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原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希才结束两年冤狱已回家
2023年5月,原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希才已从监狱回家。
2021年4月19日,侯希才在哈尔滨打工上班下楼时,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绑架,侯希才被非法判刑两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6/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1672.html#2365232533-1
2021-12-17: 在哈尔滨打工的牡丹江侯希才被非法判刑两年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打工的牡丹江法轮功学员侯希才,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绑架,五月十九日,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回。六月十日,侯希才又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绑架,且被非法批捕。现知被非法判刑两年,详情待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7/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960.html
2021-08-11:黑龙江牡丹江学员侯喜才的住处可能被监听
牡丹江学员侯喜才(现在被非法关押迫害中)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副路的临时租住的5楼住处屋里疑似被安装了监听设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1/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9426.html
2021-07-16: 原牡丹江警察侯希才坚修法轮功再被非法批捕
法轮功学员侯希才,原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一级警司,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早上下楼上班时,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绑架,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取保候审”回家,现又被绑架、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哈尔滨铁路公安处警察张文给侯希才打电话说,让他去铁路公安处取被公安处抢去的电脑等个人物品,侯希才不知道这是“圈套”,信以为真去了,就又被绑架了,并且被非法批捕 。
同时被批捕的还有牡丹江籍的法轮功学员、原北方中学退休女教师佗文霞和她的残疾女儿牛小娜,及法轮功学员任玉林、马淑华、王春艳。
侯希才,男,53岁,毕业于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一级警司。一九九六年,经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一位朋友介绍走入法轮功修炼。侯希才修炼法轮功后,在单位干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单位评优奖励,和别人争辩的少了,对别人的冷言冷语也能很坦荡对待,对钱财也能不斤斤计较和不占对方便宜,身体更加健康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单位还集中找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开会谈话,对法轮功学员施加以巨大压力,要求立即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将按上级要求处理。侯希才被迫表态暂时听从了单位要求,但是明知法轮功好却不敢公开表达和炼功,精神上承受极大压力和痛苦。因为修炼过法轮功,所以在后来的岁月中,无论怎么努力工作,也得不到提职。在每到打压法轮功高峰期或敏感日,单位都把修炼法轮功的职工列为重点监视对象,暗中观察他们的行为,如若有单位认为的“激进”的情况,马上找谈话,施以强大压力。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侯希才只是在网上帮助同修下载点明慧网的信息资料就被绑架。抢走侯希才的电脑一台至今没有归还。牡丹江市国保警察彭福明对侯希才刑讯逼供,将侯希才双手紧紧铐在老虎凳上,不让身体动弹,不让上厕所,还打侯希才好几个嘴巴子,还恐吓他要上刑,灌辣椒水。当时还逼侯希才下跪,被侯希才严词拒绝。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侯希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刚进看守所,侯希才就被强迫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后来又被强制剃光头和穿号服,和有传染病的人混杂在一起居住;每天被强迫从早上四点左右就得起床干活拣筷子,编大钱小饰品,腰都累得直不起来,只能干一会活,直直腰坐下一会,再站起来直直腰。看守所卫生条件非常差,睡的是凉板铺,无法洗澡,身上都生了虱子。厕所和住的地方在一个房间,且人员众多,整个屋子没有好味,经常是臊臭味。吃的都是粗粮稀汤,还吃不饱。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在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的操控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小二楼秘密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侯希才和戴启鸿(也是牡丹江监狱警察)审判,整个庭审过程非常简单草率。不久,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2009)西民初字第239号非法判决使侯希才和戴启鸿分别非法获刑四年和五年。
侯希才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集训队期间,牡丹江监狱配合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对侯希才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狱警戴启鸿非法做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
二零零九年七月侯希才被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中队继续遭受迫害,被恶警及其操控的恶犯伤害和摧残在这里成为家常便饭。侯希才被多名犯人包夹、监控,限制自由。
二零一一年二月新年刚过,佳木斯监狱成立“严管队”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于是近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关在严管队进行残酷血腥迫害,不到十多天,三个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正月二十五)早晨七点多,侯希才利用给犯人打饭的时机送真相信给集训队的于大队长,后集训队警察向侯希才所在中队打电话说你中队有人给警察写真相信,赶快带回去。当时值班的队长是任岩峰。任岩峰怒气冲冲的来到犯人食堂找到侯希才,气急败坏的狠命踢了侯希才好几脚,又怒气冲冲的将他强行带回办公室。在管教室,就凶狠地叫骂、毒打,拳脚齐上,打在侯希才脸上、太阳穴上,直打得侯希才歪倒在地。任岩峰一个耳光猛烈的打在侯希才的太阳穴上,侯希才跌倒在管教室窗户下面暖气边的地上。警察任岩峰上去又使劲的踢了二脚,一边踢一边怒骂着说:“你别给我装,你他X的快给我爬起来”。侯希才被犯人搀扶着回了监舍。任岩峰还强行搜了侯希才的铺、箱、袋及身上,犯人田松芝和孟庆革参与搜身。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禁止走出走廊门。
遭受四年迫害出狱后,侯希才身体遭到严重摧残,家庭和生活都遭到严重迫害,妻子被迫与其离婚。
侯希才在哈尔滨打工,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早7时,下楼准备上班时,在楼下被铁路国保指使的临时抽调的警察,绑架到哈尔滨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晚11点左右,侯希才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回,因没保证人,被逼迫缴纳保证金2000元。
侯希才如今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面临着非法庭审。
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张文 1393656312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6/原牡丹江警察侯希才坚修法轮功再被非法批捕-428227.html
2021-06-12:黑龙江哈尔滨市任玉林等六位大法弟子被非法批捕
近日,4月19日被绑架、5月19日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家的7名哈尔滨市大法弟子,又被非法抓捕。
6月10日,哈尔滨铁路检察院在哈尔滨南岗区公司街111号非法提审,其中于(侯)海超、张志安(二胖)被释放,其他五名大法弟子,任玉林、马淑华、王春艳、侯希才、佗某某,被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鸭子圈),牛晓娜也被非法批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2/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83.html
2021-05-23: 黑龙江牡丹江大法弟子侯希才已回家 被逼交保证金
