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牡丹江市法院: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2019年11月22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开庭。董淑艳、张玉华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12月16日得知,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法院威胁家属: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庭审之前,爱民法院故伎重演,指派一个援助律师为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三人做有罪辩护,利用伪善、欺骗、恐吓当事人的方法,试图逼迫三人同意,被董淑艳、张玉华拒绝后,恼羞成怒,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不请就不加刑。
近年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冲破千难万险,从全国各地请来维权律师做了几十场无罪辩护。律师们运用丰富详实的法律知识有力的揭露了当地的迫害情况,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轮功学员争取公正对待的同时,也使得很多善良群众、尚有良知的公检法司人员明白了真相。为了阻挠法轮功学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牡丹江610、爱民法院叫嚣“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1/牡丹江市法院-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398213.html
2019-11-25: 牡丹江爱民区法院非法庭审董淑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将原定的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时间推后三天,在2019年11月22日对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非法开庭。
开庭前,法院威胁家属,如果请无罪辩护律师就加刑,当天无罪辩护律师进法院过安检时,遭到警察的刁难和侮辱,不但翻包检查,连水都不让带进去。法院只允许每位当事人的一名家属进入旁听。
三位法轮功学员戴着脚链进入法庭,每个人被单独庭审。开庭时,法院来了许多警察,如临大敌一样,把家属都撵到大门口以外。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也来到了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6165.html
2019-08-16: 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被绑架近况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命令铁岭河警务大队绑架了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七月二十九日,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被非法批捕,目前案件在爱民区检察院。董淑艳已从公安医院被送回到第二看守所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6/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1546.html
2019-07-19: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 家属坚持要人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被绑架。家属获悉,董淑艳正在绝食。家属坚持不懈到铁岭河警务大队要人,遇到一个局长,局长和办案人朱澄华、于鲲一直威胁并抢了家属的钱包和身份证,家属不畏惧,据理力争要回钱包和身份证。
六月二十一日后,看守所不让家属会见董淑艳,说必须经过办案单位同意,家属和律师去办案单位——铁岭河警务大队和阳明分局,办案人朱澄华、于鲲都避而不见。
七月十六日,董淑艳和张玉华的家属再次来到铁岭河警务大队,找到朱澄华和于鲲,朱澄华对家属不耐烦地说:“你怎么来了?等着上法院吧,你不要再来找我了,赶快离开,否则定你寻衅滋事,扰乱办公。”
张玉华姑爷说:“我是普通群众,了解情况,怎么了?”那个局长说:“你别侮辱群众了,搜他兜。”警察把张玉华姑爷的钱包和身份证抢走了,张玉华姑爷说:“你们抢我钱包,钱和银行卡都在里面。”警察说:“这不叫抢,叫扣押。”
局长问张玉华姑爷:“你是谁家属,什么关系?我们只对直系亲属说话,这事跟你没关系……你是不是也炼法轮功?信不信把你也扣起来。”
张玉华姑爷说:“张玉华是我岳母,怎么跟我没关系?我陪我媳妇来的,怎么了?”于鲲也凑上来说:“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敢不敢骂法轮功?”紧接着,脏话连篇的开始骂。
张玉华姑爷说:“你们警察就教人骂人哪?我来了解情况,你们凭什么扣我身份证?!我怎么扰乱你们办公了?” 于鲲说:“我就骂了, 怎么的?”
六、七个警察七嘴八舌的说家属,最后局长说:“我警告你,这是最后一次。有事我们会跟你媳妇说的。”然后,警察放开了张玉华姑爷,归还了钱包。于鲲送局长走了,朱澄华一直拿着小摄像机全程录像。
朱澄华和其中一个警察说,家属跟踪局长,家属说:“我们根本不认识谁是局长,是于鲲说他是局长,让我们问问局长,我们从楼上下来追到门外,就成了跟踪局长了?这不笑话吗?!”
朱澄华问张玉华姑爷:“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怀疑你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可以扣押你,抄你家。”张玉华姑爷说:“我为什么要回答你这个问题,这跟这事有关系吗?再说了你们警察想扣谁就扣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连话都不让说吗?”朱澄华说:“你炼法轮功有什么好处,你病好了吗?”
