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1: 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大法弟子刘贞福被绑架
2006年10月27日晚6点左右,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华恒矿业公司(原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大法弟子刘贞福(男,35岁左右)路过公司宿舍小区宣传栏时,发现宣传栏内张贴了诬蔑师父、大法的宣传画,刘贞福马上过去清除了它,却被一姓毕的常人发现后向公安科举报。
当天晚9点华恒矿业公司(原新汶矿务局汶南煤矿)公安科将刘贞福夫妇叫到公安科,随后刘贞福被非法扣留,其妻子(不修炼)回家后不久,科长李栋带领恶警高磊、王爱民等7人,非法闯入刘贞福家抄家,抄走现金和存折16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九评”和真相资料等。刘贞福被非法关押在公安科9天,期间不允许其家人见面。11月6日被非法绑架至泰安市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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