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5: 1999年在法轮功遭受诬蔑和迫害后,刘晶明履行公民的合法上访权益去北京和平上访,说明法轮功被诬陷的真相。他被不法人员带回当地后,在安顺路派出所被邪恶警察上大挂,手腕都被吊烂了。齐市龙沙区邪党政府、齐市公安局分别索要了3千元和5千元现金,才将非法拘押18天的刘晶明释放。
2002年2月20日,正阳派出所逼迫刘晶明写不修炼保证,走投无路的刘晶明只好离家出走。腊月二十一,与另一法轮功学员散发说明法轮功遭迫害事实的真相传单,被青云街派出所恶警绑架,在派出所被恶警上大挂、强制坐铁椅子、毒打等酷刑折磨,后送至当时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转至富裕劳教所继续在迫害。
在富裕劳教所,刘晶明曾被逼写所谓的“三书”、逼看诽谤法轮功的谎言录像,被强制劳役等迫害。因劳教所非法打骂法轮功学员,刘晶明曾参加集体绝食抗议劳教所的恶行。
2002年4月20日以后,富裕劳教所恶警用手铐吊挂大法弟子,多者长达120馀天,少者也达30馀天。恶警黄殿林、汪泉、佟忠华以制止炼功为名强行将大法弟子吊挂在高约2米的双层床头上,而且还变花样地将手反扣(手不能动),使身体没有活动空间;并用各种脏话污辱大法弟子的人格。每天的吊挂时间多达15小时,少则10-12小时,甚至大小便的时间也严加控制。除吃饭时外,每天都是吊挂站立。由于长时间的吊挂、站立,大法弟子的腿、脚都肿得很粗,行动更加不便。被吊挂迫害的大法弟子有:付志宇、周树友、罗永全、刘晶明等人。后期恶警又将付志宇等人双手铐在离地面约200毫米的暖气管子上,由于忽高忽低的反复折磨,致使付志宇摘下手铐不久便脑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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