张玉华姑爷说:“我也没病呀!我岳母炼法轮功病好了,身体好了,我们做子女的有福了,我家原来住农村,很多人炼法轮功身体都好了,这都是事实啊?中国人一亿多人炼法轮功。人都炼法轮功,做好人,社会不就好了吗?你们警察工作压力不也小了吗?”朱澄华说:“你不要再说了,我们让你怎么说,你就怎么说,不让你说的就别说。”张玉华姑爷说:“人是工具还是植物人啊?想说句话都不行,说句实话就犯法,说政府的新闻撒谎就叫搞政治,这不是是非颠倒了吗?!”
期间,朱澄华几次被家属问的无言以对,最后说:“你走吧,别再来了。”张玉华姑爷要自己的身份证,朱澄华说:“你走不走,不走,我让你上分局呆着去。”
张玉华姑爷据理力争,最终把身份证要回来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9/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家属坚持要人-390224.html
2019-07-03: 牡丹江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去各部门要人
2019年6月2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被市局国保和铁岭河警务大队绑架。
6月27日,法轮功学员高秀清陪同家属去要人,被江南分局国保绑架。
7月1日,家属再次去各个部门要人,大家先去了看守所,高秀清的家属会见了高秀清,其他三位被绑架同修的家属不让会见,说是开刑拘单子的不让会见。
在看守所门前,跟踪去陈金凤家的跟踪者出现,在大门口和门卫说话,看上去跟门卫很熟悉的样子,打了一会儿电话,进看守所大门后,跑着进楼了。(跟踪去陈金凤家的两男一女跟踪者,经常开着一辆白色车,尾号6900)
家属又来到办案单位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在护路街站点附近的一栋粉色二层小楼,门牌上是“铁岭镇公共服务中心”,一楼是社区,二楼是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
办案人员于鲲和朱澄华都不在,家属给朱澄华打电话,朱澄华却回答“不知道”,家属没有放弃,一直等到朱澄华回来,朱澄华对家属说:“我只管抓人不管放人。”家属问谁能管?朱澄华说:“法律,十五天放不了,两个十五天也放不了,我们的规定是三十七天后诉讼到法院。”
7月2日,家属来到阳明分局找王宇局长了解案情,王宇不接待,只是电话里说:“回家等着,到哪一步会告诉。”家属再次来到铁岭河警务大队找朱澄华,朱澄华恐吓家属:“你们再找的话,把你们也抓起来,你们扰乱正常办公。”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3/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9506.html
2019-06-30: 近日牡丹江警察迫害十名法轮功学员 三人仍被关押
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一些警察非法窃听并跟踪法轮功学员,近期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及非法抄家,一位未修炼法轮功的保姆被绑架。目前,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仍然被非法关押,家人不得见。
……
2.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遭绑架 家属不得见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镇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张玉华女儿和亲友一行人到市公安局要求放人,一楼门卫不让进门,也不让见人。有人给门卫一张真相资料,希望他能明辨是非,门卫竟然报警,后来江南分局来人把两位亲友(法轮功学员)带走了。董淑艳的四姐前去要人,却被警察到家里非法搜查和恐吓。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30/近日牡丹江警察迫害十名法轮功学员-三人仍被关押-389376.html
2019-06-26: 牡丹江市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
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都被警察非法抄家抢劫,掠夺了很多个人物品,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给了刑拘单子,目前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家属去给存钱和衣物,看守所都不让给存。
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陆续去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要人,警察把这个案子推给国保,告诉家属说:“董淑艳被监控一段时间了,通过手机窃听和路上摄像头监控,这三个人在西安区和阳明区散发资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当场抓的人,然后又把案子交付给我们警务大队具体办案,你们要找就去国保找,找律师打官司,别和我们说,去去去,赶紧走。”态度蛮横,一个劲撵家属走,根本不听家属说话。家属去公安局找国保,国保不接见。家属无奈又去了信访办。
6月25日中午12点50分,牡丹江市东安分局四个警察到董淑艳的姐姐家骚扰,把董淑艳的姐姐和姐夫带到东安分局非法审问,威胁如果再去要妹妹,就连同他俩一起抓起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6/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9215.html#19625223024-4
2018-10-25: 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董淑艳、张玉华被绑架迫害
2018年7月17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多个警察闯到牡丹江大法弟子张玉华女儿家,绑架张玉华和到她家做客的大法弟子董淑艳,抄走张玉华家的大法书籍40多本,还有大法师父法像一尊,小播放器三个,U盘一个。同时又非法抄了大法弟子董淑艳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二台,家里人所有的手机七部,播放器三个,切纸刀一台,人民币几十元,电视影碟机一台,大法书籍40多本,大法师父法像一尊,法轮图形等。还有大法弟子张玉华放在董淑艳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然后警察把大法弟子张玉华、董淑艳绑架到牡丹江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
