工、大法弟子陈力武日前被拘禁在厂里。据了解,几天前(具体日期待查)唐山国保的不法份子抄了陈力武的家,掠走电脑等物品。7 月10日被非法绑架的唐山大法弟子孙锋利也是该厂职工。大法弟子家属何丹被非法拘留,也与该厂有关。此前何丹曾去该厂保卫科要求释放妹夫孙锋利。
望同修及正义人士蒐集提供该厂主要领导和保卫科人员的姓名和相关电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0/183804.html
2008-08-07: 六十万现金被抢 一家五口被关
据知情者介绍,今年七月,仅在辽宁省被抓、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近五千人。日前,河北省唐山市又有法轮功学员张月芹、何益兴夫妇以及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一家五口无端遭到绑架,家里被抄,贵重物品及六十多万元现金被抢走,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奥运”本应是体现平等、自由、和平、民主理念的体育盛会,如今中共却把它变成了践踏人权、迫害良善的藉口。不仅完全背弃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国际承诺,而且变本加厉、疯狂迫害法轮功。
家住唐山市路北区电厂西山公房的何益兴、张月芹一家为人忠厚善良,街坊邻居有口皆碑。何义兴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曾被厂里多次评先。张月芹是唐山市肉联厂的退休职工。老俩口原本身体都不好:何益兴患有多年的胃病和肾结石;张月芹曾患有心脏病、肾盂肾炎、脑血管钙化并且体质过敏,可以说终日与药为“伴”,因为经常头晕,平时连电视都看不了。修炼法轮功后老俩口神清气爽,多年的顽疾顿消。因体会到了大法的美好,二女儿和女婿也走上了修炼之路,一家人志同道合、其乐融融。可就因为修炼法轮功,老俩口及家人多次受到非法关押和骚扰。
就在今年7月10日上午,张月芹家突然被楼下的多辆警车围困。在唐山市公安局周姓男子的指使和路北区国保大队长陈红的带领下,警察们撬坏门锁也无法打开房门,最后居然调来两辆消防车,利用其升降云梯,砸碎了住在六楼的张月芹家南、北两面的窗玻璃,破窗入室绑架了两位老人。
据目击者说,除绑架了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外,还在她家楼下绑架了三人(刘素英、刘国耀和一名不知名的女士)。国保大队的不法之徒声称怀疑这三个人是来张月芹家串门的,并且在众目睽睽下打伤了刘国耀。警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進行了疯狂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以及一些贵重物品,同时还抢走了张月芹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六十多万元现金,屋子被它们翻的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周围居民都气愤的说,这哪里是执法的“公安”,分明是害民的土匪!共产党这样胡作非为,非得搞垮自己!
当天上午,这群不法之徒还到新区热电厂和唐钢南区机修厂分别绑架了张月芹正在上班的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并抄了他们的家。一家四口和楼下被绑架的三人都被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恶警有蓄谋的一次抓捕。目前已知当天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的还有:路北区裕华楼的李春华、丰润区小张各庄镇的赵凤存、赵国武、丰润区岔河镇的张宗全、杨国光(走脱)等。
为了掩盖罪行并垂涎巨款,路北国保的不法人员又放出谣言说从张月芹家抢走的钱是海外给的活动经费。人们不免发笑:海外汇款肯定有个汇款凭证或周转渠道吧,总不会是从海外空投来的吧?!这些所谓的“公仆”利令智昏竟到了口不择言的地步,这种无耻嘴脸真让纳税人为它们汗颜。
老俩口的大女儿何丹与他人合作搞服装生意。当她得知家里发生这么大的变故,一个弱女子承受的压力和她的心情可想而知。寝食难安的何丹一方面积极了解亲人们的下落和情况,一方面和路北区国保大队交涉要回自己筹措来拓展生意的钱款。可就在7月29日,路北区国保不法人员给何丹打电话,以谈事为名将她骗到路北区公安分局,把她绑架到了唐山市拘留所。
因为信仰“真、善、忍”,张月芹一家人遭受的迫害不止这一次。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因不放弃修炼,何益兴被厂里降级降职,并被软禁;张月芹被关在厂里几个月,当时肉联厂已被唐山华联商厦兼并,华联的保卫科长赵义直接参与了对张月芹的迫害。2001年,张月芹、何益兴、何艳一家三口又同时遭到迫害,张月芹被非法关押在丰润区小八里洗脑班八个多月,后又被转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关押两个多月,期间孙明良、王志杰不让张月芹睡觉,导致她突发心脏病;何益兴被唐山电厂软禁两个多月,后被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两三个月;何艳先是被新区热电厂软禁,后又被关押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他们都遭受了非人的折磨。2004年11月,张月芹、何益兴老俩口在荷花坑菜市场被路南区公安分局和永红桥派出所的不法人员绑架,光天化日之下,五六个人对老俩口大打出手,张月芹的外套被撕扯的一条条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7/183566.html
