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9: 济南六旬老妇姜玉香、孙金菊被非法劳教
今年八月初,济南大法弟子姜玉香(女,60多岁)、孙金菊(女,60多岁)在济南市华联超市(槐荫区)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告发,遭济南市公安局道德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分别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和5000元。十月二十二日济南市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姜玉香、孙金菊两位大法弟子一年半劳教。
从以上两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处劳教看出中共邪党违背宪法、泯灭人性、迫害良知、无恶不做的流氓本性。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和信仰的自由,而中共邪党却打着“三个代表” 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幌子,肆意剥夺公民言论和信仰的自由、非法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上述两位的家庭经济情况都非常困难)、对大法弟子非法进行劳动教养等等。中共邪党的这些法西斯暴行,不仅仅是对人权和人性的恶毒践踏,更是对宪法的公然蔑视和挑衅。
善恶有报乃是天理,奉劝那些为了贪图小利(据说告发一个大法弟子可得300元),昧着良心告发、迫害好人,善恶不分、追随恶党助纣为虐不明真相的人,赶快弥补对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恶,否则难逃天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9/166841.html
2007-10-26: 济南孙金鞠、蒋玉香被劳教情况补充
孙金鞠、蒋玉香济南机床二厂退休职工,十月上旬在槐荫广场华联超市外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晚上被抄家,抄走许多大法书籍。家属分别给派出所交了五千和三千元钱。
绑架者身穿便衣,系专门被雇用来在此蹲点守候抓捕大法弟子的。中秋节前曾有位老年同修也在此被绑架。
恶党十七大期间又不断打电话骚扰,以监视她们的行动。10月22日上午两人又被叫到市公安局,只是说她们顽固,遂让他们回家。下午突然又将他们送去劳教,分别被判一年六个月。同修蒋玉香曾被非法劳教过一次,2003年才被放回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26/165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