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新(张立新) |
2016-06-09: 泼冷水、约束带——北京通州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北京通州区公安分局警察闯入三处民宅,绑架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与关押过程中遭到各种非人虐待,下面是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揭露自己遭迫害经过。
张立新:通州看守所的洗脑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一群警察、便衣撬门而入,狂吼“都别动!”当时我正打坐,警察拽我,没拽动,我就是不动,就喊“法轮大法好!”又过来几个堵我嘴、打我。这时听庞有(庞友)说:“不许打人!”就见有警察扑向庞有……。我还是大喊“法轮大法好!”几个人把我按倒在地,左脸着地,有人用大皮鞋在我右脸上拧来拧去,我脸有些麻木,没多痛。但后来同修告诉我说我满脸是血。我无力挣扎了,他们把我双手反铐,拎架出门上警车。警察没容我穿鞋,光着脚。
到了分局,每个人被迫坐铁椅子,大概连续三十六小时,大家都不报姓名,不吃饭。我一直喊“法轮大法好!”唱《得度》等歌曲,我一首一首连着唱,很少间歇,越唱越精神,大家整整喊了一天一夜。
分局里,“法轮大法好!”此起彼伏,警察也被感动,多次跟着喊“法轮大法好!”有的警察说:“你看人家唱的多好听!” 大家抓住机会劝警察三退,有的警察说:那边阿姨已经给我退了;有的当时就痛快三退。
出分局,转通州看守所。这里的监室四十平米左右,有个地炕,炕上铺着地板砖,睡十六、七个人。刚进看守所,点名的时候,见到警察就得蹲,我不蹲,我就喊“法轮大法好!”几个犯人按住我,抻拽我、揪头发,强迫我蹲下。有个叫“香香班长”的女警,三十多岁,说是通州人,齐齐的头发,小眼睛,一米六几的个儿,命令把窗户都打开,当时是零下十几度天气。那几个犯人就冲我过来,强行按着用一盆盆冷水往我身上、脸上泼,然后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监室的牢头叫王蕊,也三十岁左右年纪,说:“你在这不配合我,你什么都干不成”。我说“我什么都不用你。”大家都不报姓名,不吃饭,我当时四天四夜没吃没喝,没上厕所。我感觉到很超常,正念也很足。第四天下午,王蕊说:“求求你,吃吧,再不吃就得上报了。”其实她早上报了。警察过来假装不知道。
一天早晨,“香香班长”进来点名,我还是不蹲,就喊“法轮大法好!”王蕊和几个犯人一拥而上,按胳膊的,揪头发的,揪领子按后背的,强迫我蹲下,每次不蹲就被这样折磨,揪头发是常事。“香香班长”走到我面前,在背着监控的旮旯,一只手用力掐我腰,一只手使劲煽我嘴巴,一只皮鞋用力碾我脚。我被抓进去一直光着脚。然后她和那些犯人们说:“你们看见我打她了吗?看见了吗,看见了吗?”我就说:“你警察还打人?我告你。” 她说“你去吧,我等着你!” 由于她踩脚,我失去平衡,另一只脚碰到了她,她就说:“张立新你敢袭警?”我说:“你踩到我的脚了。”她灰溜溜的走了,边走边威胁说:“你等着,你等着……”。
在她们打我的候,法轮功学员赵秀秀说:“不许打人!”赵秀秀因此被打三次大嘴巴,转别的监室了。
一周可洗一至两次澡,冬天零下十几度,长期穿湿袜子、湿内裤。看守所有许多黑“规矩”:一块毛巾铺在门口,大家都叫“巡通布”,只能警察踩,谁也不许碰,谁要一碰就挨罚。比如:饭盒四十个或毛巾三十条或肥皂多少块……,想罚多少罚多少,想罚什么罚什么。整个风场堆的都是这些“罚”货。罚的理由就更多了,比如使用过的香皂上有一根头发,或擦地没“达标”……去厕所就一个人进去也罚,罚你值班,比别人少睡几个小时觉。嘉嘉就一直被罚擦厕所。家里寄钱不让花,不让买东西,冬天不给被子,只给一个小褥,睡觉不让脱衣服等等。
由于我不怎么配合她们,老喊“法轮大法好!”了每逢这时牢头王蕊就对犯人说:“你们就叫她喊呢!?”马上冲过来几个犯人对我拳打脚踢,揪头发。后来我就给犯人们讲真相,她们就好些了,有的说:“他们(指警察或牢头)让我们打,我们不敢不打,我们也没有使劲打。”
我被非法提审三次,一出监室门我就喊“法轮大法好!”了或唱大法歌曲,一个警察说:“你们的事情我都知道,你们的人早就和我说了。”我就问:“你退了吗?”他说“退了”。
拘留时限三十七天到了,他们对我说:“让你回家,你签不签字?”我心想:“让我回家?”到了门口,才发现他们骗我,警车上有我们延静里社区的人,“610”主任杜春元说:“接你回家。”我想:接我回家需要那么多人吗?他说“不是马上要开两会吗,给你先搁一个地方,要么去医院,要么去这个地方。”他们直接拉我到王四营洗脑班,外面挂的牌子是:朝阳法制培训中心。一个叫白新杰的,四十多岁,挺胖,一米七几的个儿,是洗脑班头儿。
在洗脑班,延静里社区派来些小姑娘轮流看着我,三天一换班。开完两会没让我回家,他们找来一个姓张的一把年纪的医学院“教授”,自说是“中医世家”,自称从九三年开始研究《转法轮》。他说:“咱们探讨一下,我不是来转化你,我也没有这个任务。”我问他:“你不是中医世家吗?你有超常感觉吗?”他拿来个小闹钟说:“我有功能,我可以让它不走”。我一看真不走了。他说:“你知道什么原因吗?”他把闹钟后面的磁铁拿出来让我看,跟当初司马南做的一样,大概想证实功能不存在,否定气功。
过几天,法院来了一男一女,说是研究法律的,都是在职的,问我:“需要什么法律援助,你对他们执法有异议,可以讲。”我问:“你们警察执法可以打人吗?”我就和他们说通州看守所。他们说:“不可能,不会有这种事,警察打人肯定不对。”他们敷衍几句就走了。
