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 大法弟子刘志萍被迫害事实
大法弟子刘志萍是九九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赵各庄镇邪党人员拉到“转化”班洗脑。当时参与迫害的有李振生(镇长)、贾永宝(镇书记)、李银(政法委书记)、方永武等。
二零零零年清明节,涞水县“六一零”指使赵各庄镇派出所恶警从家中将大法弟子刘志萍绑架到涞水县党校迫害十七、八天,被罚款三千三百七十元。参加迫害的有涞水县“六一零”、县政府机关、公、检、法、司、政法委、赵各庄镇政府、赵各庄镇派出所等,直接责任人:李振生(镇长)、贾永宝(镇书记)等。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恶徒将大法弟子刘志萍、魏春兰、曹继伟、孟庆莲、刘秀合、孟庆英和大孟庆莲骗到镇政府,大法弟子们绝食反迫害,他们说不吃也得交一百元饭费,绝食三天后才将大法弟子们放回。当时参与迫害的有李振生、李银、杨秀华(涞水人)、刘兴月(白涧人)、张秀山(白涧人)、贾永宝(书记)、张文刚,由镇政府直接迫害。
二零零一年清明节前两天,赵各庄镇派出所恶警贺宇新、仁孟田、甄湛江(音)和一个姓马的人将刘志萍非法抓到赵各庄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过程中刘志萍的鞋子被甩丢,衣服也被扯破了,勒索刘志萍家属二百元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李振生带领方永武、李银等七、八个恶徒又将刘志萍和魏春兰、孟宪彬三人非法抓到镇政府关押,当时是夜间十一点半左右,他们跳墙踹屋门闯入室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在镇政府关了一夜,第二天被送往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大约五十天后,刘志萍绝食八天,被转到涞水县“招待所”洗脑班迫害六天,家属多次前去要人,后将人要放回。家属被勒索一千元,请他们吃饭花了三百多元。几年来刘志萍被迫害和被抄家勒索共计五千五百二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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