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坚持信仰大法 七旬王美玲身陷囹圄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云南楚雄70岁的王美玲,在被非法超期关押十三个月后,被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严管”和各种生活虐待和迫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她回到家,又被剥夺养老金和各种骚扰,她的身心遭受到很大伤害。
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女士,一九五三年四月出生,今年70岁,是云南省楚雄市活塞销厂助理会计师,已退休,家住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一九九九年二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
但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王美玲女士遭到了很多次抄家、骚扰、洗脑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以及各种酷刑折磨。加之本次非法判刑,王美玲女士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共被中共冤狱关押九年半。
本文目录:
一、王美玲被公检法联合诬陷、非法判刑
二、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三、在狱内申诉
四、狱中坚信大法 得福报长出黑发
五、冤狱期间被停发养老金 出狱后仍被迫害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
一、王美玲被公检法联合诬陷、非法判刑
在自家楼下遭绑架、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王美玲买菜回家,刚到自家单元楼门口,蹲坑在附近的八个便衣就冲上来,抢走了她的包和家门钥匙,并挟持着王美玲上楼,用抢走的钥匙打开家门。
当时王美玲家中没有其他人,八个便衣中有一个是楚雄市西城派出所的、也有自称是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但无一人着警服,其中一个拿出一张空白搜查证一晃,其他人就开始在家中乱翻,抢走了王美玲修炼时阅读的法轮大法书籍、电脑主机及一些光碟、真相币、真相资料等。这些人称王美玲之前在昆明市官渡区牛街庄发真相资料遭人举报,但是没有拿出任何所谓证据。
非法抄家后,这伙人就要将王美玲绑架下楼,出门,王美玲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个便衣就拿着胶布上前贴她的嘴。王美玲将他的手推开。王美玲随手拿了一个包(以为内装有钱等私人物品),不料却错拿成刚买回来的装有鸭蛋的包,结果被这些人野蛮将包抢过,砸在地上,包内鸭蛋清淌的顺地而流。
被关押至昆明市看守所、非法起诉
王美玲被带至楚雄市西城派出所审讯,面对绑架及所谓审讯,王美玲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下午王美玲被这伙人从楚雄开车拉到昆明市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关在一间审讯室非法审讯。从楚雄家中被抄走的物品也被一并带到牛街庄派出所,放在另一间房子,抄家的便衣在清点,也不让王美玲在场。后来警察拿着清单让王美玲签字,王美玲没有见到物品,拒绝签字。之后警察强行给王美玲拍照。晚上八点左右,王美玲被带到昆明市盘龙区新华医院体检,还抽了血。折腾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把王美玲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接下来一个月内,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两个经办警察杨福兴、杨雨松多次到看守所对王美玲非法审讯,王美玲善意的向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和自己被迫害的真相。王美玲不配合非法审讯,杨福兴态度恶劣,出口脏话辱骂王美玲,王美玲质问他们:“你穿着制服就这样执法吗?”杨福兴叫嚣:“老子就骂你了,怎么样?”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王美玲被昆明市官渡分局非法批捕。
王美玲刚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时,被关在410过渡监房,每天在过渡监房被要求操队列,长时间蹲下、起立,王美玲第三天就被搞的血压升高,高压达到180,晕倒在地。看守所逼她服用降压药。
王美玲六月被非法抓捕后,七月,家属就为她请了律师,但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王美玲,却遭到昆明市看守所无理拒绝,称案子特殊,不给律师会见。于是家属向官渡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控告牛街庄经办警察杨福兴剥夺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家属将控告材料送至官渡公安分局督查部门时,督查部门工作人员当时就打电话给杨福兴,同时打电话给官渡国保大队落实此事。当家属从官渡公安分局出来时,接到牛街庄派出所的电话,一警察不报姓名,就在电话那头说叫家属不要闹了,还说叫家属周末去牛街庄派出所去找杨福兴。第二天下午家属又接到牛街庄派出所的电话,叫家属周末去牛街庄派出所去找杨福兴,还威胁说如不去后果自负。八月份,律师才得以到看守所见到王美玲。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华区检察院郑纲(本案公诉人)和一个女的,先后两次到看守所询问王美玲关于案子的相关情况,王美玲都对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十月十七日,王美玲接到五华区检察院五检公一刑诉[2019]1456号起诉书,五华区检察院以刑法第三百条构陷王美玲。