董淑艳回家后,到铁路公安处要回了二个笔记本电脑、一个播放器、五部手机等物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5/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76213.html
2018-08-02: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2018年7月1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张玉华、董淑艳被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绑架,两名大法弟子已于7月22日从看守所回到家中,被非法关押了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71953.html
2018-07-19: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张玉华、董淑艳被绑架经过补充
2018年7月17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董淑艳在张玉华家做客,听到敲门声,董淑艳误认为下楼去接女儿的张玉华回来了,就把门打开了,可进来了6、7人,其中有一个女的,穿的便装,进屋就说是铁路公安处的,说张和董把不干胶贴到铁路管辖之内了,已经被录了像,一看是有备而来,他们对张玉华家进行了非法抄家。董淑艳、张玉华被绑架。
几天前,就有人拿着董淑艳的照片问小区是否认识这人,在哪住等,其实她们之前已经被跟踪了。
当天下午,张玉华家属去要人,铁路公安处的警察把家属推了出来,扬言说:“你再说,把你也扣这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9/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1254.html#1871822545-1
2010-11-18: 曝光黑龙江牡丹江国保大队队长彭福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8/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11-18-10)-232641.html
2009-07-18: 十馀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操控法院枉法判处十馀名法轮功学员三年半至七年刑期。零九年二月,他们先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为了所谓“转化”,公开对大法弟子肆意虐待、奴役,在精神和肉体上進行双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牡丹江监狱十监区,为执行牡丹江监狱一系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以经济利益为手段,诱使干警和服刑人员对大法弟子行恶。受狱警指使,十监区刑事犯侯振宝(牢头)对该监区的王新民、谢玉欢等四名大法弟子進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殴打、折磨、用手铐长时间吊起。现谢玉欢被关押在小号(禁闭室)。
一、牡丹江十馀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零八年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法院枉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各四年;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宁安市伪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恶党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柏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未修炼法轮功)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甚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甚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关押迫害,已被分到各个监区强制奴役劳动,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枉判五年、四年,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三个多月,近日被分到各个监区,被强制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0.html
2009-01-25: 众亲人被劫持劳教判刑 一家老少困苦不堪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民小婉,经人介绍,找到自己的人生伴侣,善良的大法弟子赵柏亮,与爷爷、公公、婆婆、小叔、弟媳生活在一起,一家修炼大法,和和睦睦,非常愉快。
可是,在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小婉的丈夫赵柏亮及小婉的母亲张玉华;第二天,海林市公安局国保科警察伙同复兴村警察,在东河村绑架了小婉的公公赵丛勋和小叔赵百昌。仅有的生活费被恶警抢走了,有两个孩子要吃喝,小的才刚出生几天,大的仅三岁,小的哭大的闹。家中八十岁的爷爷思念儿子、孙子,身体也逐渐变差。小婉和婆婆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无果,屡遭白眼。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陷害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北京律师为他们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经过当庭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为他们作无罪辩护。赵柏亮也自行无罪辩护。但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诬判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小婉的公公赵丛勋和小叔赵百昌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一、小婉众多亲人大法弟子相继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科警察绑架了在牡市打工的海林市东河村村民赵柏亮(男,34岁,法轮功学员)。就在小婉生产的第三天,还没出院,恶警绑架了小婉的丈夫赵柏亮,抢走赵柏亮刚结完的住院费一千五百元钱。
