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市 >> 李洪庚

男, 42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7-07-03
案例分类: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推/摔/跳(楼/车/河)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7-07-04:辽宁李洪庚受迫害经过 辽宁大法弟子李洪庚,男,42岁,1994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19日,李洪庚依法進京上访,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后来被荷枪实弹的武警用专列押到锦州。到锦州后,李洪庚正念摆脱邪恶控制。 2003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恶警将李洪庚绑架至“大营洗脑班”强行洗脑,后强行扣款5000元充当洗脑班费用。一个月后非法判李洪庚劳教二年。 2005年7月,在李洪庚被从劳教

2007-07-04: 辽宁李洪庚受迫害经过
辽宁大法弟子李洪庚,男,42岁,1994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19日,李洪庚依法進京上访,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后来被荷枪实弹的武警用专列押到锦州。到锦州后,李洪庚正念摆脱邪恶控制。

2003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恶警将李洪庚绑架至“大营洗脑班”强行洗脑,后强行扣款5000元充当洗脑班费用。一个月后非法判李洪庚劳教二年。

2005年7月,在李洪庚被从劳教所放出的那天,又被锦州公安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逼写出“三书”才肯放人,李洪庚不从。恶警欲将李洪庚再次劫持迫害,逼得李洪庚从公安局的楼上跳下摔断了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4/158161.html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1-24: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本案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王成健、马长才
法官助理:铁言
书记员:李朋儒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本案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女)

2024-10-17: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2024-09-08: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3708086
大队长:孙晓波 女 13304067077
教导员:贾雪 女 13464694888
副大队长:李鑫 女 13840663088
副大队长:王芳 女 15004287057
副大队长:姜巍 女 13840638373
副大队长:刘胜男 女 15084198886
警察:刘丽君 女 13700068209
警察:戴军 女 13591288008
警察:丁仁辉 女 15941687775

2024-08-29: 一、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民警:张子月 15042620791
民警:张奎 17641601058
民警:张忠伟 13897844018
民警:赵丽(女)
民警:李X
民警:李维山

二、锦州市大薛派出所
办公电话:0416—4668461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与二零四省道交界处)
邮编:121018

2024-08-29: 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二、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人员信息:
局长:赵海龙 151 4262 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 4069 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 4060 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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