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9: 成都刘莹被绑架至新津洗脑班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成都大法弟子刘莹被双桥街道办事处恶徒绑架,当时刘莹正在位于莲新西路的美甲店里上班,据邻居称,有恶徒当时说要把刘莹绑架到臭名昭著的新津洗脑班。刘莹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三岁的小女儿,失去母爱的幼儿受到的伤害不知道有多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9/163545.html
2006-11-02: 成都市大法学员刘莹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邪恶之徒到大法弟子刘莹姐妹所开小店意图将刘莹绑架。刘莹不配合邪恶,现已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600.html
2006-11-01: 成都市大法弟子刘莹被迫害被迫离家
明慧网前次报导成都市大法弟子刘莹一家被成华区政法委610、双桥子街道办综治办、新津洗脑班迫害。双桥子街道办综治办主任付强要挟刘莹要写所谓的“保证”,否则就不会放过她。
10月31日上午10时许,付强打电话叫刘莹到综治办去,并向刘莹家人保证会让刘莹回家。在打完电话的半小时内,即带派出所警察、街道办、二派等多人突然闯到刘莹店内,欲将刘莹绑架。幸亏刘莹当时不在,才幸免于难。但刘莹也因此被迫离开了家,离开了才两岁大的女儿和丈夫。这是在邪党授意下,成华区政法委610和双桥子街道办破坏家庭,泯灭人性的又一佐证。请见到这一消息的大法弟子、善良的人们帮助制止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531.html
2006-09-18: 到底是谁在犯罪?
在成都市双桥子辖区住着这样一家人:老俩口和两个女儿、一个女婿。大女儿刘莉,原成都市和平街小学教师。二女儿刘莹,原成都十三幼儿园教师。现两个女儿合开一家美甲店。二女婿陈英俊,原成都空压机厂工程师,现在磨子桥一个私人企业工作。女儿女婿三人在修炼法轮大法,家庭幸福和睦。然而,1999年以后,在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直接授意下,宣传媒体造谣四起,将法轮功修炼者描述成自杀杀人、漠视亲情的疯子。许多老百姓被造谣蒙蔽后,或认为法轮功学员象疯子,或认为法轮功参与政治。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法轮大法从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以来,洪传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真、善、忍”的法理深入人心,所到之处为那里的人们带来了幸福和健康,获得世界各个国家的2000多项褒奖和支持决议。《转法轮》等多种书籍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版本在全世界公开发行,成为全世界畅销书之一。1999年以后,法轮大法学员因为在严酷的迫害下还坚持和平理性的向全世界人讲真相,告诉人法轮功的美好和正在被迫害而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特别是,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的正式声明指出:“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这些事实却被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政府刻意隐瞒,目的就是要继续蒙骗中国人,不让人们知道是政府在撒谎,让这场迫害继续下去。在这种环境下,从政府机关到公、检、法,直至各地区各单位全部以江的授意为指令,漠视、无视国家法律,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下滔天罪行,对无数幸福家庭肆意破坏。
下面就请看成华区政法委610和双桥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610(以下简称成华区610和综治办)对这个家庭的公然破坏:
1999年大法被诽谤迫害后,两个女儿因为不随大流说谎,坚持修炼,相继失去了工作。好容易找到饭碗,家里又添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孙女,一岁了。老俩口才稍微宽了点心。
20058 月,综治办薛勇找刘莉要“保证”未得逞。2005年9月6日,趁大女儿正独自在美甲店上班,综治办主任薛勇带几个人将刘莉绑架到新津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实为专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中心,以下简称新津洗脑班)進行迫害洗脑,直到2006年元旦前才放回,目的就是要得到刘莉不修炼的“保证”。