小婉和婆婆刚回到家就遇到恶警非法抄家,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恶警不让小婉和母亲张玉华接触,把小婉关在小屋里,在张家俬设公堂,抢走亲朋送的下奶钱买来吃喝,在张家大吃大喝,逐一审问到赵家给赵妻送下奶补品的亲朋,直到夜晚9点多,随后火炬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小婉的母亲张玉华及前来看望小孩的朋友张玉凤和女儿程丽、杨某某等,掠走现金至少六、七百元以及电脑等个人物品。仅有的生活费被恶警抢走了,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小的才刚出生三天,大的仅三岁,小的哭大的闹。小婉和婆婆只好回到乡下,海林市东河村。
可是,第二天,海林市公安局国保科警察伙同复兴村警察,在东河村绑架了小婉的公公赵丛勋和小叔赵百昌。小叔赵百昌的妻子已怀孕六个月。小婉和婆婆带着赵柏亮的二周岁女儿和没满月的儿子回到东河村后,复兴村警察一再骚扰,赵母被迫离家出走,现家里只剩赵妻和两个很小的孩子,生活费全被警察抢走,生活困苦不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5/194139.html
2008-12-28: 牡丹江“六一零”操控法院诬判十馀法轮功学员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各市县“六一零”(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机构操控法院枉法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宁安市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穆棱市伪法院诬判大法弟子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三年零六个月。
一、律师依法无罪辩护 西安区伪法院草菅人命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8/192441.html
2008-12-21: 在牡丹江西安区法院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亲友还有12人被非法关押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西安区法院附近被劫持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亲友,目前至少还有12人被非法关押。
2008年11月28日,牡丹江西安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华、赵伯亮、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审判。闻讯赶来参加旁听的亲友共100多人,但由于警察的百般刁难,只有14人進入法庭旁听,其馀的人都被警察赶出法院大门。
出于对亲人的关心,这些亲友没有回家,都静静的站在法院门前道路两边的人行道上,表示对被诬陷的大法弟子的支持并等待消息。法院内的警察开始拿着照相机、录像机对着这些大法弟子的亲友们不断的拍照、录像。后来警察又找来一些电视台、报社的记者对着这些亲友拍照。加上过往行人、车辆,路上显得很拥挤。
十点半左右,警察又找来两辆出租车横拦在法院大门两侧的路口,造成交通阻塞近10分钟。于是警察就栽赃,说法轮功家属“闹事”,叫来了早已预谋好的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国安特务、流氓等,六、七十人之多。在国保大队长李哲、彭福明、杨丹蓓(女)的指挥下,他们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亲友。一些行人也遭到突然的袭击被绑架,他们便大骂警察,质问警察为何无理抓人。在民众的叫骂声中这些警察不得不放开手,但是仍然有37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被绑架(当时传出来的消息)。被非法抓捕的37人中,有些被接回当地非法关押;有的被关押在牡市第二看守所。之后,又有两人被抓走,但无人知道被关押在何处,有待進一步调查。
据笔者调查,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的有:哈尔滨的颜成山、张亚清;牡丹江的马素芬;鸡西的王淑香、赵秀艳、张培增、王克(音)君;密山的王爱平、王爱玲;8510农场的李崇俊。从牡丹江被遣返回原地,非法关押在鸡西第二看守所的有:张翠清、李项(音)娥、赵春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1/191969.html
2008-12-15: 牡丹江市公安局滥用公权力、非法拘捕旁听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一百多名亲友闻讯赶来旁听。警察只让极少数亲友進入旁听,其他在法庭外等待结果的亲友,遭到数十名警察野蛮骚扰、驱赶、录像、拍照。最终三十多名亲友被绑架,有的已经转回当地,有的仍在牡丹江关押。
当天,三十多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公安局一楼审讯室,室内四周的墙壁都是用棉布和海绵包裹,室内设有的刑具有铁椅子、地环、铁敦子、铁链子等。从進屋以后,这些人反覆连续的被叫出“问话”,第二天才让大家吃饭。他们问及的问题是:去法院是谁组织的,是谁通知你开庭的,和谁一起来的,鸡东鸡西开庭你们去了吗?有人问:我们要求旁听为甚么抓人?警察说,你们是聚众。又问:甚么叫聚众?聚众违反哪条法律?警察无言以对。
被劫持的男性家属和法轮功学员都被警察暴打过,有不回答问题时就被加重迫害,有的脸、眼睛被打的青肿,有的衣服被撕扯坏。被劫持在公安局一楼审讯室的人都被非法关押五十二小时,晚上没有报名的,都被送往牡丹江看守所迫害至今。
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在牡丹江火车站附近的旅店和招待所,有人听到说今晚要查身份证,还要抓法轮功。二十九日上午在一个小店里,一个跟踪来的便衣進屋就问,你们开会哪?后一直跟踪从这个屋子里出来的人很久。另一处旅店也出现过同样的事情,一男性便衣看到一开着门的房间就问正在说话的几个人:你们商量事哪?二十九日,牡丹江火车站、汽车站发现了与往日不同的变化,便衣和着装的保安人员,他们在窥视着过往的行人。
从二十八日到三十日,几个地区的公安警察都到尚未回家的法轮功家里骚扰和非法抄家,掠走大量私人物品。哈尔滨两名法轮功学员在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都被用过刑迫害。
十二月二日,家属去牡丹江法院要人,出来后两名家属被两辆轿车跟踪很长时间;被非法关押人的家属去牡丹江公安要人时,问国保的人:我们家的人不就是来听听吗,怎么给抓起来了还不让见呢?国保的人说,办案期间不让见,随后给家属两张刑事拘留通知单,告知家属一个月以后再说。
