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淑香遗照 |
2011-02-27: 黑龙江东宁县霍淑香生前被迫害事实(图)
霍淑香是黑龙江省东宁县环卫处的职工,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非常健康,对工作兢兢业业。二零零七年六月底讲真相时遭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等三个警察毒打,出现胸腔积水,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霍淑香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东宁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和其妻子劫持。恶警林晓伟打电话给“110”,马上来了两个警察,他们三人一起对霍淑香拳打脚踢,对她的胸部猛打,用手猛抬下巴。霍淑香瘫坐在地上,不停地咳嗽,半天起不来。当时围观的人很多。
在被绑架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她的乳房上还有一个硬疙瘩,乳房底下发红,两个脚跟处还青紫一片,并且经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
从拘留所出来后,东宁县环卫处领导停止了她的收费工作,让她去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使她身体越来越不行,连走路都很困难,到医院一检查为胸腔积水和心脏病。
后来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其中大部份是向亲友借的),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也没借。由于病情反覆,又没钱及时治疗,霍淑香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迫害离世。
霍淑香修炼法轮功十年,是从没得过病、没打过一次针的健康人,就这样在中共恶警的毒打下被夺去了生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7/黑龙江东宁县霍淑香生前被迫害事实(图)-236904.html
2008-12-04: 黑龙江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遭迫害含冤离世
2007 年6月27日,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在散发告诉东宁县父老乡亲们:“天要灭中共,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命”的真相传单时,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其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已多年)和妻子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勒索1000块钱后被放回。
回家后,家人迫于单位的压力和害怕她再被抓,就每时看管她,不让她炼功、学法。上班后,单位安排她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就这样,在公安局指使其单位领导和不明真相家人双重精神压力下,霍淑香自修炼以来第一次出现了病的症状,胸腔积水,及心脏病,后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没借。由于病情反覆,霍淑香于2008年11月23日离世,年仅48岁,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孩子。
霍淑香是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的职工。自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表现从没有过的健康状态。在单位辛勤的工作着,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挑不捡,领导安排甚么活就干甚么活,曾经扫过厕所,打扫办公室卫生,收费等各项工作。收费的几年期间,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有时还帮助没完成任务的同事收费。是单位里大家公认的好人。在家里也是一个责任心非常强的人,家里盖房,家庭琐事都是她一人操持,是家里人离不开的主心骨。
霍淑香一个修炼法轮功十年,没得过病,打过针的健康人,在一年的时间里,被中共邪党多次让她放弃修炼的迫害压力下夺走了生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4/191085.html
2007-12-01: 黑龙江省东宁县国保恶徒林晓伟恶行
黑龙江省东宁县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一直死心塌地的追随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八年多直接或间接经他手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九人被判刑,二十多人被劳教,拘留六十多人次,罚款二十多万元。特别是自二零零七年夏季以来,林晓伟又制造了三起绑架事件。六月末,林晓伟伙同妻子在自己家住宅楼下绑架了大法弟子霍淑香,九月末绑架了双城来东宁买煤的大法弟子王贺利,十一月中旬又绑架了三校退休教师——大法弟子孙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67403.html
2007-08-19: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绑架、
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于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在业户家收水费时被东宁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伙同他的妻子绑架。随后到霍淑香家抄家,拿走了家中的电脑,因为电脑是家人遊戏用的,没有查到问题,被家人拿回,后来恶警勒索了家属一千元。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9/161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