牡丹江大法弟子侯希才在哈尔滨打工,于2021年4月19日早7时,准备下楼上班时,在楼下被铁路国保指使的临时抽调的警察,绑架到哈尔滨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现侯希才已于2021年5月19日晚11点左右,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回,已返回家中。因没保证人,侯希才被逼迫缴纳保证金2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3/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6103.html#21522233744-1
2021-05-22: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侯喜才被转为刑拘 王烨已回家
4月19日,在哈尔滨被绑架的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王烨被非法拘留15天后,回家,王烨的丈夫侯喜才被转为刑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2/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035.html
2021-04-24:黑龙江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王烨、侯喜才在哈尔滨被绑架
4月19日,从牡丹江来哈尔滨工作的王烨、侯喜才夫妇在家被绑架,机器与大法书被警察抢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4/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3738.html
2017-01-22: 遭四年冤狱折磨 黑龙江一级警司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一级警司侯希才,毕业于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侯希才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至今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被控告人江泽民因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操控包括公、检、法、司、监狱等在内的一切国家力量和资源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发起的群体灭绝政策,涉嫌构成至少以下45种犯罪:诬告陷害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妨害作证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破坏集会/流行/游行示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窝藏/包庇罪、刑讯逼供罪、酷刑罪、故意杀人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奸与性暴力罪、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法律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渎职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遗弃罪、虐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报复陷害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下面是45岁的侯希才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与理由: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5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功要求学功者要严格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事先考虑别人,有问题先找自己的原因,从做好人做起,在家是好父母、好丈夫、好妻子、好女儿;在社会是好公民、好叔叔、好阿姨;在学校是好老师、好学生;在单位是好领导、好职工,处处体现出一个修炼者道德高尚的风范。法轮功不治病,但由于法轮功注重心性修炼,祛病健身效果显著,很多长期有病的人或药篓子炼功后在很快就达到全身无病的状态。
1996年朋友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后,介绍我修炼法轮功。通过几年来的亲身修炼实践,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功确实如其功法中介绍的那样是一个让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的高德大法,所以才下定决心修炼法轮大法,走上一条美好的人生之路!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物欲横流,人类的道德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下滑。在修炼前,我在这个社会中产生了许多非常腐败的思想以至于随着社会环境不断扩大,如果作为一个不修炼的人,在今天这个社会中是很难把握好自己的,只能向下越滑越深。修炼了法轮功后,人在向善和好的方面转变,以至更好。法轮大法让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有益自己和他人,有益社会和国家,这是我内心希望的。通过修炼法轮功,自身败坏的思想和行为一点点的在清除和消失,在单位干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单位评优奖励,和别人争辩的少了,对别的冷言冷语也能很坦荡对待,对钱财也能不斤斤计较和不占对方便宜,身体更加健康了。
我在法轮大法真善忍理念的指导下能做到更加宽容别人,更真诚,更善良,我坚信我一定能达到法轮大法要求的那样—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堂堂正正的做一个法轮大法所要求的那样标准的好人。如果人人都能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社会将更加和谐和美好。
然而,当我还沉浸在大法修炼的喜悦中的时候,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波及了我这个大法修炼者,使我遭受不白之冤,使家庭、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姐妹都遭受巨大痛苦和伤害,从此过着身陷牢笼,失去人身自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走出牢笼后仍然生活在居无定所、单位不给恢复工作、生活无来源、妻离子散、亲人不理解的压抑痛苦中。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然而1999年7月,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对法轮大法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我也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信仰自由、人身和生存权利被迫害剥夺,于2008年3月31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关进监狱。
在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本人家里成员及亲属都听信了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诬蔑构陷之词,都对我发起了思想转化的强烈攻势,当时的恐怖形势和恐怖气氛让人感到极度的窒息恐惧,妻子将我修炼所学大法书籍全部撕毁,并对我下通缉令,要求停止修炼法轮功,否则就离婚,还与我激烈哭闹和吵闹。妻弟也用玻璃杯打我,将我的右大腿上部外侧划出一个厘米的大口子,现在还有疤痕印证。
打压的恐惧,使我们深切感到一种非常不安全感充满整个家庭和生活,每个人心里都慌慌的。单位还集中找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开会谈话,对我们法轮功学员施加以巨大压力,要求立即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将按上级要求处理。那时本人也被迫表态暂时听从了单位要求,但是明知法轮功好却不敢公开表达和炼功,精神上承受极大压力和痛苦。因为修炼过法轮功,所以在后来的岁月中,无论怎么努力工作,也得不到提职,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扣上反党和政治不进步的帽子,无法提干。在每到打压法轮功高峰期或敏感日,单位都把我们修炼法轮功的职工列为重点监视对象,暗中观察我们的行为,如若有单位认为的“激进”的情况,马上找谈话,施以强大压力,因为我所在单位是监狱机关,对这方面的情况很敏感。
多年来一直在江泽民制造的这种无形的恐怖压力状态下生活,这都给本人和家人带来了长期和挥之不去的阴影。因为本人后期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妻子感到压力很大,害怕我被迫害被抓,家庭生活失去保障,所以动辄就与我哭闹争吵打骂,甚至摔碎家里的物品,严重时还要不活了。家庭生活始终笼罩在一种浓厚的恐惧和极度的压抑中,面对社会,甚至感觉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生活得非常压抑,有时妻子喝酒喝得大醉来发泄因我修炼被打压而给家庭生活带来的麻烦而产生的怨气。2008年3月31日只是在网上帮助同修下载点明慧网的信息资料就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8年3月31日,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指使下,我被牡丹江国保大队警察彭福明等人绑架到牡丹江市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之前已在单位被看管三天三夜。在被绑架的初期,警察彭福明对我刑讯逼供,企图让我承认他们罗织的罪名。他们将我双手紧紧铐在老虎凳上,不让我身体动弹。不让我上厕所,有尿不让撒,憋的膀胱直疼,最后憋不住了,勉强勾到一个脚底下的一个矿泉水瓶子,很费劲的行了方便,一瓶没装下,还洒在了地上。还不让喝水、吃饭,还打我好几个嘴巴子,还恐吓我要上刑,灌辣椒水。当时还逼我下跪,被我严词拒绝。这都对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他们还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搜查,使家人精神高度紧张,多天阴影挥之不去。抢走我的电脑一台至今没有归还。非法审讯我的那些天,老天爷基本天天阴天下雨,似乎在昭示着我的冤情。