以下是已知的被绑架迫害的情况:
1、八五八农场大法弟子刘红梅、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遭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闻讯赶去旁听的八五八农场大法弟子刘红梅、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在法院大院外遭受牡丹江公安局警察的强行绑架、扣押。
十一月二十八日晚,八五八农场公安分局恶警分四伙,对遭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搜查、抄家。恶警到刘红梅家,不顾家中没有大人,只有一个上初中的孩子,三名警察带着专业撬门开锁作案工具,入室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没有找到他们想找的东西,最后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和几个真相光碟。其他三伙也以同样的方式非法搜查了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三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当晚有五家被抄。
2、鸡西市法轮功学员赵雪艳、张翠清被绑架
11月28号,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法轮功学员赵雪艳、张翠清到牡丹江西安区法院参加旁听非法审理大法弟子时,被牡丹江公安恶警绑架。11月30日,二人被劫持到恒山公安局非法审讯,警察出动二辆警车非法抄家,在赵春艳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现在家属正在营救。
3、密山大法弟子王爱玲、王爱萍仍被非法关押
11月2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对赵伯亮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密山市有五位大法弟子遭绑架,有三位已被送回密山,家属多次要人,国保大队李刚说拘留15天。
密山大法弟子王爱玲、王爱萍姐妹俩目前仍被牡丹江恶警非法关押,数日前,二人丈夫等人前去探望,遭恶警拒绝,无奈返回。
二人的具体情况目前仍不清楚,尤其姐姐王爱玲音信皆无,牡丹江恶警通知密山的恶警前去王爱萍家抄家,未有所获。
4、在牡丹江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的情况
在牡丹江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没报名的没被接回,报名的接回来了,人数不详,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马素芬已被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5、哈尔滨大法学员彦成山、张亚清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哈尔滨市大法学员彦成山、张亚清去牡丹江西安区法院旁听,法院不让進,彦成山站在法院外面的大街上等待结果,却被恶警强行录像,并连打带拽强行拖上警车,关進牡丹江第二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欲将二人移交哈尔滨。彦成山他们何罪之有?家属去要人,牡丹江一些腐败官员,话里话外就是敲诈家属的钱,却只字不提彦成山被恶警殴打的事。彦成山家不富裕,家人着急上火。
彦成山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假如你的亲戚朋友马上被邪党开庭审判,面临着坐冤狱,你是不是也得去看一眼呢?打听打听、过问一下呢?
法轮功目前在海外八十多个国家洪传,包括香港、台湾,而且深受人们的欢迎与赞誉。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其中,李和平律师在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法院为法轮功学员王三英做无罪辩护的过程中,指出了一个让旁听的人都感到震撼的事实: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来看,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李和平律师明确表明,他认为法轮功属于宗教信仰,是合法的:“既然中国的宪法上规定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就是说,凡是和信仰有关的,比如传播信仰,做一些和宗教信仰有关的活动,我认为都是不违法的。”
在近日接受明慧记者电话采访时,李和平律师進一步指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是对全人类良知的挑战,是滥用公权力的犯罪行为。在学术文献中“公权力”被解释为:“国家或国家授权的公共团体对公民的命令强制权力。”最后他表示,“希望有更多的人关心法轮功群体,他们所面临的不公正是大面积的,是一种非常残酷非常野蛮的不公正,不公平,这个对中国人,对世界人来讲,是对人类良知的挑战,对人性的一种挑战。我觉得中国人,不管哪一个行业,哪一个阶层的人,都应该关注法轮功问题。因为你只有关心那些最弱势的群体,你才能够关心自己的利益;保障那些最痛苦最弱势的人的权益,才能够保障强者的权益,这是相辅相成的。大家不要认为这仅仅是法轮功自己的苦难,我认为它是一种中国人的苦难,也是一种世界的苦难,应该尽快结束,不能够再持续下去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5/191647.html
2008-12-07: 海林市村民赵柏亮全家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7/191247.html
2008-12-06: 从非法审判看国人良知的复苏和中共邪党的败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6/191189.html
2008-12-01: 庭上揭露酷刑迫害 众亲友庭外遭绑架
2008年11月28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审理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一案,庭上惊爆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李海峰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作无罪辩护。
