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小雪

个人情况: 出租车司机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住在凌源西站附近
拘留时间: 2008年2月25日
有关恶人: 热闹路派出所恶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3-21
案例分类: 服务行业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7-06:辽宁凌源市恶警王桂林、陈志的犯罪事实 近几年来,辽宁省凌源市所有绑架大法弟子的行动,恶警王桂林、陈志几乎都亲自参与,他们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如:被迫害致死的胡艳荣、被迫害精神失常的李翠芝、被迫害致瘫的小雪等等迫害案例上,都有王桂林、陈志犯罪的记录,此二人应被列上恶人榜。 王桂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以迫害法轮功得以升官。陈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以下所曝光的仅是王、陈犯

2009-07-06: 辽宁凌源市恶警王桂林、陈志的犯罪事实
近几年来,辽宁省凌源市所有绑架大法弟子的行动,恶警王桂林、陈志几乎都亲自参与,他们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如:被迫害致死的胡艳荣、被迫害精神失常的李翠芝、被迫害致瘫的小雪等等迫害案例上,都有王桂林、陈志犯罪的记录,此二人应被列上恶人榜。

王桂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以迫害法轮功得以升官。陈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以下所曝光的仅是王、陈犯罪的概要,冰山一角,由于王、陈的阴险隐蔽,其更多的犯罪事实还在搜集中。在此也希望凌源的法轮功学员把自己被迫害的事实写出来,曝光邪恶、制止迫害。

执法犯法 虐杀生命

二零零九年五月,凌源市东城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大法学员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非法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当三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国保大队时,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却说:怎么才十天,以后再续。

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三人家属听说亲人被绑架,心急如焚,被迫四处“找人”,请客送礼,想让亲人早回家。结果只有邓素霞第十天释放;张桂华第八天被转入看守所,面临非法判刑的迫害;田秀兰二十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对田秀兰的亲人说:田的案子已报到他那里了,在他手里,现在他给压下了,要不然就劳教,你们看怎么办吧?

如此赤裸裸的勒索。已经50多岁的田秀兰,没有老伴,又没有生活来源,还要赡养八十几岁老父亲,家中十分贫困。最后田秀兰的亲人想方设法花了七千元,其中给了王桂林五千元。但田秀兰最后还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田秀兰在拘留所多日的非法关押、折磨,导致静脉曲张、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复发,由于病情严重,马三家劳教所拒收。

张桂华按“真、善、忍”做好人,却三次遭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张桂华的亲人找人活动,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和钱财,在张桂华被非法关押将近五十天时,恶警陈志、王桂林对家人说要判刑三年,要挟家属再送礼。

邓素霞的家属在这期间曾向朋友借四千元,凑了近一万元送礼。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由于疯狂暴行、丧失人性的残害中,使镇压者本人放大了自己恶的一面,变得更无人性。恶警王桂林、陈志的恶行就是真实写照。

零七年,恶警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大法学员冯国富非法关进教养院,没通知家属,冯国富也没签过一个字。

大法学员娄彩华、小雪、郭凤贤、李翠芝、臧友、刘金成、李景芳、马岩华、李占广、董秀芹、张桂菊、温秀芝、李淑贤等所遭到迫害,王桂林、陈志都是重要参与者、直接的责任人。

对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胡艳荣,恶警王桂林、陈志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绑架人质 敲诈勒索

在地方派出所恶警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报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后,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恶警陈志、王桂林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成了他们勒索钱财的人质。现在,恶警王桂林、陈志还在捏造虚假证据,企图以非法判刑三年,再行敲诈大法学员张桂华的家人。

二零零七年,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在北炉乡绑架四十二名大法弟子。多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王桂林、陈志等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不完全统计王桂林勒索24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数额24.75万元;陈志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近七万元。