2008年3月31至2009年4月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刚进看守所,本人就被强迫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后来又被强制剃光头和穿号服。看守所卫生条件非常差,刚进去,没有被褥,只能睡在凉板铺上。和有传染病甚至是性传染的嫌疑人混杂在一起居住。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每天被强迫从早上四点左右就得起床干活拣筷子,编大钱小饰品,被强迫做体操,唱狱歌,睡的是凉板铺,无法洗澡,身上都生了虱子。上厕所大小便不让结束就得起来,否则就要被牢头骂。厕所和住的地方在一个房间,且人员众多,整个屋子没有好味,经常是臊臭味。还被强迫晚上值班监控别人。吃的都是粗粮稀汤,还吃不饱。家里给存点钱,只能买点方便面等便宜的食品,但也都挺贵的。有时还要受到牢头的欺压和臭骂,不敢说话表达想法和意见,受尽了欺负凌辱。
在看守所被强迫每天早上四点左右就得起床干活拣筷子期间,腰都累得直不起来,只能干一会活,直直腰坐下一会,再站起来直直腰。这也有床铺非常凉的缘故导致的。在看守所里,那里的嫌疑人有时经常说一些污言秽语,不堪入耳。这都使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家人不能团聚,也给本人家庭带来了无法用语言表述的痛苦。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本人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帮助,不允许聘请律师,不允许本人申诉辩护,就是无理长期在看守所关押近一年多,只是因为我给同修在明慧上下载点大法真相资料。
2009年1月20日,在江氏犯罪集团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的指挥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预谋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小二楼秘密非法对我和戴启鸿(也是牡丹江监狱警察)审判。参加非法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有:审判长常晓辉,审判长刘辉,审判员常馨元,书记员常美卿,西安区检察院检察员金永焕,西安法警若干人。在这个强大的暴力机器面前,他们的淫威在这里展现殆尽,为好人伸张正义的法律在这里肆意被践踏和违背,人的辩护权和言论权被任意剥夺和扼杀。非法庭审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到庭,没有任何律师辩护,也没有通知任何群众参加,一切都在非法和秘密下进行的。在非法审判过程中,不允许我们申辩和辩护,还几次强行将为自己辩护的戴启鸿扭出门外不让参加非法庭审,几次强行打断我的申辩和辩护。我当时在法庭上质问常晓辉法官:”为什么我们家属没来?为什么我们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庭?常晓辉法官回答说:”不用通知他们”。
整个非法庭审过程非常简单草率,一看便知对我们二人的非法判决早已事先预谋准备完成,只等这天开庭走一下过场了事。非法庭审后不久,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2009)西民初字第239号非法判决使我和戴启鸿分别非法获刑四年和五年。
2009年4月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后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集训队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2009年4月至2009年7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本人的工作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配合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对本人和戴启鸿非法做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当时是牡丹江监狱政治处副科长宋军和纪委办科员杨广宇代表监狱和江氏犯罪集团对我和代启鸿宣读的开除公职文件,至今因恢复工作问题本人和戴启鸿到单位找了几次都没有结果,恢复工作遥遥无期。
2009年7月被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非法关押后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中队继续遭受迫害。
在被绑架到佳木斯监狱后,由于江氏犯罪流氓集团对监狱下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指示,佳木斯警察在江氏流氓犯罪集团的欺骗授意和指使下也不同程度的对我和代启鸿进行各种的迫害。
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中队中队长张格秋曾是本人在警校读书时的下届校友,本人一般不出头,说起话来、恐吓暗示性强,但此人擅长利用盗窃流氓犯、黑社会犯人、吸毒犯人、想早减刑出监犯人迫害大法弟子。曾安排多名犯人把大法弟子刘建富弄到水房恶毒殴打,用针扎腿,妄想迫使刘建富屈服转化。在刘建富绝食近一个月,身体非常虚弱,仍不屈服的情况下,还不择手段迫害。
伤害和摧残在这里成为家常便饭,法律在这些恶警眼里形同虚设。警察张格秋曾对我说:“我在教改科转化了二十多个你们法轮功,哪个敢不服”。谈话中,向本人暗示:我整你们的办法多着呢,别看咱俩有校友关系,你也得注意点,要不是碍于校友名声和面子及你同班同学和我一个单位,对于你,我也不惯着。为了阻止我学法炼功,他除了亲自上阵参与对我迫害外,还利用盗窃犯张杰等对我进行迫害。有一次,张格秋突然带领犯人张杰,强迫我交出手中学法用的MP3。还有一次白天,犯人都出工了,我正在监舍大厅学习室炼功,张格秋听犯人汇报说我正在炼功,他领着犯人突然闯进来,口吐流氓语言骂我,不让我炼功,并对犯人说:“他再炼,就给我往死里打”。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和的流氓本相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
张格秋安排多名犯人包夹、监控我,限制我的自由。安排值夜班犯人郝秋滨和腾达监视我,以防止我晚上起来炼功。有一天早上我起来到水房炼功,被夜班犯人郝秋滨发现过来强行制止,有时我晚上趁犯人睡觉了,在铺上炼功也被夜班犯人腾达发现喝斥强行制止。
张格秋安排我干活,强迫打扫卫生和运送垃圾,给犯人打饭。由于我有同班同学和校友是佳木斯监狱的警察,且职务都很高,张格秋考虑直接整我不方便,所以顾及名声,不想让我的同学和校友知道他直接参与迫害人,就想方设法利用犯人整我,以达到不让我炼功的目的。犯人在警察张格秋的授意下,有了撑腰的后盾,迫害起法轮功来更加肆无忌惮。
2009年8月18日,我刚被非法转到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中队不久,早上六点多正在二层铺上炼功时,突然有一个犯人从外面冲上来,冲着我大喊:侯希才快下来,不要在铺上炼了。我没下来继续炼。这个犯人恼羞成怒,边骂边快速冲到铺上狠命挥拳打在我的头上,这时又上来一个犯人狠狠的扭住我的手和头,那个犯人连续殴打我的头和身体多拳。在这过程中,我大声斥责犯人:“是谁给你们的权利,敢随便打人?”面对斥责,犯人有所收敛。(按照狱规,犯人打人是要处罚的,但打我的犯人什么处分也没有给)当时我脸被打肿,鼻梁被打青,多天才恢复!打完后,犯人看我还不屈服,就说:“以后再炼功就从二层铺上把你踹下去,摔死你!”(以前我们法轮功学员有被犯人从二层铺上摔下去摔伤残的)犯人气焰十分嚣张。其实这是张格秋事先和犯人预谋安排的,就是要整法轮功。
被打之后,我找张格秋说:我被犯人无辜殴打,应该怎么处理。张格秋:谁让你炼功了,该打,以后再炼可能还得打你,那些犯人,可厉害呢,你给我小心点,他们打你我也没办法。作为监管犯人的警察,竟然这样说话,可见他们与犯人狼狈为奸。一个下届校友,曾经关系还不错的同校师弟,这样在江氏流氓犯罪集团的谎言欺骗和毒害下,丧失了人性良知,丧失理性,公然违反道义和法律,对朋友,对修炼的好人无理迫害。这是怎么的一个心理转变过程。以前我觉得我这位校友同学张格秋人还不错,但他一旦听信了江氏流氓犯罪集团谎言和欺骗,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也就失去了理智,盲从邪恶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可见江氏流氓集团害人之深。
二零一零年七月份后,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多次进行“五停”迫害,包括停止亲人探视,停止打电话,停止通信等项目,时间长达两个月,借口是法轮功学员不写所谓的“作业”,不参加所谓的“考试”。每一个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都不例外的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我也没有例外。
2011年2月新年刚过,佳木斯监狱接到江氏流氓犯罪集团指令立即成立严管队,要求强制转化法轮功,于是近二十几个大法弟子被强制关在严管队进行残酷血腥迫害,不到十多天打死三个大法弟子(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
在成立严管队初期,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正月二十五)早晨七点多,我利用给犯人打饭的时机送真相信给集训队的于大队长,后集训队警察向我所在中队打电话说你中队有人给警察写真相信,赶快带回去。当时值班的队长是任岩峰。任岩峰怒气冲冲的来到犯人食堂找到我,气急败坏的狠命踢了我好几脚,又怒气冲冲的将我强行带回办公室。在管教室,不容我解释,就凶狠地叫骂、毒打我,拳脚齐上,打在脸上、太阳穴上,直打得我歪倒在地。任岩峰一边怒气冲冲骂着我,一边威胁我,要把我用手铐挂到牢门的大铁门。突然趁我不备,一个耳光猛烈的打在我太阳穴上,我就觉得脑袋突然受到猛烈撞击“嗡”的一下,眼前一黑,跌倒在管教室窗户下面暖气边的地上。警察任岩峰上去又使劲的踢了二脚,一边踢一边怒骂着说:“你别给我装,你他妈的快给我爬起来”。我躺在地上就是不起来,心里知道起来还是一阵殴打。后被犯人搀扶着回了监舍。任岩峰还强行搜了我的铺、箱、袋及身上,犯人田松芝和孟庆革参与搜身。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禁止走出走廊门。