法院以参加旁听的亲朋好友太多为由,拒绝旁听者参加法院的所谓公开审理,以各种方式无理驱赶被拒在法庭外的亲属。在庭外,国保大队调动公安数十名警力强行绑架家属和炼功人,已知有37人失踪。被绑架者有的已送看守所关押。
一、律师伸张正义,李永胜、李海峰庭上揭露被酷刑迫害
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只有14亲属進入了法庭旁听。
事情经过,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伯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国保大队彭福明,为陷害李海峰收集“陷害证据”。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受不了我就认了。
六月三十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不是法轮功学员)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正如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甚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甚么证明?李海峰:现在身上还有上绳留下的绳勒痕。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
现在他们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已近四个月之久,并定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之前因“陷害证据”不足,检察院多次将李海峰等的案子退侦,补充所谓的证据。其实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
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辩护词所述:
“本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认真查阅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人赵伯亮,又经过庭审调查,更加有理由认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牡西检刑诉(2008) 138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赵伯亮从事法轮功活动的事实虽然基本存在,但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宣告无罪。下面为捍卫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辩护人特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具体辩护意见如下,望法庭在合议时予以采纳:
第一、本辩护人认为,直至开庭的今日,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因为作为中国刑法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二)均没有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并且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又根据当时的国内形势,以公通字(2005)39号文的形式下达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介绍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分别是⑴呼喊派、⑵门徒会、⑶全范围会、⑷灵灵教、⑸、新约教会、⑹观音法门、⑺主神教。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⑴被立王、 ⑵统一教、⑶三班仆人派、⑷灵仙真佛宗、⑸天父的女儿、⑹达来宣教会、⑺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也就是说,截止到该《通知》出台的2005年4月9日,由它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但却唯独没有法轮功组织。那是不是因为法轮功组织的规模还不及上列的14种组织?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稍微了解中国近年来国情的人都知道,法轮功组织在中国大陆的影响,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要比这14种组织大得多。据有关媒体
的估计,习炼法轮功的人员数以千万计,这么庞大的数字,恐怕比上列14种组织参与人数的总和还要多。但是法轮功却没有被认定为邪教,产生这样的结果,绝不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工作中的失误。
并且本辩护人在此着重需要提醒法庭重视的是2005年是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取缔的第六年,其活动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跨出国门,走向了世界。但却没有被认定为邪教,原因何在?不言自明。而且在公通字(2005) 39号文中,公安部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组织的认定权利明确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但截止到开庭的现在,我们并没有见到公安部又出台新的文件将法轮功定为邪教。
因此,辩护人认为截止到目前,我们完全有理由应该相信:在当今的中国,法轮功作为组织虽然被明令取缔,被宣布为非法,但却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邪教。所以来讲,参与法轮功活动就认定其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
