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0: 王淑花坚持讲真相 丹东元宝区法院预谋绑架无果
法轮功学员王淑花,家住丹东元宝区长山镇陶家村二队。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元宝区法院十多个法警和长山镇派出所警察,共三、四十人,恶意企图使王淑花去体检,以进一步迫害,王淑花坚持讲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和自己过去被迫害的真相,拒绝。最后,在正义的邻居也为她说话,约晚六点,所有警察无果而归。
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丹东元宝区法院十多个法警非法闯入她家,警察全穿警服,警察在院里,没进屋里,叫王淑花跟着走,说要给王淑花检查身体。
王淑花不配合,并说:“检查身体,为什么检查身体?”
警察说:“你早先的案子没了,这是程序,身体检查不合格,再送回来,上面有新的指示。”
王淑花说:“有什么指示?”
警察拿出一摞纸,上面有法院盖章。
王淑花说:不管什么指示,真的假的,我一概不配合,在我这不好使。我第一次被迫害的时候,当时马三家教养院说我有病拒收,后由丹东国保送回。我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非法关到看守所拘留两个多月,躺在一个有梅毒的犯人床上,我染上病了,心脏、血压不行。
当时的丹东广济派出所王晓天(音)带着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血压、心脏不好,不知道医院给我打了一个什么针,我晕过去了,睡了一宿,第二天才醒过来。有一个看着我的警察说,大姐,你可醒了,吓死我了。
王晓天说不行,还得检查,拉我到八道沟医院又检查,也不合格。王晓天不罢休,又想送汤池看守所,看守所拒收,说身体检查不合格,这次体检我花了三千多元,自己拿的钱。后王晓天把我送回来了。
第二年,王晓天又领丹东国保,来五个人,两个女的,三个男的,非法闯入我家,其中一个男警察说:“看你这样能蹲。”警察说:“姨啊!你配合配合,我大老远来的。”我说:“我叫你们来的啊?谁叫你们来的?”还叫我儿子拉着我去,我没配合。
这次,你们还想迫害我,还想拉我去检查,我也有要求,你们拿五万元钱,我儿女到场,你警察到场,丹东元宝区法院盖章,你们签字。有一差二错,你们负责,我什么都不怕,就怕缺良心。我学法轮功做好人,触犯哪一条法律?
你们迫害大法弟子,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有多少人都遭了恶报,大法弟子是好人,恶党就要解体,你们赶紧三退,把宪法拿出来,法轮功有什么罪?(注:宪法规定法轮功是合法的,信仰自由)
后来王淑花一直讲真相,警察撤回车里坐着,大约有两个小时,还没走,后警察一直打电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警车又多了三、四台,长山镇派出所警察也开着警车来了,警察后来增至三、四十人,院子里又站满警察。
大约五点左右,丹东一个120 车来了,车上下来两个女医生,三个女警察,其中一个女医生说:“姨,我给你检查一下。”王淑花说:“你真是医生吗?恶党没有说真话的,警匪一家。”
那个女医生出示证件,后来给王淑花检查,血压220,心脏不好,医生告诉警察体检不合格,不能带走。
这个时候,四十多位邻居都出来看,并说:“你们至于这样吗?她就是一个老太太,不就学个法轮功吗?做一个好人吗?你们谁家没有老人,一旦真出一差二错,你们能担起责任吗?”后一直持续到六点左右,警察才走。
丹东元宝区法院电话:0415-665732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0/王淑花坚持讲真相-丹东元宝区法院预谋绑架无果-396037.html
2014-09-30: 辽宁东港市长山镇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强迫抽血
2014年9月2日起至9月25日,辽宁东港市长山镇派出所警察与长山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司法人员,先后到本镇张本英、杨广波、赵桂琴、王淑花、王淑珍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逼迫法轮功学员抽血、按手印、签字。五名法轮功学员拒绝配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30/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8246.html
2012-01-30: 修法轮大法获新生 王淑花两遭中共绑架迫害
我叫王淑花,今年六十三岁。我是一九九九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大法使我绝处逢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在修炼大法之前,我被病魔缠身:脑神经病情严重,精神失常,吃药也不管用,整天像个傻子一样;患严重的关节炎、心脏病、胃溃疡、偏头痛,腰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后来,我得了子宫癌,医院判了我死刑。修炼后,我首先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慈悲的师父为我净化身体,使我全身的病都没有了。我用什么语言都表达不尽我对俺师父的无限感恩!