王桂林、陈志等在敲诈作案过程中,使用引诱、欺骗、打骂、恐吓、威逼关押和连续不断骚扰家属等卑劣手段逼迫交钱,所有敲诈的现金都没有任何手续和收据。

李景芳被绑架后,王桂林、陈志等对其使用酷刑逼供,还连续四天不让李景芳睡觉,将李景芳价值五万多元的财物劫走,随后又将其家中的电脑抢走。

在大法弟子郭凤贤被绑架,丈夫被迫流离失所,他们的家无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王桂林、陈志等拿着钥匙私自入室五次,藏在罐子里的一万多元的现金被掠走,手机等值钱的东西被抢走。被五次洗劫后,恶警才把钥匙交给郭凤贤的亲属。

零七年,恶警绑架了韩锡敏、杜清秀夫妇,陈志将杜秀清的手包抢去,二十一日,陈志将杜清秀手包内的钥匙擅自取出,带了几名警察,在杜秀清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中电脑、打印机、存折、现金等贵重物品全部劫走。

一个大法弟子家属掏了钱后,去找王桂林要求放人,王桂林竟公然做手点钱状,说:钱太少了,还不够呀!大法弟子许兰芬已经被非法劳教了,王桂林还打电话欺骗其家属说:再交一千五百元钱就放人。有的家属掏了钱后,亲人仍然被劳教。

大法学员徐桂华寄存在程光辉在东城租住房屋内的一万五千元左右现金,被恶警非法抄家时掠走,派出所说是交给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恶警却矢口否认;郭凤贤的母亲,七八十岁的老人被绑架后,其家人竟花了上万元,公安局恶警才将老人放回。

王桂林等恶警非法审讯韩锡敏一天一夜,不让睡觉,折磨韩锡敏都要崩溃了,王桂林再威逼韩锡敏说:“你们俩口子都在这儿,也没人弄你们出去,你拿五万元,到劳教所两个月后我再把你弄出来。”真是赤裸裸的流氓敲诈,而且,他们不以为耻。

自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王、陈的双手上沾满了善良群众的鲜血、钱财。愿王、陈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识清陈志的真实面目,不要做一个沉默者,共同揭发王、陈的恶行,制止他们继续干着天理不容的坏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58.html

2008-02-29: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探望亲人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9/173318.html

2008-02-29: 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探望亲人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9/173318.html

2008-02-28:辽宁凌源市李淑明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半,凌源法轮功学员李淑明、庄守儒、曹丽芬、孙玉娟、出租车司机董晓艳、冯国富不修炼的妹妹和凌北两名法轮功学员,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凌北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富到沈阳,在沈阳旅馆被热闹路派出所恶警绑架,二十五日下午被送回凌源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 庄守儒为女儿准备的上学用的三万元现金被恶警抄走,三台车被扣。法轮功学员小雪被迫害时所租住的家中两万元现金

2008-02-28: 辽宁凌源市李淑明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半,凌源法轮功学员李淑明、庄守儒、曹丽芬、孙玉娟、出租车司机董晓艳、冯国富不修炼的妹妹和凌北两名法轮功学员,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凌北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富到沈阳,在沈阳旅馆被热闹路派出所恶警绑架,二十五日下午被送回凌源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

庄守儒为女儿准备的上学用的三万元现金被恶警抄走,三台车被扣。法轮功学员小雪被迫害时所租住的家中两万元现金被非法抄走。另租用的大库被抄,库内复印纸、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

二十五日凌晨三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娄彩华被朝阳国保大队和凌源国保大队陈志等,以楼下自来水漏水为由骗开家门被绑架的。家中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被抄。

此次营救冯国富的行动完全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因为冯国富被绑架完全是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执法犯法的结果,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凭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冯国富关進了教养院,也没通知家属,而且冯国富自始至终都没签过一个字。

马三家教养院接收冯国富也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犯罪。而且冯国富现在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他们带有当地村委会、凌北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和凌源市中医院开具的冯妻手术的诊断书 ;并且聘请了两名律师。现律师被释放,张昆山被释放。

陈志等执法犯法的行为必受正义法律的审判,如不立即释放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世人,也必走杨明辉等人遭恶报的可耻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8/173258.html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政治部主任谭文杰:13842156333
检委会专职委员郑立军:15566797856
检察官仇伟容:1313084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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