五华区法院非法开庭、诬判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华区法院给王美玲家属打电话,问是否给王美玲请律师。在电话中,家属询问是否可以家属辩护,对方回复说可以的。家属就将家属辩护所需材料交给本案的主审法官秦晓迎,秦晓迎说要家属提交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刑诉法规定,家属辩护根本不需要提交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家属于是到楚雄西城区派出所要求开具证明,派出所说不开这类证明,家属说不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就开一个有犯罪记录证明,但是派出所也不开。最后,秦晓迎以家属没有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为由无理剥夺了家属的辩护权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十月五日、二十日,律师和家属先后三次向五华区法院秦晓迎递交了《要求对王美玲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然而均遭到法官秦晓迎的无理拒绝。前两次得到了回复,理由是与事实不符,但是具体怎么与事实不符却没有写。第三次秦晓迎回复说王美玲本人不能传唤到庭,因此要把她关着。这种回复明显是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五华区法院与王美玲律师召开庭前会议,律师提出对王美玲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案件管辖异议等问题,但均没有得到合理回复。
之后五华区法院定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对王美玲非法开庭。在开庭前,王美玲被看守所从四排调到了六排。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一早,王美玲还没有吃早点,就被看守所强制穿上隔离服,八点左右,带到昆明市盘龙区新华医院抽血,做核酸检测,然后送到五华区法院。
开庭当日,律师要求法官秦晓迎回避,理由是:一、本案严重超期羁押,王美玲从被抓至开庭已经十三个月了,严重超过三个月审限期,但是没有看到延期决定;二、对辩护人及家属三次提出的给王美玲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秦晓迎均无理拒绝;三、案件归属地不归五华区法院管辖;四、秦晓迎在开庭前,对于案件的卷宗材料不允许律师复制,称是内部材料。在开庭当日,秦晓迎首先宣读了昆明市检察院违法做出的一个指定管辖决定书([2019]001刑辖430号),(昆明市检察院无权作出这种管辖决定),而对于这个管辖决定书,也不允许律师拍照、复制。
对于律师提出的要求审判长秦晓迎回避的要求,秦晓迎本人当庭就违法回绝了,并强行将庭继续开下去。在没有一个证人出庭,没有一份所谓证据摆出来展示其内容的情况下,所谓的证据跟强加给王美玲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公诉人郑纲污蔑法轮功就是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还以王美玲之前被迫害的两次的经历,污蔑她有犯罪“前科”要从重处罚。王美玲当庭表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犯罪,污蔑法轮功是某教那是江泽民在违法,也是公、检、法人员违法,并讲明法轮功不是某教,自己修炼法轮功、讲明法轮功真相是合法的,法轮大法好,同时请所有公、检、法人员不要再被江泽民欺骗,不要再被他当枪使。
开庭后,王美玲就接到了五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做出的(2019)云0102刑初1495号违法判决,对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王美玲当即表示不服违法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同时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并要求家属为其辩护。
昆明市中院剥夺家属辩护权利 维持冤判
家属也向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杨强(女)递交了《要求对王美玲案件公开审理的申请》以及作为王美玲辩护人的相关材料。但之后杨强却告知家属说要开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又说即使有这个证明也不一定就能作为王美玲的辩护人,还要看家属的情况,与法轮功是否有关系。
针对杨强提出的无理要求,家属向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提交了对杨强的《控告状》,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杨强阻碍家属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法律责任;同时责令被控告人杨强立即纠正错误,依法保障家属作为亲友为王美玲辩护的合法权益。但是两家检察院均未对此作出回复。