第二、本辩护人认为非法组织并不等同于邪教,法轮功虽然在中国大陆没有合法存在,但却绝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邪教。众所周知,据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要求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经过依法登记,即依法登记是合法成立的前提。倒而言之,未合法登记即为非法组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成立了大量的社团组织,其中包括“同学会”“同乡会”“行业协会”及一些公司,其中未登记的占有相当的比例,依据现行法律它们已经可以被取缔,又可以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但无论如何,只要未经登记,它们都是非法组织,但能说它们是邪教吗?法轮功同样如此,尽管被取缔,被宣布为非法,但却依法不能被认定为邪教。而且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赵伯亮在2000年是因滋事而被劳教的,而非因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而受处罚。这再次说明在1999年法轮功虽被取缔但未被定为邪教。所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伯亮虽然参与了一系列法轮功的活动,但在法轮功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邪教之前,是不能将其依照刑法第300条定罪量刑的。”
“1999年3月份,“依法治国”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为此欢呼。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据。凡是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和文件都会因违宪而失效。这从法律层面上标志着中国将告别人治、走向法治。而今天我们就正好坐在法庭上,法庭理所当然是贯彻法律、执行法律的楷模和前沿阵地。而本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人,更应当严格守法,依法办案,以法律为武器,切实维护被告人赵伯亮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有违法之嫌。所以本辩护人将不得不从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中剖析被告人赵伯亮的动机和行为。而依据刑事犯罪构成理论剖析的结果,又不得不再次得出赵伯亮无罪的结论,具体理由是:
1、被告人赵伯亮不具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主观要件,参照2008年1月份人民法院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对于刑法第 300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的分析描述(1909页),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为之。通过控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明显的可以看出赵伯亮根本不具备这种犯罪的故意,他本是学医的,难免会对各种气功、中医发生兴趣,
偶然发现法轮功中一些有益的成份,如人间的真和善等。
本辩护人在此要强调指出的是,本人不是法轮功修炼者。根据现行的马列主义辩证法和矛盾理论,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无论那一种理论和学说都有其合理、有益的成份。赵伯亮学习和习炼是想做好人,是信仰,而宪法规定公民是可以拥有自己的信仰的。他并不具备任何犯罪的动机,也不具有多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像他讲的那样,他本人并不具备政治目的,不反对现行政府,也不想从中谋取甚么,所以他的主观动机是好的。故从刑法理论上讲其行为无论是否有危害社会的结果,均不能说明他具备犯罪的主观动机和故意。
本辩护人在此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被告人赵伯亮对起诉书指控其所参与的行为是全部承认的,原因理由很简单,他之所以敢于承认,就是他认为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他本人也不想去犯罪,这再次说明被告人赵伯亮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
2、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伯亮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他同样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因为根据刑法理论,要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而此处的“法律”很明显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
⑵、被告人赵伯亮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他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他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⑶、他采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客观上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遭到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
⑷、需要强调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即违反法律不等于破坏法律。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赵伯亮根本不具备上列的四个条件。
因为被告人赵伯亮虽然可能有某些过激的言行,但是他并不知道哪部将要实施或已生效的法律将会或正在对他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他也没有采取任何形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在客观上,控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哪部法律由于赵伯亮的行为而受到破坏。所以来讲,赵伯亮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伯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伯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朱秀华被送往牡丹江公安医院二、三个星期,恶警多次向她女儿索要钱财。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赵建国将被恶警酷刑折磨他的事实写成材料,反映给住所检察官和劳教仲裁委员会。恶警怕其恶行暴露,向家属勒索五千元之后,在年前将赵建国放回。在赵建国刚回家,国保恶警们破天荒地拿着“慰问品”到赵家,实则威胁恐吓。致使赵建国及家人,有苦不敢说,有冤不敢诉,打掉牙还得往肚里咽。