同修被迫害致死,警察的疯狂打骂使我感受到了江氏流氓集团对生命的无理的摧残迫害。江氏流氓集团的群体灭绝政策“名誉上搞臭、精神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在监狱得到了充分实践。我们三位同修在短短十几天内就被迫害致死,至今参与迫害的警察和犯人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家属也没有依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高压迫害下,我被安排的犯人包夹监视,禁止走出中队大门,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迫害。我的身体也在这次迫害之后出现了严重有病状态,身体又黑又瘦,大肠干燥便秘,头疼、心脏疼心发慌多月,同队的犯人都说:侯希才黑瘦的吓人。经到佳木斯市医院检查,确诊有心脏病和血压高的症状,但监狱无任何人过问,也不给办理保外手续。在临出监的前几天,中队长张格秋还在诱骗我说:“你得写‘三书’,这样你才能顺利出去,而且,你写了‘三书’,我还能得奖金,到时都给你。”被我拒绝了。这种诱惑的欺骗性叫人无法言表。
四年的非法监禁迫害,单位因为我修炼法轮功非法开除我公职,使我的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本人、妻子和孩子以及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在经济和精神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和伤害。妻子承受不住周围人的议论和经济压力,同时也听信了江氏流氓犯罪集团的欺骗谎言被迫选择了与我离婚。在我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被非法关押期间,妻子向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本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不进行任何调解,甚至公然支持我妻子的离婚诉讼,强制以(2009)西民初字第239号判决在我受迫害期间判我和妻子离婚,审判员是马蕴慧,书记员是张杰,房子和孩子判都给了她,我一无所有,对我从精神和家庭上对我继续进行残酷迫害。在我被江氏流氓犯罪集团绑架后,妻子就领着孩子到外地娘家生活, 孩子也被迫离开家里到外地读书。妻子也只在我被迫害得非常严重,出现严重病态情况下,在孩子的要求下才去监狱看我一次。
四年迫害,身体遭到严重摧残,家庭和生活都遭到严重迫害。身体被迫害得非常虚弱的情况下,走出监狱大门后,工作没有着落,无人过问,妻子至今仍然在江氏流氓集团谎言的欺骗下不与我复婚,甚至继续对法轮功充满仇恨和侮辱。我过着到处流浪打零工的生活,生活居无定所,没有经济来源。是法轮大法让人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人的理念,使我支持下来,性格由急躁变得平和和善了许多,心中遇到烦恼多以大法“真、善、忍”理念化解, 遇事更多时候先考虑别人,以宽容乐观的态度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和周围的事物和所发生的事情。
法轮功在风雨中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各界给予的褒奖、支持议案和支持信函三千多项,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被翻译成四十余种文字,亿万不同族裔和文化背景的民众同修一部高德大法。
鉴此,本控告人认为,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法轮功修炼属于信仰范畴,而且法轮功让人修炼按“真、善、忍”做好人,世人皆知,无论是从道德、法律还是从人类良知本性上,这都是全世界公认和认可的,任何针对修炼法轮功民众和本人的打压与迫害都是违背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和一切法律和世界各国法律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都应当受到刑事和民事法律追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公民的信仰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应受到无理侵犯,不允许任何人非法摧残或践踏。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职权动用一切国家资源,左右全国公、检、法、司、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教养院、精神病院等机关和一切执法部门以及一切其它部门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犯罪行为已触犯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和《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依法应当受到惩处和承担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并赔偿本人和所有被迫害大法弟子因迫害所造成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和伤害,故恳请公、检、法、司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和侦查,并根据调查的江氏犯罪集团犯罪事实,立即将其法办。
在本控告书最后,本控告人真诚希望检察官、法官能够顺天意而行,尽快依法立案查处,将被控告人江泽民早日送上法庭,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一切责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信仰才的一切形式的非法迫害,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清白,还法轮功的清白,还法轮功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遭四年冤狱折磨-黑龙江一级警司控告江泽民-341190.html
2012-07-13:警察指使犯人殴打侯希才
侯希才,男,三十九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一级警司(警号:2306114)。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他被市公安局绑架,恶警彭福明逼他下跪,他断然拒绝,彭福明恼羞成怒搧了他两个耳光,不让他吃饭也不让他上厕所,并威胁要灌辣椒水。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没有通知家人、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看守所会议室非法开庭,对侯希才秘密诬判四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参加人员有西安区法院审判员常晓辉和刘辉,书记员常美玉,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金永焕。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早晨,侯希才因在狱中炼功被监管犯人殴打,鼻梁被打的黑青。关押侯希才那个中队的中队长还和侯希才是校友,他这位同学恶狠狠的对监管犯人说:“打的好,他再炼功,就往死里打。”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多,侯希才在食堂吃饭时,因传递法轮功真相信被恶警任岩峰抓到办公室毒打致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3/260164.html
2011-05-05: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数次诬判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数次非法开庭诬判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入狱遭受更多的迫害与折磨,近日得知,法轮功学员刘雪琴女士面临牡丹江西安区法院的非法开庭,据悉由刑庭常晓辉、刘辉具体负责(办公室电话:8938013)。这个所谓的“法官“常晓辉曾经在二零零九年三月诬判法轮功学员、原牡丹江监狱干警侯希才,致使侯希才遭冤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雪琴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在牡丹江市西二条路景福街路口,给开往外市县客车的乘客发真相资料时,被先锋分局治安巡防队拳打脚踢、殴打绑架,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一、西安区法院诬判原牡丹江监狱干警侯希才等
法轮功学员侯希才,三十九岁,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监狱警察,国家公务员,毕业于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原黑龙江省泰来人民警察学校),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科员、一级警司,警号:2306114。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六一零办公室)恶警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审判侯希才时,没有通知家属到场,没有律师辩护,是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楼上会议室秘密进行的。参加人员只有西安区法院审判员:常晓辉、刘辉,书记员:常美玉,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金永焕,还有几名法警,没有任何群众旁听。在非法判刑过程中,不听侯希才辩护,审判员常晓辉就是一句话:“证据确凿,可以采纳”。大约半小时左右,稀里糊涂地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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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5/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数次诬判法轮功学员-240124.html
