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8: 大连瓦房店市铁东办事处大法弟子邹桂香,女,58岁(99年当时年龄),修炼前患有绝症,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奇迹般地康复。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为了证实大法,还师父清白,于当月先后两次到北京上访,8月17日被带回瓦房店市拘留半个月。其间她坚修大法,向市委组织部、单位领导及警察讲真象,拒绝放弃修炼,堂堂正正走出拘留所。由于当时她与另一同修是大连市进京上访首批被带回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受到大连市政府部门的严厉批评,并对邹桂香全市党内通报批评,因而给邹桂香施加的压力较大。
回家后,站前派出所、市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及街道派人多次骚扰,轮番地施加压力,逼迫她放弃修炼。尤其工作单位商业城对她罚款1000元,从退休金中扣,并威胁她如不写放弃修炼保证书马上停发退休金。邹桂香的丈夫有病、经济困难,儿子当兵回来分配工作也受到牵连。在多方压力逼迫下,又受了假经文的欺骗,她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当天,通过学法及与同修交流马上认识到错了,内心极度痛苦,立刻写声明:所说所写的保证作废,要坚修大法。
然而,由于各方面多日连续的迫害,造成她精神非常压抑、痛苦,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大量吐血,于99年12月8日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