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0:吉林大法弟子冯绍贵被绑架后面临被单位非法开除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绍贵在三月份被绑架后并判劳教,其单位营业部主任魏立果要将该弟子非法开除公职。希望见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加大力度多发正念,协助家属找魏本人讲清真相,救度魏和单位职工。目地是救度众生,从而收到好效果。切记:不要只为不开除而做。我们是无私无我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0/155199.html
2007-03-27: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被非法劳教详情补充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到一大法弟子家维修电脑,已修好正待走时,该片警察上门,告诉大法弟子近期内(冬运会期间)不要出门,正说话间,又一大法弟子来访,与该名警察发生口角,警察恶性发作,打电话叫来恶警,将三人绑架。
冯少贵等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二看守所。冯少贵于五十二天后即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被送往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其他二人也被非法劳教,详情不知。
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目前关押大法弟子人数不详,据了解不是很多,其中有一个十八人的牢房里有三名大法弟子,有一大队有四十多人,其中有六、七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多数迫于压力写了“决裂书”,只几个不放弃修炼的。该劳教所不让这些已放弃修炼的大法学员做工,其他犯人白天都干活。不放弃修炼的大法弟子白天坐板,被关押的人说,坐板比打一顿还难受,这种长期体罚一般人是承受不了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7/151665.html
2007-03-21: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被非法关押在饮马河劳教所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被绑架在吉林市看守所遭受近一个月的迫害后,日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邪恶判他一年半劳教。有亲人见到他瘦瘦的,精神还好。详情在调查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1/151253.html
2007-02-01: 大法弟子辛欣、冯少贵等三人被昌邑区维昌派出所绑架
一月二十二日晚,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又对大法弟子進行骚扰。各地区派出所片警对他们掌握的大法弟子挨户盘查,原因是胡锦涛来吉。大法弟子辛欣、冯少贵等三人在辛欣家中被昌邑区维昌派出所姓何的两个警察绑架,辛欣家中的四台打印机等一切物品全被搜走。
现辛欣等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148008.html
2007-01-29: 吉林冯绍贵、辛鑫、徐德等三名大法弟子被绑架情况补充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绍贵、辛鑫和徐德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昌邑分局维昌派出所绑架。维昌派出所恶警挟持冯绍贵到其家中非法抄家,在甚么都没翻到的情况下抢走一个垫子。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徐德和一位同修去了吉林市。一月二十三日上午12点来钟维昌派出所和国安等四名恶警(姓白、姓秦)挟持徐德到其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二台、大小打印机二台、彩喷机二台(一台新、一台旧)、手机一部、大小录音机三台、大法书籍六本,一箱纸、钱款数额不详、部份空白光盘等等财物非法给抄走,当地派出所拉走。目前三名大法弟子已经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9/147865.html
2007-01-28: 吉林市冯绍贵、辛欣等三名大法弟子被维昌派出所绑架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吉林市大法弟子冯绍贵、辛欣和另外一位不知名的大法弟子被昌邑分局维昌派出所绑架。之后,维昌派出所恶警挟持冯绍贵到其家中非法抄家,在甚么都没翻到的情况下抢走一个垫子。目前三名大法弟子已经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8/147749.html
2007-01-27: 吉林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简况
吉林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情况如下:金成权在被普犯看管时,因普犯明白真相没迫害大法弟子,结果金成权和两个普犯都被严管了。现已不在严管了;九台大法弟子史文卓现被严管;桦甸大法弟子王小虎现在被迫害很严重,他母亲接见时,看到王小虎已被迫害站立行走困难。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吉林市大法弟子冯绍桂(音)、辛欣和另外一个不知名的大法弟子被昌邑分局维昌派出所绑架,目前三名大法弟子已经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7/147729.html
2007-01-25: 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被维昌派出所绑架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八、九点钟,吉林市大法弟子冯少贵给妻子打来电话说他回不去了。第三天亲属得到消息,冯少贵已被维昌派出所恶警绑架,具体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5/147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