2011-03-21: 中共对优秀公务员的迫害
(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自从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先生将“真善忍”法轮大法在中国大地传出,人们终于寻到了“返本归真”的修炼大道,得到了毕生追求的真理。不少有识见的各行业精英人士闻法走入修炼,其中不乏军人、警察、国家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修炼人以“真善忍”要求自己,自然在工作、家庭中都会做一个好人。这么多人修炼对建立纯朴善良的社会风气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对于国家、人民、执政政府来说,都是一个大好事。
然而,中共毕竟是一个企图管天、管地、管人的思想的极端狂妄的西来幽灵,尽管看到了法轮功在祛病健身、节省医药费用、恢复中华良好道德风尚等各方面的实效,其妒忌、狭隘的思想仍旧不能允许法轮大法的存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叫嚷“三个月消灭法轮功”。自那以后,迫害一直持续到今天,成千上万坚持信仰的修炼人被投入劳教所、监狱。
在中共严密封锁迫害消息的情况下,明慧网上发表的案例中至少有超过150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抄家、抓捕、劳教、判刑,其中至少11人被以各种令人发指的手段虐杀。
好警察遭迫害
戴启鸿,原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二零零八年三月,戴启鸿在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遭到牡丹江“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安局国保警察的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狱中,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早晨,戴启鸿因为炼功,被一监区三分区中队长王燕涛指使多名犯人殴打,接着又把戴启鸿拖到工厂殴打,致使戴启鸿的身体多处受伤。
八月十八日,戴启鸿以不出工的形式来抵制迫害,王燕涛又指使多名犯人殴打戴启鸿。在工厂办公室,王燕涛对戴启鸿拳脚相加。到了工厂,他又电戴启鸿的脸和嘴。直至把电棍的电用没了,戴启鸿的脸和嘴都被电的变形了,王燕涛还歇斯底里,不肯罢休。此后,戴启鸿的嘴发生溃烂,一直都不能吃东西,人已严重脱相。
酷刑演示:狱警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狱警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
侯希才,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科员、一级警司,男,39岁。侯希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六点,侯希才在床上打坐炼功时,两名包夹人员殴打其头部,鼻梁被打青。与侯希才有校友同学关系的中队长曾与监内服刑人员说:“他若炼功,就给我打。”
韩庆财,原辽宁省辽中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男,六十二岁。二零零一年为法轮功申冤、进京上访,被中共非法判刑,关在辽中县监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才在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放回家。韩庆财回家后仅十一天,八月十九日死亡。
马天庸,原辽宁营口市国家安全局纪检书记、政治处主任,一级警督,男。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恶党疯狂迫害,开除工职、停发工资,绑架、劳教,致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家中含冤离世。
二零零二年一月份,马天庸同妻子鲁桂芳,儿子马旭辉一家三口去大连,被营口安全局特务一路跟踪,并联络大连市国安特务将一家三口在大连绑架。马天庸被非法三年劳教,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其妻子鲁桂芳被非法两年劳教,送到臭名昭著的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关押;儿子马旭辉被劳教一年关在大连教养院。
同年四月,在鲁桂芳已被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的奄奄一息的情况下,一家三口相继回到家中。可邪恶并未因此停止对马天庸家的迫害。营口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局党委书记谢洪军为捞取政治资本,将退休多年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马天庸开除工职,终止了一切退休待遇,并长期监控,盯梢。在这种精神及肉体上长期的摧残下,鲁桂芳和马天庸夫妇分别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和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1/中共对优秀公务员的迫害-237887.html
2011-03-03: 黑龙江省在佳木斯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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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希才:肇源县新站镇粮库对面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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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3/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6943.html
2010-11-20: 两件血衣与一份机密文件(图)
2011-02-22: 侯喜才在佳木斯监狱被恶警毒打
佳木斯监狱恶警近日毒打法轮功学员侯喜才,将他打晕在地,只因为侯喜才给警察送真相信。请知情者继续揭露佳木斯监狱恶警的暴行。犯罪恶警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惩罚。
2月17日早晨7点多,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分区的原牡丹江狱警侯喜才在食堂打饭时,侯喜才给监区警察送真相信,被二监区四分区警察任岩峰强行带回办公室内,凶狠的叫骂、毒打侯喜才,拳脚齐上,多拳打在脸上、太阳穴上,直打到侯喜才晕倒在地。任岩峰还强行搜了侯的铺、箱、袋及身上,犯人田松芝和孟庆革参与搜身。任岩峰还要将侯吊铐在牢门上。中队长张格秋与侯谈话,软硬兼施,之后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禁止走出走廊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2/侯喜才在佳木斯监狱被恶警毒打(图)-236662.html
2010-11-20: 两件血衣与一份机密文件
迫害还在继续
截至2010年10月26日,仍有七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佳木斯监狱中遭受折磨。2010年8月18日,法轮功学员戴启鸿因抗议非法关押迫害,不参加奴役劳动,一监区三中队队长王燕涛(音)指使犯人殴打他,后来又把戴启鸿强行拖到车间,用电棍电击其敏感部位。佳木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是强制洗脑、酷刑“转化”、封闭隔离和严管迫害。
今年七月份以来,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的“五停”迫害,包括停止亲人探视,停止打电话,停止通信等项目,时间长达两个月,借口是法轮功学员不写所谓的“作业”,不参加所谓的“考试”。涉及到的法轮功学员有:侯希才、李荣堂、张春波、张月增、段体林、孙仁、阎达山七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0/两件血衣与一份机密文件(图)-232742.html
2010-11-18: 曝光黑龙江牡丹江国保大队队长彭福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8/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11-18-10)-232641.html
2010-09-12: 佳木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五停”迫害
七月份以来,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的“五停”迫害,包括停止亲人探视,停止打电话,停止通信等项目,时间长达两个月,借口是法轮功学员不写所谓的“作业”,不参加所谓的“考试”。涉及到的法轮功学员有:侯希才、李荣堂、张春波、张月增、段体林、孙仁、阎达山七人。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得知消息后,为讲清真相制止迫害,曾联名给二监区副教导员朱峰和教育干事齐峰二人写真相信,劝其停止行恶。但此二人不听善言相劝,而是把公示板上法轮功学员的名字拿掉,实际并没有停止行恶,用这种形式进行蒙骗,继续维持迫害。
直至八月八日,二监区集体打亲情电话时,法轮功学员张月增和段体林去打电话时,都被干事齐峰阻止,并说上面有规定,没“转化”(放弃信仰)的不许打电话,还让段体林再写“四书”否则不让打。法轮功学员质问谁规定的?齐峰说:“你问这个干啥,你管谁规定的?”