可怜的两位老人本来身体就不好,又帮着带孩子,受到这种打击,母亲病倒了。刘莹和父亲先后去了市人大、市政府,那些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推说让他们去找区上解决。他们又去了成华区政法委找到科长王玉,了解到是她授意街道办这么干的。
在刘莉被非法关押期间,薛永和梁集贵还不停的打电话威胁恐吓刘莹夫妇,要他们写保证,不准他们住在父母家,对他们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2006年4月25日,大女儿刚回家四个多月,二女婿陈英俊上班刚出门,就被综治办薛勇、胡兵带几个人绑架到新津洗脑班。据说还跟踪了几个月。
从绑架刘莉和陈英俊的经过来看,成华区610和综治办跟随江泽民违反天理国法,罪责难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不论是谁,强迫人放弃信仰并以此来打击迫害都是违法的,都是在犯罪。
江泽民一伙知道打击法轮功所采用的手段都是非法的,为此专门成立了各级610办公室(现已更名为防邪办),该组织设在各级政法委,最低一级在办事处综治办。610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以外,610干的事,公检法不得插手。(家属去找时,公检法讲的)也就是说,610不属于公检法,610人员也不是执法者,而它却仿佛干着执法者的事,在所谓的执法时,从未出示过任何凭据、手续。这显然是非法拘禁,是违法的,是打着政府的旗号在耍流氓。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当家属找他们理论时,他们说我不跟你谈这些。在江泽民的命令下,公检法系统不但纵容包庇610,甚至将上访、讲迫害的人抓進监狱,再加上许多民众被造谣媒体欺骗了,江泽民和610一伙的流氓行为没有曝光,很少人知道,更没有人加以谴责,致使610耍起流氓更有恃无恐。综治办才敢这样蛮横无理地对待法轮功修炼者。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洗脑的新津洗脑班,由省市610主管,610的成立都没有法律依据,新津洗脑班更没有依据。它名为学习,实为监狱,比监狱还不如。关监狱要经过审判,服刑期间可以在一定范围活动,可以探视、打电话。而洗脑班一人关一间,由两人监视,不能出门。没有通信自由,人成了未被判刑的犯人,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关于洗脑班的流氓和违法将另外详细披露)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可是,这一切在我们政府机关和公、检、法的眼里都成了白纸。这是区610、综治办、新津洗脑班联合耍流氓的另一佐证。
善良的人们,看了以上事实,你认为到底谁在犯法呢?!
目前,陈英俊还被非法关押在新津洗脑班。双桥子街道办原综治办主任薛勇已调换岗位,在双桥子街道办搞民政工作了。综治办新来的主任付强又开始践踏人权、违反宪法要求刘莹写“保证”了,而且付强说如果不写,很可能发生同样的事件。我们很担心刘莹及家人们的安全,我们希望所有善良和正义的人们来关心和帮助他们一家,他们的孩子还很小,父亲的突然失踪已经使孩子无所适从了,如果母亲也突然不见了,对孩子来说她会怎样看待这个世界呢?会给老俩口造成怎样的伤害? 请帮助制止这场无人性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8/138055.html
2006-09-15: 成都大法弟子刘莹一家三人被迫害
四川成都大法弟子刘莹一家有3名大法弟子:刘莹、其夫陈英俊、其姐刘莉。其中刘莉去年被强行绑架至新津洗脑班迫害,陈英俊今年4.25被绑架至新津洗脑班折磨,陈英俊现仍在新津,近来刘莹又被双桥子街道办威胁:如果不写所谓“保证”就要送新津洗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5/137896.html
2001-04-07:天津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
47.刘莹:女,25岁。家住成都市东门某地。2000年5月在公园被派出所以非法集会为由拘留15天。同年6月被单位开除后進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的警车上被殴打多时。送成都拘留15天,并被罚款。2001年3月被关進“学习班”关押多时。
48.陈英俊:男,35岁。户口属于牛市口派出所。2000年5月在公园被派出所以非法集会为由拘留15天。同年6月進京上访,在驻京办与另一学员被非法吊铐在横梁上并被殴打,致使右手韧带外露,脸部受伤。随即被送往成都刑事拘留1个月。受到单位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罚款。2001年3月被关進“学习班”关押多时。
49.刘莉:女,28岁。教师,户口属于双桥子派出所。因为坚修大法被单位停职,停发工资。后于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拘留15天。期满2天后,又被从家中骗至派出所拘留15天。单位领导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从银行取走2000多元送到派出所充当罚款。2001年被从家中强行抓走参加“学习班”。因为本人不同意被刑事拘留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