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辽宁凌源市李淑明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二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半,凌源法轮功学员李淑明、庄守儒、曹丽芬、孙玉娟、出租车司机董晓艳、冯国富不修炼的妹妹和凌北两名法轮功学员,为营救被非法劳教的凌北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富到沈阳,在沈阳旅馆被热闹路派出所恶警绑架,二十五日下午被送回凌源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
庄守儒为女儿准备的上学用的三万元现金被恶警抄走,三台车被扣。法轮功学员小雪被迫害时所租住的家中两万元现金被非法抄走。另租用的大库被抄,库内复印纸、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
二十五日凌晨三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娄彩华被朝阳国保大队和凌源国保大队陈志等,以楼下自来水漏水为由骗开家门被绑架的。家中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等被抄。
此次营救冯国富的行动完全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因为冯国富被绑架完全是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执法犯法的结果,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凭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冯国富关進了教养院,也没通知家属,而且冯国富自始至终都没签过一个字。
马三家教养院接收冯国富也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犯罪。而且冯国富现在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他们带有当地村委会、凌北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和凌源市中医院开具的冯妻手术的诊断书 ;并且聘请了两名律师。现律师被释放,张昆山被释放。
陈志等执法犯法的行为必受正义法律的审判,如不立即释放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世人,也必走杨明辉等人遭恶报的可耻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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