白新杰问我想不想见 “帮教” 郑希兰,我说可以。郑希兰六十岁左右,她利用当过站长的经历,欺骗过几百名法轮功学员。一见面,郑希兰说:“我要知道是你,我都不来,他们骗我,我不想见你,我一见你就害怕,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这样,洗脑班连环上演了几出把戏,对我没起任何作用,只好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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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9/泼冷水、约束带——北京通州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329824.html
2016-03-06: 北京市通州七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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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目前,通州看守所还非法关押着:江涛夫妻、嘉嘉、夏红、李业亮和庆秀英七位法轮功学员。张立新一人被劫持到洗脑班。律师们也都向通州公安局递交了《撤销案件意见书》,同时撤销取保。
十几年来,人们在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都知道他们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去做人的,十几年来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讲清真相,苦口婆心劝善,盼望能唤醒那些被毒害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的良知与人性,不要充当替罪羊,认清共产党的谎言灌输。衷心希望通州公检法司人员赶紧悬崖勒马,立即释放所有被你们非法关押的几名法轮功学员。善恶必报,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亲人的幸福当儿戏。国内外所有正义之士以及海内外亿万法轮功学员都在关注此事,也在注目你们的所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6/北京市通州七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325004.html
2016-03-06: ◇1月21日被绑架的北京通州法轮功学员李秀梅、庞有、高秀清、张立新、老鮑夫妻俩、庆秀英的丈夫、石某、孙某被非法关押至少30天后回家。李玉峰被绑架后当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6/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24946.html#1635233526-2
2016-01-24: 北京市通州区十余名大法弟子同时被绑架
2016年1月21日下午6、7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小区大法弟子庆秀英家十多名大法弟子集体学法交流的过程中,被北京市通州区恶警绑架到了张家湾派出所,后送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现在知道的大法弟子有:庆秀英,庞有(庞友),鲍守志、赵秀秀(夫妇),李业亮,姜涛,许秀红,孙金霞,张丽新,田长英,刘国忠,嘉嘉母女,称“三姐”的夫妇。同时抄走制作真相的电脑和打印机数台。
目前已知有家人去张家湾派出所要人,派出所的说人已送分局,后来他们又去通州台湖看守所和通州分局去要人,回答说没有这些人。详情待进一步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4/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2646.html#16123235447-1
2009-12-01: 曝光北京女子劳教所近期罪恶
......张立新,女,五十六岁,北京东部地区人(密云或顺义),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非法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六大队。张立新目前身体状况极不好,双脚、双小腿长期肿胀,下蹲很困难,蹲下起不来,她长期严重失眠,糖尿病也很严重,现已视物不清,头重脚轻,经常眩晕,不能独立上下楼、出入厕所,需要有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213620.html
2007-01-27: 2006年邪党两会期间北京大法弟子遭绑架情况补充
据北京东城分局看守所的管教讲:在2006年3月份的两会期间,北京地区抓捕和绑架了近三千名法轮功学员,到4.25时,达到了五千人,每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当事警察一万元,现在邪恶是不给钱,已没人为它卖命了。
在2006年的两会期间遭绑架的有:马子秀,女,61岁,山西大同人,在2005年12月北京出差时,在旅馆讲真相遭举报,在东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转到调遣处六个月后,被非法押解回原籍。
被绑架到北京女子劳教所的北京学员有:安利慧,家住门头沟水闸;瓢利华,北师大硕士;张秀云,平谷;董某,北京二三九厂退休职工;张桂温,朝阳某派出所工作;陈桂霞,家住朝阳区;陈桂芝,门头沟斋堂;董志玲,丰台;张丽新,丰台;金燕珑,朝阳区北苑家园;陈静,朝阳区小红门;刘素芝,平谷;郭玉玲,房山区周口店;欧阳正平,东城区东四;家住东城区地坛西门的有:刘信传,61岁;顾月明;钱桂英;金某。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7/147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