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8: 在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从2002年8月开始,贵州中八劳教所的恶徒们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几近疯狂,妄图达到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以邀功请赏。这期间,劳教所的恶徒们采取了极其卑劣下流的手段,包括将女大法弟子关入男禁闭室派男犯强奸污辱;酷暑之下穿棉衣、踏钉刺的鞋拖着跑;强光灯照烤双眼……
以下是他们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部分损招毒刑:
1.把在女所坚强不屈的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禁闭室(不足4平方米),由两个男性吸毒型劳教员折磨,污辱(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用冰块塞阴道,甚至强奸)。
2. 在很热的8、9月份给大法弟子穿上棉大衣、棉裤,然后浇上水,强行穿上暗藏铁钉的棉鞋,由两个吸毒犯拖着跑,一个在后面边推边打,轮番换人折磨大法弟子。邪恶之徒们编排成十多个“攻坚小组”,每小组由四个恶警、四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犯)组成,各围攻一名大法弟子,有时集中为几十人对付一个大法弟子。
3. 每天24小时监控,利用吸毒人员包夹,唆使吸毒人员毒打大法弟子。
4. 连续不让睡觉一周以上。具体方式:先毒打,然后拖着跑(有的大法弟子此时被打兴奋剂)接着用强光灯照烤双眼,而且不准闭眼睛,不停地摇晃大法弟子的身体,时而制造尖锐刺耳的声响。过后拖在地上跑,有的大法弟子双腿、双脚皮开肉破,血迹满地。
5. 用布(或衣服)包裹砖头(或石块)猛击背部、酸筋、腰肋。让大法弟子受重伤痛苦而别人看不见伤处。
6. 拔阴毛。
7. 用烟头烫。
8. 不断搔挠、触痒。
9. 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采取强迫性灌食。
10.在此期间还不断播放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电视、录音、造假宣传和一些引人邪悟的东西。(即在大法弟子疲惫麻痹、昏迷、神智不清、难以承受时的暴力加“催眠”洗脑)
11.平时强迫超时劳动,每天劳动十六、七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
12. 平常采取的体罚:站军姿,晒太阳,电棍电,警棍(胶木包裹的铁棒)打,绳索捆绑,大字形绑在铁床上几天,封口胶封嘴,破布堵嘴,手铐铐着悬空吊,关禁闭(冬天只准穿单衣或裤头、没有被盖)。
陈京华,平坝黎阳厂工作,平坝县人,受毒刑迫害在贵州中八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