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 胜利油田钻前公司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自99年7月20日以来,山东胜利油田黄河钻井公司钻前公司原邪党书记唐玉明(现已调离)、原副书记庞忠汉(现为代理书记),原安装一队指导员赵滨(现已调往生产办)等人,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本单位大法弟子,利用欺骗、恐吓、抄家、冷冻、搧耳光、电棍电、不让吃饭睡觉、拳打脚踢、灌酒、长期关押、长期罚站、长时间铐在水管子上、敲诈勒索等手段对本单位的大法弟子進行残酷的迫害,并以开除、下岗等来威胁大法弟子放弃修炼。以下是钻前公司邪党之徒八年来的部份恶行。
刘玉荣被逼流离失所
1999年7月20日后,因刘玉荣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单位经理刘冠俊、厂长冯卫、副厂长马安营(已遭恶报死亡)、指导员李桂芳等人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七天七夜不让睡觉、跟踪、监控、罚款、开除工职等残酷迫害。
99年11月,因刘玉荣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副厂长马安营和指导员李桂芳二人轮流看守七天七夜不让睡觉,之后厂长冯卫还安排专人对她進行跟踪、监控,以此限制她的人身自由。2000年2月17日冯卫逼迫刘玉荣在保证书上签字,并逼迫她上交5000元现金,在未经刘玉荣同意的情况下,冯卫强行从工资里扣除。
2000年10月1日,因刘玉荣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遭到单位送往滨海公安局迫害15天后,本单位又继续关押。当时领导冯卫安排值班人员轮流每天24小时对她進行监控,刘玉荣强烈抗议说:“本来滨海公安局对我的拘留就是违法的,你们再不能这样迫害我。”并且要求见书记唐玉明。唐玉明不但不见,反而安排单位领导冯卫、保卫科长王全东以及劳资科长张玉昌,以解除劳动合同为名把刘玉荣送到博兴县她二哥家里。因为当时刘玉荣考虑到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甚么书面材料,只是口头传达,刘不相信这一切是事实,就这样在二哥家住了几天,就又回到了单位,在单位她有一间半平房。单位得知她回来后,领导冯卫找到她以谈话的名义,把她骗到单位,逼她搬出平房。因刘玉荣不同意,他们就带上人、车,砸烂锁头强行抄了她的家,还抢走了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并非法把房子收回。而后他们将刘玉荣和她的东西一起关在单位的一间破旧的小房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并且还用欺骗手段说要带她去潍坊旅遊(实际要带她去潍坊邪恶的洗脑班对她進行迫害)。当刘玉荣得知他们的伎俩后。于2000年11月25日晚上离开了关押她的那间小破平房,从此过着居无定所的动荡生活。后来单位不法之徒把刘玉荣的东西用一辆130车给拉到她大嫂家里,那天是雨夹雪天气,大嫂一看也没有盖防护雨具,又是连泥带水拉了一车,大嫂非常讨厌他们这种流氓、卑鄙的做法,坚决拒收,他们只好又拉回了单位。后来他们把刘玉荣的被褥、衣服等东西连泥带水又一起扔進了那间破旧的小平房里,但不法之徒还叫嚣着要把刘玉荣的户口给迁回农村老家。
2001年5月,刘玉荣又回到了单位那间曾关押她的破旧小房去拿她的东西时,却发现她的皮箱给撬开了,并且还偷走了她的金项链和玉镯等物品,当刘玉荣找到领导追其责任并要求他们赔偿的时候,他们却一个个推责任,更为可恶的是经理刘冠俊见到刘玉荣后,他不但不承认他们的流氓行为给刘带来的痛苦,反而还满嘴脏话的骂人,并且还强迫她去劳资科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刘看到解除合同的理由不符合事实(合同书上说她上班迟到早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工四十天),事实上是他们采用下流手段逼迫她出走的,是他们违反了国家《宪法》和《劳动法》。就这样在当今共产恶党领导的没有人权、有理无处说的情况下,刘玉荣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1/166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