最后,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公开开庭、也没有对案件做完整审理及纠正前期错误的情况下,维持了邪恶的冤判。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作出(2021)云01刑终49号裁定,审判长杨强、审判员刘华、审判员赵俊雯、法官助理刘志恒、书记员高宾羲。
二、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王美玲被劫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新入监的十五天,王美玲被关在八监区隔离,强迫背监规,写自传,强迫“转化”。王美玲均抵制监狱这些邪恶要求,不背监规,不“转化”,写自传就是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以及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
初入九监区遭受的迫害
十五天后,王美玲被送到九监区。当时九监区的专管迫害(法轮功)分监区有三个组,王美玲被分到三组,主管警察是刘婷,她安排了两个犯人包夹王美玲,一个叫洪翠美(一九九五年出生,缅甸籍,毒贩,十五年刑期,二零一九年进入女二监后就一直在九监区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另一个叫秦跃艳(二十多岁,开赌场,三年刑期)。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王美玲要等犯人安排,才能去外面洗漱间洗漱、如厕(九监区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见面,连如厕、洗漱都要一个一个安排了才能去,其他的犯人都不是这样管理),回到监房后,就开始被强迫坐小板凳,一直坐到晚上九点钟。期间,上午十点半、下午两点、四点各安排上一次厕所。有时小便忍不住,要报告警察,但包夹犯人秦跃艳不准报告,还对王美玲说就不准你报告,你有本事拉在裤子上,我帮你洗短裤。
吃饭,不能自己到外面去打饭,只能在监房里坐着,等着包夹打饭回来在监房吃,打多打少必须吃完,不准倒。中午、晚饭过后,等犯人安排出去洗碗、如厕,回到监房来,又是继续坐小板凳。每天只给喝四杯水,总共不到一千毫升。
王美玲刚到九监区还被强迫测血糖,测后就说她血糖高,因此就不准她吃糖包和面包(每周有一天早上的早点是一个糖包,这就算是比较好的早点了,有时会发一个面包做早点),之后再未测过血糖,但整整停了王美玲一年多的糖包和面包,让她吃无糖油香或馒头。
才到九监区的服刑人员早上要参加队列训练,踏正步、跑步等。每天早上七点半左右,要训练到九点半。只要有队列训练,王美玲就被强迫参加,王美玲那时已经是快七十岁的老人了,一直被强迫参加队列训练,从六月四日到十月底,四个多月。
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九监区两个月不“转化”的就降为一级严管。因为王美玲不“转化”,两个月后被降为一级严管。入监队列训练一般是两个月,王美玲被强迫训练了四个月,还在继续。二零二一年九月份后,还安排在下午烈日下训练。二零二一年十月底,王美玲血压高、头晕,抵制去烈日下队列训练。之后警察何奕霖让王美玲写了一份服从管理的文字。之后王美玲就不用队训练,降为二级严管,每天可以多喝一杯水,在不安排如厕的时间,如果要上厕所可以报告狱警后去上,可以去卫生间洗漱。
九监区队长冉涛虐待王美玲
王美玲才到九监区不久,九监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队长冉涛就在监房威胁王美玲,态度相当恶劣,邪恶的对王美玲吼道:“来这里的都是罪犯,只有认罪转化,没有不转化的!”更口出狂言的叫嚣:“在我这里就是要消灭法轮功!”王美玲当即正告冉涛:“法轮功不是邪教,江泽民当年扬言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如今法轮功洪传世界!”同时告诉她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者终将自作自受。
有一天两点安排上厕所,值日员陈娜萍故意不安排王美玲,到三点左右,王美玲忍不住了,申请上厕所, 陈娜萍说要四点才安排,如要上厕所,找警察报告,服刑人员某某上厕所。王美玲拒绝报告服刑人员。她实在忍不住了,王美玲就自己去了卫生间。
两天后为此事,队长冉涛就把王美玲叫到小房间中威胁,说她私自上厕所违规,扣2分。王美玲说自己不是罪犯,扣分对我没用。冉涛嚣张的说,来这里的都是罪犯,只有认罪转化。她还诽谤法轮大法,在她这里就是要消灭法轮功。王美玲看到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被中共邪党、江魔头欺骗中毒如此之深,在邪灵操控下竟放出如此邪恶的言论,将把自己置于多么危险的境地,也当即正告冉涛:“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就扬言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然而任何暴力都阻挡不了信仰的光芒,法轮大法不仅没有被消灭,而弘扬世界一百四十多个国家。无数神迹在世界各地展现,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冉涛听后威胁王美玲说:“很快就要严管你,收拾(迫害)你们有的是办法。”
从那天起,让王美玲每上一次厕所都要去狱警那里报告。王美玲正告冉涛不要做江泽民的帮凶和替罪羊,否则会被江泽民推进地狱。冉涛说:“你说的这些在哪里?哪年、哪月、哪天?” 王美玲反问:“你等不得了吗?”
