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 保定 涿州市(涿洲市) >> 张银

男, 5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东城坊镇展台村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11-01
案例分类: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06-27:河北涿州被绑架人员还有张玉请、张银、张桂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7/226046.html

2010-06-27: 河北涿州被绑架人员还有张玉请、张银、张桂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7/226046.html

2010-06-17:河北涿州市各乡镇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河北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杨玉刚等20多名恶警,开5辆车警车到涿州市各乡镇骚扰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东城坊乡展台村法轮功学员李叔香(女,54岁)、张桂兰(女、50岁)、张银(男,65岁)被非法抄家绑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

2010-06-17: 河北涿州市各乡镇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河北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杨玉刚等20多名恶警,开5辆车警车到涿州市各乡镇骚扰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东城坊乡展台村法轮功学员李叔香(女,54岁)、张桂兰(女、50岁)、张银(男,65岁)被非法抄家绑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7/225532.html

2006-11-02:东城坊镇展台村村民李书香(女,五十四岁):二零零零年八月底,东城坊镇政府五、六个人来到她家,不由分说,东翻西翻,抄走一本《转法轮》,勒索二百元钱。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原东城坊政法委书记王巍把她和另一名学员张银一同送到南马洗脑班,每人带上五百元现金,交南洗脑班。在洗脑班每天军训,锄地,晚上看诬蔑大法的光盘,并强迫写诬蔑大法的文章。每顿饭一小碗粥,一个小馒头,关押十三天后放回。 二

2006-11-02: 东城坊镇展台村村民李书香(女,五十四岁):二零零零年八月底,东城坊镇政府五、六个人来到她家,不由分说,东翻西翻,抄走一本《转法轮》,勒索二百元钱。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原东城坊政法委书记王巍把她和另一名学员张银一同送到南马洗脑班,每人带上五百元现金,交南洗脑班。在洗脑班每天军训,锄地,晚上看诬蔑大法的光盘,并强迫写诬蔑大法的文章。每顿饭一小碗粥,一个小馒头,关押十三天后放回。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因邻村资料点被抄,东城坊派出所和本村村干部等六、七个人来她家搜查,因她没在家抓不到她,他们便把她儿子(不修炼)和其他学员一起抓到镇政府。逼迫她儿子交九百元押金,并予以停职,要求她儿子找回她才能退押金并让正常上班。结果她回来后,只向他们要回四百元钱,五百元钱说算请他们吃饭了。
......
东城坊镇展台村村民张银(男,五十八岁):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东城坊派出所张雷、任立泉等五、六个警察把他绑架到公安局,连夜转送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半个月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夏天,政法委书记王巍带领派出所七、八个人到他家把他绑架到南马,恶人拿橡胶棒打他臀部,被南马洗脑班勒索五百元现金,十五天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冬天,政法委书记王巍带领涿州国保大队杨玉刚等人来到他家绑架他到公安局,勒索五千元现金后转送拘留所,半个月后放回。

二零零四年冬天,东城坊镇政府五、六个人到他家绑架他到镇政府,王增军打了他两个嘴巴,拘禁十五个小时左右,第二天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562.html

保定 涿州市(涿洲市)联系资料(区号: 312)

2023-12-24: 涿州市检察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0号,邮编072750
电话:0312-3852822、0312-8638361
现任检察长:魏阳(2023年3月1日任命)
副检察长:刘巍、赵森、周雷
专职委员:朱晓彤0312-3865696、李亚楠
第一检察部:主任孔川、副主任:郝莉莉(刘玉敏案公诉人)、洪萌0312-8638361、杨雪熠、张维
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晖、副主任:张竞巍、郭建康
第三检察部:主任朱秋安
第四检察部:主任刘雨枫、副主任李超
第五检察部:主任蒋宇聆
综合业务部:主任谷文硕、副主任王宝坤
原检察长王立红(2021年10月19日任职,约于2022年9月卸任)
原检察长李玉龙15803895678(2021年5月卸任)

涿州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开发区平安北街124号,邮编072750
传真:0312-385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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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0312-3850958(可监督举报:解文海)
司法公开电话:0312-3852351
办公室:0312-3852325
立案庭:0312-3852317
院长王辉(2021年下半年任职)
原院长王玉海17731200699(2021年卸任)
柴秋瑾、斐燕
刑一庭:
法官解文海17731205071、03126672972、03126672973(夏洪敏和刘玉敏案)
刑二庭:
庭长崔冠军
副庭长孟祥才(2021年10月19日任职)
法官王艳华0312-5520128(宋淑花案审判长)
陪审员张北、曹玮
审判员王亚静(宋淑花的办案人)
书记员蔡佳伟17731862270(宋淑花案)
法官陈某13303266681
法官郭运来13131299294
法官徐志远18630265501
法官康雅丽13932206942
法官杨爱静18811180810
法官彭松青13703360316、17731205177
法官朱云峰15333264226、134722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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