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孙玉娟


紧急成度:
拘留时间: 2008年2月25日
有关恶人: 热闹路派出所恶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3-2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8-02-28:辽宁凌源市李淑明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半,凌源法轮功学员李淑明、庄守儒、曹丽芬、孙玉娟、出租车司机董晓艳、冯国富不修炼的妹妹和凌北两名法轮功学员,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凌北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富到沈阳,在沈阳旅馆被热闹路派出所恶警绑架,二十五日下午被送回凌源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 庄守儒为女儿准备的上学用的三万元现金被恶警抄走,三台车被扣。法轮功学员小雪被迫害时所租住的家中两万元现金

2008-02-28: 辽宁凌源市李淑明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半,凌源法轮功学员李淑明、庄守儒、曹丽芬、孙玉娟、出租车司机董晓艳、冯国富不修炼的妹妹和凌北两名法轮功学员,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凌北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富到沈阳,在沈阳旅馆被热闹路派出所恶警绑架,二十五日下午被送回凌源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

庄守儒为女儿准备的上学用的三万元现金被恶警抄走,三台车被扣。法轮功学员小雪被迫害时所租住的家中两万元现金被非法抄走。另租用的大库被抄,库内复印纸、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

二十五日凌晨三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娄彩华被朝阳国保大队和凌源国保大队陈志等,以楼下自来水漏水为由骗开家门被绑架的。家中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被抄。

此次营救冯国富的行动完全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因为冯国富被绑架完全是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执法犯法的结果,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凭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冯国富关進了教养院,也没通知家属,而且冯国富自始至终都没签过一个字。

马三家教养院接收冯国富也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犯罪。而且冯国富现在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他们带有当地村委会、凌北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和凌源市中医院开具的冯妻手术的诊断书 ;并且聘请了两名律师。现律师被释放,张昆山被释放。

陈志等执法犯法的行为必受正义法律的审判,如不立即释放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世人,也必走杨明辉等人遭恶报的可耻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8/173258.html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4-07-09: 南街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值班室6883227 所长6883328 指导员6883329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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