后来王美玲写了一篇文章《国保队长得到什么》交给警察,文章中写了——冉队(冉涛)的愿望,陈述了冉涛把王美玲叫到谈话室去威胁并叫嚣的整个过程,举了其他两个国保队长对待法轮大法弟子不同的态度,给自己带来的不同的结果:善待大法弟子的得福报,另一个迫害大法弟子的遭恶报,同时还讲述了法轮功洪传全世界的盛况,是任何暴力都阻挡不了的。过去了二十多年了,现在摆在面前的事实是什么样?文章中还讲了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那些打手、帮凶,一个个被送进监狱,得到应有的下场。
冉涛换班之后,两个多月没来上班,后来再也没有来威胁过王美玲。
狱警王欣向王美玲喷辣椒水
二零二一年七月下旬的一天,王美玲被强迫在烈日下队列训练,狱警王欣在训练场上说,来到这里的都是罪犯,只有认罪转化,并诽谤法轮大法。王美玲正告王欣:法轮大法是正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王欣拿出随身备用的辣椒水喷王美玲的眼睛。
王美玲双眼剧烈疼痛,只好拿下口罩,蘸喝水杯的水来湿润眼睛。王欣不准王美玲用口罩擦眼睛,并叫人收走王美玲的口罩。下午王欣到监房来说王美玲在训练场上违规要扣两分。王美玲说:“我不是罪犯,扣分对我无用。”
严管迫害
二零二一年九月初,王美玲到九监区两个多月后,因为她不转化,九监区就加重迫害她,对王美玲实行严管。
严管后,作息时间及生活安排就更严酷了。每天早上五点四十起床,晚上十点睡觉,全天坐小板凳,天天如此,连星期天都要坐。星期天所有的犯人都休息,躺在床上睡觉,只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还要继续坐小凳,两个包夹,换着守,一个睡觉、另一个守着。
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清早起床后、十点半、下午四点半、晚上睡觉前。每周洗澡时间只有七分钟,还要连带洗短裤、胸衣、袜子。只有每周洗澡可以到洗漱间去洗,平时不准到外面洗漱间洗漱,半个月洗一次衣服,二个月洗一次被子。
每晚睡觉前接半盆水回监房,洗脸、洗脚、洗口罩、刷牙,然后如厕倒水,并接回第二天早上洗漱的水,第二天早上洗脸、刷牙。不管春夏秋冬,基本都是冷水,在冬天偶尔会有一点温水。
每天早上五点四十起床洗漱时,还不能发出声音,因为监房里其他犯人还在睡觉,如果弄出声响了,其他犯人会发脾气、骂人。两个包夹轮换着,一个起床守着法轮功学员,另一个睡到六点全体人员起床。
这么多年来,女二监九监区对法轮功学员没有人性的迫害,同时又用邪恶的株连政策把其他犯人也裹挟进来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他常在九监区的犯人,尤其是监狱食堂的犯人,常年看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很多犯人已经麻木,甚至完全被洗脑,也跟着羞辱、挖苦、刁难法轮功学员。
王美玲住的那一间监房,除了王美玲和两个包夹犯人,其他的犯人都是食堂的,有的刑期都是十多年、二十年的,也站在邪恶一边跟着迫害法轮功学员,认为是法轮功学员不对,面对包夹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刁难,还骂法轮功学员没有良心,(不转化)连累了包夹犯人。
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只能消费100元,而且只能购买生活必需品,不能买食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次购物,必须要写购物申请,这其实是邪恶对坚定法轮功学员的一种迫害形式,要求必须在购物申请上写明自己是因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送到女二监。如果不写这句话,就被警察以申请不合格为由而不允许购物,那么法轮功学员就连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如卫生纸、卫生巾等都不能买。购物申请合格后,狱警还要检查法轮功学员放东西的箱子,要狱警认为是没有日用品了才同意购买。
王美玲才被严管的第一个月,狱警王艳茸不准王美玲购买卫生纸,王美玲只得捡其他犯人丢弃的废纸板来擦洗漱时泼在地上的水。第二个月,才允许王美玲买卫生纸。