然而,对这么好的大法,对千千万万修炼大法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江泽民集团和中共竟然容不下。我和同修们一起讲真相,却两次遭到不法警察绑架迫害。
第一次被绑架遭迫害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以权谋私,铺天盖地的编造谎言栽赃陷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抓捕全国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叫全国百姓都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让全国人民在谎言的欺骗中对大法犯罪,把法轮大法给中国老百姓带来的健康、幸福全给毁掉了。这不是祸国殃民吗?于是我们决定要去澄清事实,要求当权者还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清白!所以我和同修一起走街串户讲真相。
二零零八年一月六日下午,我外出发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诬告。长山派出所姓王的、姓田的等共有五、六个警察开着两辆车来绑架我。恶警把我强行推上警车,拉到了长山派出所。他们五、六个恶警按着我的手,强迫我在他们写好的所谓“保证书”上按手印。当晚九点钟,将我强行送进东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后又将我转押到东港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恶警指使坐班的犯人对我搜身,将我兜里的四十六元钱抢走。我被非法拘留四十八天。
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恶警迟爱民辱骂我,强迫我背监规。我不背,迟说:“就你这样,给你送马三家人家不揍你才怪呢!”我被迫害的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他们不放人,也不通知家属。东港公安局国保大队、法制科和丹东劳动教养委员会合谋给我秘密非法劳教一年。
我被他们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给我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是我有心脏病和子宫癌。马三家劳教所拒收。就这样,东港看守所用警车把我送到东港市东尖山汽车站,由我儿子将我接回家。
第二次遭绑架迫害经过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丹东元宝区广济派出所的恶警在绑架大法弟子李成之后,又非法闯进我家绑架我。我被他们拉到广济派出所。一路上,恶警诽谤、谩骂大法和大法师父。我给他们讲大法的真相,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天理,迫害大法弟子就是在葬送自己。他们不听。
在广济派出所,东港大法弟子李成和丹东大法弟子李晓红被恶警刑讯逼供。到下午六点,我的身体又出现严重病业状态。心脏病发作,血压高压达到二百。我的身体抽搐不止,身体抽动的好几个人都按不住。恶警辱骂我,用脚踢我,骂我是装病。后来他们看我不行了,把我拉到丹东第三医院。医院说我病情太重不收。恶警又把我拉到丹东第一医院。第一医院诊断后说我的病太重,第一医院不但不收,医生还一再催促恶警赶快给我家人打电话,叫他们把我交给家人接走。可是恶警不听,把我强行留住医院。我在丹东第一医院被抢救一宿,病情一点也没有好转。恶警没有办法,只好通知我的家人。抢救一宿,花掉医疗费一千多元(我的儿子自己付的钱)。
我被他们以“保外就医”名义放回家。家人赶到医院接我回家时,恶警又向我的家人索要五千元,起名叫“保外就医押金”,被我的家人拒绝。
我两次遭迫害都是恶警自己捏造事实,编写诬陷材料,然后强迫我在上面按手印。都被我拒绝。
我今天把我被迫害的事实讲出来,就是要揭露恶党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让广大世人都能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早日退出邪党,逃离大劫难。同时希望那些参与迫害者醒悟,赶快停止作恶,将功补过,减轻自己的罪行,赎回自己的未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30/修法轮大法获新生-王淑花两遭中共绑架迫害-252529.html
2010-12-31: 丹东、东港丛兰芝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情况
近日,丹东、东港又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丹东法轮功学员丛兰芝、东港法轮功学员王淑花已回家,李小红被非法劳教一年,十七日被送往沈阳马山家教养院。东港法轮功学员李成目前情况不详。
十二月初,东港法轮功学员王淑花、李成委托东港至丹东的长途客车将部份大法书《转法轮》捎至丹东,由于其中出现差错,丹东法轮功学员没有收到所捎物品,在寻找物品的过程中可能被不明真相的车主举报,因而遭到绑架迫害。
十日至十一日,丹东、东港两地公安部门出动警察先后绑架了丹东丛兰芝、李小红,东港王淑花、李成四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丛兰芝被绑架后,警察诱骗丛兰芝得到丛兰芝丈夫的电话号码,冒充法轮功学员给丛兰芝的丈夫打电话,从而骗得丛兰芝家的地址。十日下午三点左右,邻居看到丛兰芝双手被手铐铐着,三个警察将她绑架走了,其中一人穿警服,另外两人穿便衣。丛兰芝的丈夫晚上下班回来,看到家里的东西被抄,儿子笔记本电脑被抢走,法轮功的书籍资料也被抢走。
李小红被非法劳教,丹东公安部门没有通知李小红的家属,李小红是在被送往沈阳马山家教养的路上给家里打了电话,家属这才得知李小红已被非法劳教。
目前,丹东丛兰芝、东港王淑花已回家,李小红被非法劳教一年,十七日被送往沈阳马山家教养院。东港法轮功学员李成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31/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34333.html
2008-01-10: 辽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花被非法抓捕
东港市长山镇桃家村法轮功学员王淑花于2008年1月6日下午到每家每户给村民讲真相,被贪图小利的恶人举报。当天下午东港市出动警车来到村路口到处拦截,没有任何手续,绑架了这位善良的老年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0/170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