在庭上,国保大队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曝光的同时,庭外国保大队恶警队长李哲、彭福明、杨丹蓓(女)密谋更大的迫害,疯狂抓人。
二、国保大队庭外疯狂绑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4名炼功人的亲友从哈尔滨、虎林、密山、鸡西、鸡东、海林等地赶来,加上本地的亲友到场的约有150馀人。上午8点左右,远道而来的亲友進入法院门厅要求進场旁听,法院工作人员以领导有令为由,只把有身份证的人放入。旁听人進入法庭时,又被二次检查,要求只有是被非法审判的大法弟子的直系亲属方可進入。只有14人進入了法庭旁听。剩下的140多人被法院工作人员撵到了法院的院子里。
有旁听者与其交涉,被法院工作人员以种种语言恐吓,2名公安警察進院后,一法院法警问一戴眼镜的警察:你们怎么就来两个人呢?那人说:也不知道能来这么多人啊。他们举起摄像机,照相机对站在目前的人一一录像、拍照,并说,我都给你们录上,给你们都备上案。警察用摄像机将站立者驱赶到大门外,有警察一边关铁栏杆门,一边在栏杆里继续拍照、录像。
上午10时左右,一个法警打电话,对方大至问,那边有多少人?法警回答说:有二百多人吧。而后,警察开始截车,一些车辆被阻在街道旁的路口外,一会有五六辆警车从东面过来,西面过来一辆依维客,停在法院大门口,约有四十多名警察,他们在法院的院子里站了三行队,一个人在前面讲话,不一会就迅速散开,警察们站在法院大门的两面,里不让出,外不让進,开始绑架这些安静等待非法审判结果的旁听人员。
整个绑架行动由国保大队队长李哲、彭福明、杨丹蓓(女)指挥,很多派出所的警察也参与这次绑架。计有37人被抓,家属与炼功人问为甚么要抓人,没有人回答你,就是抓。
非法庭审在中午12点半左右结束,参加旁听的亲属发现外面的亲人、朋友一个都找不到,经过多次询问才知被警察绑架,数名家人立刻就到公安局、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政协、信访办等处要求帮助,但没有人理。政法委一个接待的人说:“法轮功的事我们有规定,不让接待,不让管,我们也没有办法。”有人拨打市长热线电话12345,始终是占线,这时已临下班时间。
晚五点三十分,一些亲友到市公安局,问及门卫,负责接待的人说:“是抓了四、五十人,但是现在已经处理完了,一些人放了,一些人送看守所了。你们下周一来吧。”在同一地点听知情人说,国保大队的头目在抓完人后,把手机和办公电话都关掉,所有来电拒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190822.html
2008-11-29: 牡丹江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学员 恶警绑架数十名亲友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一百多名亲友闻讯赶来旁听。警察只让极少数亲友進入旁听,其他在法庭外等待结果的亲友,遭到数十名警察野蛮骚扰、驱赶、录像、拍照,有四、五十名亲友被绑架。
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海峰、李永胜非法开庭。四名大法学员的亲友从哈尔滨、虎林、密山、鸡西、鸡东、海林等地赶来,加上本地的亲友到场的约有一百五十馀人。上午8点左右,远道而来的亲友進入法院门厅要求進场旁听,法院人员以领导有令为由,只把有身份证的人放入。旁听者進入法庭时,又被二次检查,要求只有是被非法审判的大法弟子的直系亲属方可進入。只有十四人進入了法庭旁听。剩下的140多人被法院工作人员撵到了法院的院子里。
有要求旁听者与其交涉,被法院人员以种种语言恐吓。两名公安警察進院后,一法警问一戴眼镜的警察:你们怎么就来两个人呢?那人说:也不知道能来这么多人啊。他们举起摄像机、照相机对站在前的人一一录像、拍照,并说:我都给你们录上,给你们都备上案。警察用摄像机将站立者驱赶到大门外,有警察一边关铁栏杆门,一边在栏杆里继续拍照、录像。
上午十时左右,警察开始截车,一些车辆被阻在街道旁的路口外,一会有五、六辆警车从东面过来,西面过来一辆依维客,停在法院大门口。约有四十多名警察在法院的院子里站了三行队,一个人在前面讲话,不一会就迅速散开。警察们站在法院大门的两面,里不让出,外不让進,并开始绑架安静等待听庭审结果的亲友。
整个绑架行动由国保大队恶警队长李哲、彭福明、杨丹蓓(女)指挥,很多派出所的警察也参与这次绑架。计有四、五十人被抓,家属问为甚么要抓人,警察不回答,就是抓人。
非法庭审在中午12点半左右结束,参加旁听的亲属发现外面的亲人、朋友一个都找不到,经过多次询问才知被警察绑架,数名家人立刻就到公安局、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政协、信访办等处要求帮助,但没有人理。政法委一个接待的人说:“法轮功的事我们有规定,不让接待,不让管,我们也没有办法。”有人拨打市长热线电话12345,始终是占线,这时已临下班时间。
晚五点三十分,一些亲友到市公安局,问及门卫,负责接待的人说:“是抓了四、五十人,但是现在已经处理完了,一些人放了,一些人送看守所了。你们下周一来吧。”在同一地点听知情人说,国保大队的头目在抓完人后,把手机和办公电话都关掉,所有来电拒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9/190699.html
2008-07-21: 牡丹江恶警非法搜查大法弟子张玉凤家
6月30日下午1点多,牡丹江火炬派出所6、7个恶警闯到大法弟子赵百亮家非法抓人。赵百亮的妻子产后才四天。张玉凤和女儿程丽到赵家去给赵妻下奶,与赵百亮、张玉华、杨某某等一同被火炬派出所恶警绑架。7月1日,恶警们把程丽带回家同时恐吓八岁的孩子。
7月17日下午15;30分左右。爱民分局、黄花派出所恶警再次到黄华小区张玉凤家,搜走2个录音机、一本九评等大法物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35.html
2008-07-03: 牡丹江大法弟子赵百亮等被非法抓捕
6月30日下午1点多,火炬派出所6-7个恶警到大法弟子赵百亮家非法抓人。被非法抓捕的有赵百亮、张玉华、张玉凤、程丽、杨某某(张玉凤和程丽是母女,到赵家去给赵妻下奶;杨某某跟赵共同租住一户住房是邻居关系;张玉华是赵的岳母)。家?仅剩下赵百亮的妻子(产后才四天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从外地来照顾儿媳坐月子的赵的母亲也无故一同被劫持走,当晚放回。当晚恶警恐吓张玉凤,逼其交出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否则冻结工资没收房证,黄花派出所把其房钥匙和房证非法掠走。
7月1日,恶警们把程丽带回家同时恐吓八岁的孩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3/181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