这种类似的迫害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而且在其它监区也时有发生。此事直接责任人就是二监区副教导员朱峰和教育干事齐峰二人。
望有条件的法轮功学员见到此消息后在当地揭露恶警恶行,并告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来探视亲人时,不要配合邪恶,不要顺从迫害,一定要理直气壮的去找狱长据理力争,必要时找驻监狱检察人员或上告到监狱管理局等处,只要来了就必须见到亲人。他们无权剥夺家属的探视权。共同抵制迫害,决不能认可和纵容。要与家属说明此事利害关系,家属的认可和纵容只能加重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2/229546.html
2010-07-12: 坚持信仰被非法判刑 监狱干警被本监狱关押迫害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干警侯希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被牡丹江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侯希才,男,1971年10月8日出生,39岁,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监狱警察,国家公务员,毕业于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原黑龙江省泰来人民警察学校),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科员、一级警司,警号:2306114
侯希才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610办公室)恶警非法抓捕。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8年3月31日--2012年3月30日)。在牡丹江监狱集训队被非法迫害期间,被牡丹江监狱非法迫害开除公职,停止工资待遇。
因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牡丹江监狱干警、公务员戴启鸿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彭福明、马群等到牡丹江监狱对侯希才进行迫害,逼迫他说出相关情况和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被侯希才拒绝后,他们要求牡丹江监狱做他的“工作”。牡丹江监狱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三天三宿把他非法拘禁在单位办公室监视居住,不准回家。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彭福明、马群等四名恶警见他不配合他们的要求,强行将他绑架上警车,非法抓捕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后,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间,侯希才在看守所被强迫参加劳动,穿筷子、挑冰棍杆。腰部被累得酸痛直不起来。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恶警彭福明将侯希才绑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办公楼审讯室内,对他进行迫害。彭福明打了他两耳光,并连续几个小时不让上厕所,中午不给饭吃。并威胁要灌辣椒水,还强迫侯希才下跪,被他拒绝,都没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审判他侯希才时,没有通知家属到场,没有律师辩护,是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楼上会议室秘密进行的。参加人员只有西安区法院审判员:常晓辉、刘辉,书记员:常美玉,西安区检察院检查公诉人:金永焕,还有几名法警,没有任何群众旁听。在非法判刑过程中,不听侯希才辩护,审判员常晓辉就是一句话:“证据确凿,可以采纳”。大约半小时左右,稀里糊涂地就完事了。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侯希才由牡丹江市看守所被非法转到牡丹江监狱集训大队进行迫害。到集训队后,牡丹江监狱派参加集训的其他服刑人员跟踪监视。牡丹江监狱狱长高震雨下令不准本单位干警同事探望接触。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牡丹江监狱将他与法轮功学员戴启鸿非法抓捕到黑龙江省佳木斯莲江口监狱二监区四中队继续非法关押。被安排两名服刑人员包夹监视。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六点,在床上打坐炼功时,被两名包夹人员打了头部几拳,鼻梁打青略黄。与侯希才有校友同学关系的中队长曾与监内服刑人员说:“他若炼功,就给他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894.html
2009-09-04: 原监狱警官在佳木斯监狱遭殴打
大法弟子侯喜财,原牡丹江监狱警官,于2009年7月被转入佳木斯监狱继续关押迫害,现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四分监区。2009年8月18日早6点多钟,侯喜财在铺上发正念,包夹的犯人赵明臣和赵友无理阻止,还恶语相加,并往侯喜财身上泼冷水。随后,两犯在犯人王喜波的指使下对侯喜财大打出手,侯喜财据理力争,王喜波却大叫:“就打你,爱哪告那告去!”
王喜波等人如此嚣张行恶,是受了四分区监区的中队长张格秋的暗示和唆使。侯喜财未被迫害前曾是一名教官,张格秋等多名警察都曾经过侯喜财的培训,张格秋碍于面子,没有亲自动手,但却在暗中指使犯人对侯喜财进行迫害,王喜波等人便是他利用的打人工具。
王喜波:双鸭山人。此人一度积极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曾帮助恶警用极其残忍卑劣的手段(毒打、针刺、不许睡觉等)迫害和转化了大法学员刘建富等人,此人仗着有钱行贿和人际关系,在狱中为所欲为,是二监区的所谓“校长”,因迫害得力,受中共奖赏,年前减刑释放。
赵臣明:佳市前进区和平大队人,此人与佳狱的一副狱长是“亲家”,仗此关系任意而行,主动行恶。
赵友:家住汤原县太平川乡旭日村,犯强奸罪被判刑12年、被恶人用“多给分减刑”为诱饵利用对大法弟子行恶。
张格秋:二监区四分监区中队长,此人敌视大法和大法弟子,积极参与迫害,捞取政治资本,从不听真相,二监区的大法弟子基本都遭其不同程度的迫害。另悉:8月22日张格秋在监控中看到侯喜财在炼功,便到监室阻止,并开口大骂:“再炼,大伙就打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4/207686.html
2009-08-10: 侯喜才、戴启鸿被牡丹江监狱转到外地监狱迫害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警察戴启鸿、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
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诬判五年、四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迫害。在集训队被折磨迫害三个月,现被转到外地监狱(据说被转至哈尔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0/206246.html
2009-07-18: 十余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操控法院枉法判处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三年半至七年刑期。零九年二月,他们先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为了所谓“转化”,公开对大法弟子肆意虐待、奴役,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牡丹江监狱十监区,为执行牡丹江监狱一系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以经济利益为手段,诱使干警和服刑人员对大法弟子行恶。受狱警指使,十监区刑事犯侯振宝(牢头)对该监区的王新民、谢玉欢等四名大法弟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殴打、折磨、用手铐长时间吊起。现谢玉欢被关押在小号(禁闭室)。
一、牡丹江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零八年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法院枉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各四年;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宁安市伪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恶党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柏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未修炼法轮功)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关押迫害,已被分到各个监区强制奴役劳动,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枉判五年、四年,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三个多月,近日被分到各个监区,被强制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0.html
2009-06-22: 牡丹江监狱正在迫害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
黑龙江省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以及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被穆棱市伪法院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所谓集训。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诬判五年、四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
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近三个月,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集训队以此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
侯喜才居住在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警苑小区2-7号楼,是牡丹江市监狱的家属区。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三书”侮辱自己的良知,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后,戴启鸿也被诬判五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被送到牡丹江监狱后,先要在监狱集训队同新犯人一起进行所谓的“集训”。犯人通常集训三个月以内,然后分到各监区。而对无罪的大法弟子为了所谓的转化进行超期迫害,最长的达一年,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说什么不转化就一直留在集训队,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186.html
2009-05-08: 牡丹江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鸿被诬判入狱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2008年3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2008年3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诬判五年、四年,现在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
侯喜才居住在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警苑小区2-7号楼,是牡丹江市监狱的家属区。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三书”侮辱自己的良知,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20.html
2009-03-30: 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被诬判入狱
黑龙江省穆棱市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此前,牡丹江市大法弟子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而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被诬判四年,被劫持往监狱,地点不详;牡丹江监狱财务科侯喜才坚持修炼法轮功,不写“三书”,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一、牡丹江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诬判
大法弟子宫呈阁,牡丹江第二中学数学教师,大学毕业。仅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已多次遭到绑架迫害。曾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牡丹江劳教所,后转到黑龙江省鸡西市劳教所关押一年,后又被送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关押。见过他的人都说每次见到他,都是被抬着出来。
2003年4月24日,在鸡西市劳教所,因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们的要求,劳教所政委王洪武,大队长朱立俊,副大队长王海富,中队长祁敏等恶警带几十人,带着电棍绳索冲進监舍,对法轮功学员宫呈阁等大打出手,把宫呈阁等架出监室,疯狂的毒打,其中宫呈阁被打的最惨,宫呈阁脚趾被打黑,遍体鳞伤。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宫呈阁在牡丹江第二中学上班时,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阳明分局以找谈话为名绑架至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经家属上公安局要人,恶警索要罚款后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利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利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宫呈阁遭绑架,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穆棱市伪法院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
二、牡丹江监狱警察侯喜才、戴启鸿被诬判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三书”,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也被诬判四年,被送往监狱,地点不详。
三、韩志广律师无罪辩护 西安法院草菅人命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审理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一案,庭上惊曝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李海峰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作无罪辩护。
事件经过: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伯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国保大队彭福明,为陷害李海峰收集“陷害证据”。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我受不了就承认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不是法轮功学员)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正如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甚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甚么证明?李海峰:现在身上还有上绳留下的绳勒痕。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然而,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仍然不顾法律和公道,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张玉华被送往哈尔滨。