2008-07-31: 大法学员家属何丹遭唐山恶警绑架
7月29日下午,大法弟子张月芹的大女儿何丹被唐山市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劫持。
据了解,当天中午,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给何丹打电话让她下午去国保大队。何丹到路北区公安分局后,路北区国保恶警以给她作笔录为名,单独把她留下,随行的几位亲属被拒之门外。
何丹本不修炼大法,但她从修炼的亲人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也知道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7月10日,她的父母何益兴、张月芹、妹妹何艳、妹夫孙锋利被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至今还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31/183118.html
2008-07-17: 关于近日唐山8名大法弟子遭绑架的补充
当时被绑架的还有正在唐山市新区热电厂工作中的张月芹、何义兴夫妇的女儿何艳。目前,张月芹、何益兴、孙锋利和何艳都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7/182171.html
2008-07-17: 唐山近日至少有二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抄家、绑架
河北省唐山地区中共邪党以纪念大地震30周年及8月4日迎接“奥火”为由,疯狂骚扰与恐吓老百姓,并進一步迫害大法弟子。仅明慧网报导7月10日上午唐山市就有10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7月6至10日唐山地区至少有20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抄家。
一、唐山市内约有14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7月8日唐山市大法弟子赵雅宾被非法抄家、绑架。
7月10日上午,唐山市大法弟子张月琴夫妇及女儿女婿何燕和孙锋利、刘素英、小郝等八名大法弟子被绑架、抄家,恶警抢走了张月琴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现金六十多万元。
7月10日上午唐山大法弟子刘素英(家住草场街),被路北分局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
7月10日上午,遵化温庄籍76岁高龄的唐山大法弟子李春华被遵化及唐山市内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李春华爱人、儿子和在场的几位法轮功学员。
二、丰润区赵凤存等4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抄家、绑架
7月10日上午11点左右,唐山市丰润区小张各庄镇大法弟子赵凤存在开公交车中途被绑架、强行抄家。
7月10日丰润区小张各庄镇南青坨村大法弟子赵国武被绑架。
7月10日上午11点左右,丰润区岔河镇高坨村大法弟子杨国光家被强行抄家、绑架。
7月10日下午5点左右丰润区岔河镇王各庄四村大法弟子张宗全家被强行抄家、绑架。
三、遵化市恶警对大法弟子疯狂抄家绑架
7 月6日中午12:30分左右,唐山遵化市大法弟子赵敬军家被非法抄家、绑架。赵敬军已经是第四次被中共邪党恶警绑架,此次恶性事件中,恶警不但对赵敬军3 岁的小儿子用脚踢,还骂他是“兔崽子”,更为恶劣的是这群恶警还暗中对赵敬军10岁左右的大儿子阳阳和60多岁的老母亲脸上喷射了一种毒性喷剂,味道非常刺鼻。阳阳当时就睁不开眼睛了,马上到水缸去洗,就是这样下午半天眼睛一直发红并伴有疼痛感。中共邪党的恶警对大法弟子的老人和孩子下如此的毒手,真是把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暴露无遗。
7月6日晚21点30分左右,遵化市610伙同东旧寨乡派出所十馀名恶警,非法闯入温庄村大法弟子刘长友、温翠英家,抄家一个多小时,随后把刘长友夫妇绑架到遵化市。此绑架案与当天中午绑架赵敬军案相关,因为恶警都是有备而来。
7月7日,温庄村大法弟子温瑞华家被抄,遵化恶警拿着一张邪党头目提供的数十人抄家名单开始对温庄这个小山村大规模疯狂抄家、绑架,只要见到家中有大法资料就抓人。
四、乐亭公安恶警近期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乐亭公安2008年6、7月份,先是对中卜大法弟子马丽君的非法抄家,后秘密拘留十天,然后对大法弟子李金库非法抄家,并非法拘留。
7月初,大清河盐场大法弟子顾立军被非法传唤,并被软禁于单位,7月8日被非法劳教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7/182194.html
2008-08-10: 唐山大法弟子陈力武被唐钢南区机修厂非法拘禁
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南区机修厂职工、大法弟子陈力武日前被拘禁在厂里。据了解,几天前(具体日期待查)唐山国保的不法份子抄了陈力武的家,掠走电脑等物品。7 月10日被非法绑架的唐山大法弟子孙锋利也是该厂职工。大法弟子家属何丹被非法拘留,也与该厂有关。此前何丹曾去该厂保卫科要求释放妹夫孙锋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0/183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