四、 从法轮功学员的被诬判看中共的司法黑暗
在赵柏亮被非法开庭中,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词中说:本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认真查阅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人赵柏亮,又经过庭审调查,更加有理由认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牡西检刑诉(2008)138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赵柏亮从事法轮功活动的事实虽然基本存在,但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宣告无罪。
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如下辩护(节选):
第一、本辩护人认为,直至开庭的今日,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第二、本辩护人认为非法组织并不等同于邪教,法轮功虽然在中国大陆没有合法存在,但却绝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邪教。
1、被告人赵柏亮不具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主观要件,参照2008年1月份人民法院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对于刑法第 300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的分析描述(1909页),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为之。通过控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明显的可以看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这种犯罪的故意,赵柏亮他本是学医的,难免会对各种气功、中医发生兴趣,偶然发现法轮功中一些有益的成份,如人间的真和善等。法轮功中的“真善忍”本身也是精神文明和道德伦理的组成部份。
2、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他同样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理论,要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而此处的 “法律”很明显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⑵、被告人赵柏亮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他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他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⑶、他采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客观上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遭到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⑷、需要强调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即违反法律不等于破坏法律。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上列的四个条件。
在客观上,控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哪部法律由于赵柏亮的行为而受到破坏。所以,赵柏亮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近来海外媒体曝光了青岛和沈阳两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加强打压法轮功的秘密文件。沈阳市铁西区“610”办公室下发的秘密文件还暴露出中共的司法黑线:绝对不能出现无罪判决。这种见不得人的秘密文件,再一次暴露出中共以内部文件代替法律继续对法轮功進行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再一次暴露出中国的司法黑暗。
中共用政治代替法律由来已久,其打击法轮功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国际社会自然也拒绝接受。近年来,全国越来越多的人权律师敢于顶住中共的政治压力,用法律来给被非法抓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打压法轮功是非法的。
中共秘密给司法部门下达的新底线,赤裸裸地暴露出其在背后操纵法律的违法行为。从另一方面看,这些秘密文件也真实地暴露出中共在节节败退。海外分析人士指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高压压不住人心,高压封锁不住法轮功真相。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共的“司法新底线”必将被正义力量打破,还法轮功司法公正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0/198057.html
2008-07-21: 牡丹江大法弟子被绑架迫害近况
奥运临近,中共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藉口,堵塞民众言路和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禁止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在六月三十日前后这几天,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和穆棱市国保大队又以帮助参与转移卫星电视天线为由,在牡丹江地区制造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件,并非法抄家,数人被迫离家。其中穆棱市公安局参与多起在牡丹江的绑架案。已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勒索,大法弟子李海峰惨遭牡丹江国保不法人员殴打,张玉凤被迫害的行走困难……
一、近日牡丹江地区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1、绥芬河大法弟子迟利华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三十左右,镇派出所二人到大法弟子迟利华家,迟利华家还有另一法轮功学员,后来派出所来了五、六人,其中有便衣人员,开始翻找出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光盘等,并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晚上八多钟两人被押到派出所。另一学员家中的大法书也被全部劫走,并被押到派出所,進行审讯。经家人担保,本人签保证后第二天被放回家。迟利华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桦林镇安民村村民教福军和尤胜军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上午,桦林镇安民村大法弟子教福军在干活的地方,遭阳明分局伙同桦林镇派出所绑架,大法弟子尤胜军在家中被绑架,二人被分别勒索三千元、一千元,当天下午放回家。
3、小儿子出生仅四天,赵百亮一家被绑架迫害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六-七个恶警到大法弟子赵百亮家非法抓人。被非法抓捕的有赵百亮、张玉华、张玉凤、程丽、杨某某(张玉凤和程丽是母女,到赵家去给赵妻下奶;杨某某跟赵共同租住一户住房是邻居关系;张玉华是赵的岳母)。家里仅剩下赵百亮的妻子(产后才四天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从外地来照顾儿媳坐月子的赵的母亲也无故一同被劫持走,当晚放回。当晚恶警恐吓张玉凤,逼其交出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否则冻结工资没收房证,黄花派出所把其房钥匙和房证非法掠走。
七月一日,恶警们把程丽带回家同时恐吓八岁的孩子。
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赵百亮的父亲赵丛勋、弟弟赵百昌,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被黑龙江省海林市新安镇恶警绑架。
当日被新安镇恶警绑架的还有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杜乃荣、王福琴夫妇,杜乃荣家电脑、打印机等财物被抢走。
4、牡丹江大法弟子李海峰被殴打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协同穆棱国保及所辖派出所警察。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绑架了大法弟子李海峰,遭不修炼的叫大斌的世人(未修炼法轮功)强烈抵制。大斌也遭绑架,恶警把大斌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抢走。
另据公安内部透露,李海峰在国保遭殴打。
5、海林市双峰村耿桂芝等被绑架
六月三十日,海林市双峰村大法弟子耿桂芝,其姐姐和杨林村大法弟子韩荣庆被海林公安局绑架。
6、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晚,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在阳明区亲属家被绑架勒索,现已离牡。
7、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绑架董淑艳未遂
七月二日,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闯到大法弟子董淑艳家,强行掠走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并欲绑架董淑艳,董淑艳不配合并且大声喊“警察抓好人啦!”董的丈夫也阻拦恶警带走妻子,董没有被恶警带走。
8、牡丹江前進派出所警察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七月一日,牡丹江机车前進派出所警察到姓郑的女同修绑架二名大法学员:姓赵的女同修和姓郑的女同修,当天姓赵的同修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郑同修被送往看守所,至今仍在被迫害。
牡丹江机车厂大法弟子张翠芝、赵永燕 、刘保英等五名大法弟子,于七月二日晚在学法小组被前進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其中一名大法弟子七月三日被保释。
七月三日,牡丹江机车一起被绑架的五名大法学员,其中赵云艳、张翠芝、还有姓贾的女同修各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刘宝英、王树华因拒绝非法罚款要求,被送往看守所,因恶警不让家人看望,至今下落不明。
前進派出所恶警刘志刚还不断的到张翠芝家来骚扰,口出脏话。
二、四月份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妄想秘判。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弘因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以下是被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详细情况。
1、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等被非法批捕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立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吴国立也是多次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绑架,异地关押在穆棱看守所。获悉,宫呈阁已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妄想秘判。
四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赵建国再遭绑架。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绑架,他们在看守所被酷刑“定位”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带到市国保大队,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一个叫国良的警察用脚将赵建国牙齿踢掉;警察彭福明给赵建国二次上绳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宋伟茹,牡丹江招商个体业户,口碑极好,丈夫故去后,一人带孩子相依为命。三月二十日早,爱民区国保大队陈亮等人绑架了正在家中的宋伟茹,掠走大法书籍等物品,劫持几个小时,并抢走宋伟茹私人钱款五千元后,将人放回。四月十一日,宋伟茹再次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获悉,宋伟茹仅仅不肯出卖同修,恶警欲非法劳教宋伟茹二年。
四月十日,在牡丹江租住的法轮功学员孙发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在西安区菜库附近绑架。不写“三书”,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五星街道让贾昌民去街道一下,贾昌民去了。九点钟左右,两名市局警察协同柴市派出所赵明哲和花园社区居委会姓赵、姓米的办事员,到贾的住处抄家。获悉,现在贾昌民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家人至今没见到贾昌民本人。
2、恶警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
牡丹江监狱公务员、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弘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戴启弘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弘为人善良。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三书”,事发后,恶人想让这位警察写“悔过书”,并让他的家属、亲戚前来相劝,妄想利用亲情达到迫害的目的,却没有得逞。大约在三月二十八日,被牡丹江市六一零、国保绑架。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恶警以奥运临近,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藉口,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二年。
3. 剥夺百姓知情权、禁装“新唐人”电视
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大锅”,收看电视效果非常好。一是安装费用低,一次投资一劳永逸;二是卫星接收到的电视台播放的内容广泛,打开了人们的视野,人们坐在自己的家里就能知道天下大事。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受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径(如查抄卫星天线、罚款等)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安装的卫星天线都是在市场上买的,既然在市场上卖是合法的,消费者去买当然也是合法的。能多收一个电视台的节目看,有甚么不好?我们不知道老百姓为甚么不能看?看了就被迫害?国家政策不也是对外开放、言论自由的吗?当今社会已進入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美国的电视台却不能在中国播出,真不知道是甚么道理。
所有器材和物品都是属于正当合法的私有财产。作为执法人员,职权范围所缴收的都应该是非法所得的不明财物。而法律也是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后果進行制裁的,我们并没有危害到任何人,没给他人造成伤害。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也是公民的权利。
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们,不要再充当中共的家奴。你们想过没有,在中共对中国人半个世纪的统治中,为了维持它的政权危机,运动不断。文革宣布结束的第二天,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就自杀了,因为许多老干部被迫害死了;为了灭口,七百八十多名警察被秘密送往云南处决,送给家属的是骨灰盒,说是光荣殉职。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不都是偷偷的、不敢公布于众的下达密令与進行吗?还不是下达密令的人怕留下迫害的罪证吗?
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我们在此奉劝你们赶快悬崖勒马,退出中共邪党、团、队,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个正义的国家警察。人的生命是可贵的,我们希望每一个生命都有未来,希望每一个生命都能够珍惜自己的未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40.html
2008-05-13: 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弘正在绝食反迫害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三书”,事发后,恶人想让这位警察写“悔过书”,并让他的家属、亲戚前来相劝,妄想利用亲情达到迫害的目的,却没有得逞。大约在3月28日,被牡丹江市610、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牡丹江监狱公务员、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弘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2008年3月20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戴启弘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弘为人善良。据悉,侯喜才、戴启弘在牡丹江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3/178345.html
2008-04-28: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弘正在绝食反迫害
据悉,牡丹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鸿在牡丹江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8/177366.html
2008-04-12: 履行天职 不辱使命 —— 给牡丹江监狱狱警的劝善信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三书”,大约在3月28日,被市610、国保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2/176316.html
2008-04-11: 牡丹江近期发生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案
中共邪党借奥运大批非法抓捕大陆法轮功学员,据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公安厅给各地下达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指标,要求在奥运会前必须完成。绑架对像是以前网上有过名的和所谓的“现行”。自去年年底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期间,牡丹江市也发生十多起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件。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任艳杰的家属到柴市派出所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一些法轮功学员出于关心陪同前往。柴市派出所伙同东安公安分局恶警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人绑架,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被迫害,朱秀华被送往牡丹江公安医院二、三个星期,恶警多次向她女儿索要钱财。赵建国因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带到市国保大队進行折磨,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一个叫国良的恶警将赵建国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二次上绳(一种酷刑);乔平(原爱民区公安分局局长)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以劳教相威胁。赵建国将迫害事实写成材料反映给住所检察官和劳教仲裁委员会。恶警怕其恶行暴露,向家属勒索五千元之后,年前将赵建国放回。赵建国刚回家,国保警察们就心虚地拿着“慰问品”到赵家假意拜访,实则威胁恐吓。
一月二十日,牡丹江市绥阳镇法轮功学员申金祥,在做客车乘务员时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黄松派出所恶警孙德海劫持。
一月二十二日,宁安市崔立君在家中被宁安第一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贾云来等人非法抓捕和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宁安市看守所。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赵敏茹再次被圆明派出所恶警骚扰。
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牡丹江西牡丹小学教师马淑杰被市国保警察五人以查户口为名進屋,强行将她和丈夫(未修炼法轮功)绑架,掠走书籍、真相资料、电脑等私有物品。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回家。但单位和牡丹江西安区教育局、政法委以其不“转化”为由不让其上班。并召集各小学校长开会,迫害各校在校大法修炼者。
一月二十六日,海林市李竹英、褚秀玲及其儿子被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林第二派出所。一月二十八日,海林国保科队长宋玉敏带领恶警到李竹英及其母亲家非法抄家,李竹英的父亲见状哭得几乎昏倒。
一月二十八日,被迫害保外就医的法轮功学员鲁永凤正在家做缝纫活时,由居委会主任彭丽珠骗开门,先锋派出所片警等人直接把她绑架到兴隆看守所,丈夫岳兴田同时被绑架。
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海林市于洪迁被海林国保队长宋玉敏及恶警非法抄家并绑架。
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西四条路龙门市场清扫工法轮功学员小香子被市国保大队多名警察强行绑架。
二月一日上午十点钟,牡丹江市国保杨丹蓓、李国军和派出所彦姓警察以有人举报为名,闯入北安法轮功学员温秀琴家中,乱翻东西,抢走温同修家中个人电脑、mp3,并将温秀琴强行绑架,温秀琴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月一日,牡丹江铁路机务段工人法轮功学员陈月山被市610、国保铁北公安派出所警察绑架,恶警到其家中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二月一日下午,牡丹江市国保及爱民区派出所不法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于丹家,绑架于丹及其丈夫,勒索四千元人民币后放回。
二月二日下午二点多钟,家住大福源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徐清珍夫妇遭到牡丹江国保大队伙同景福派出所无理骚扰,徐清珍拒绝配合不给开门,他们耐心的给警察讲被迫害真相,在相持近一下午后警察才离开。
三月七日晚,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陈岩微(女)在家中被兴隆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家中大法书籍、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掠走,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
三月二十日早,爱民国保大队陈亮等人绑架在家中的大法弟子宋伟茹,掠走大法书籍等物品,在劫持几个小时并抢走宋私人钱款五千元后将其放回。宋伟茹,牡丹江招商个体业户,口碑极好,丈夫故去后一人带孩子相依为命,因孩子到日本打工留学,她举债支撑、生活拮据,现好端端就被恶党警察绑架勒索,使其本已艰难的寡居生活雪上加霜。
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抄家,现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法轮功学员戴启鸿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
约在三月二十八日,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被市610国保绑架。
四月一日早六点,爱民区法轮功学员张玉香在家中被四个恶警绑架。当晚被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1/176276.html
2008-04-05: 牡丹江新监狱法轮功学员侯喜才被绑架
牡丹江新监狱法轮功学员侯喜才近日在单位被市610及国保大队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5/175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