包夹犯人的虐待和迫害
九监区包夹犯人不做任何奴工,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狱警的指使及奖分、减刑的利诱下,这些包夹犯人想尽办法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因此在语言上侮辱、谩骂,在每天的生活上刁难、使坏。最常见的就是在如厕问题上刁难:不到安排上厕所的时间,不给上厕所,遇到紧急情况要上厕所,不报告,故意拖着,到安排上厕所时间了,人一进厕所就催你起来,故意在旁边又骂又喊,说你把着茅坑不拉屎,让王美玲情绪紧张,造成大小便不正常,身体出现问题。
另一个就是每周洗澡、洗衣服的时候,两个包夹是提前洗完了,安排到王美玲去洗了,本来时间就很短(每次只有十二分钟,如果超时了就要从下一次洗漱时间里扣除)人也很着急,人刚到那里,两个包夹就故意在旁边又喊又叫:“快一点,时间到啦!超时、超水……”让王美玲慌慌张张洗不好,甚至洗不完。
二零二一年十月左右,有一次晚上,别人都安排去接水洗漱了,并没有安排王美玲去接,到了最后才安排去接水回监房洗漱,包夹犯人秦跃艳、洪翠美和监房食堂的犯人就开始乱骂,说王美玲影响别人休息。
第二天王美玲就绝食抵制,结果发现,接给她喝的水喝在嘴里有点甜,而且喝下去非常难受,头晕、昏昏沉沉。几天都是这样,无意中发现包夹犯人接完水后不是直接给王美玲,而是先把水杯给狱警,不知狱警在水里放了什么东西。王美玲说水里有毒药,喝了头晕,就不喝水。王美玲抵制后,包夹犯人接水后,才直接把水杯递给王美玲,之后才没有出现难受、头晕的情况。
二零二一年十月初的一个周末,安排洗被套床单及衣服,王美玲从洗漱间抬一盆被子及衣服回监房,洗漱用具还没抬,因为一次抬不完,王美玲又想返回洗漱间再抬另一盆,却被包夹犯人秦跃艳故意推倒在地,王美玲腰部、手都摔到了。从那以后,王美玲之前的腰部疼痛就更加严重。
狱警王艳茸马上就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请,并说带王美玲去医院检查。王美玲说自己不需要吃药,不去看了。当时狱警就把包夹犯人秦跃艳调去包夹别的法轮功学员,换成另一个犯人麻岩(一九八零年出生,缅甸人,毒贩,十五年刑期)。然而和王美玲住一个监房的在食堂的犯人却故意挑拨说怪话,说王美玲没有良心,包夹天天给她端饭端水,她还说人家推她。为了推卸责任,值班警察陈达瑞当晚把王美玲叫去说监控什么也没有看见。王美玲后来给狱警写了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三组警察刘婷来上班时,对王美玲说会核实此事。最后,她带着犯人秦跃艳到监房来,向王美玲道歉,这时在监房食堂组的犯人这才哑口无言。
二零二二年二月,王如心(一九六七年出生,毒贩,缅甸籍,十五年刑期,二零二二年六月已出狱),此人从二零一一年一进女二监,就一直在九监区专管组,迫害法轮功,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十一年。王如心包夹过许多法轮功学员,有其一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办法,对不同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对象王美玲这样第二次被迫害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尤其是不“转化”的)非常邪恶、恶毒,极尽谩骂羞辱、刁难、折磨之能事。寒冷的冬天,连狱警都同意王美玲接一点热水,王如心都不给王美玲接热水,故意把热水龙头钥匙拿掉。王美玲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千古奇冤,关我一天是政府在犯罪!”
王如心曾当着王美玲的面狂妄的叫嚣她出去后,见一个法轮功要灭一个,王美玲当时就制止她这种邪恶言论,大声喊法轮大法好,结果被值班的队长曹队长罚去操练队列,但是王如心作为包夹也得跟着下去,王如心一看罚王美玲也牵连到她自己了,后悔自己要出监房又要被晒黑,以后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了。此外,王如心在生活上也想尽办法刁难王美玲。
另一个包夹是杨彩转(一九八五年出生,国籍不明,毒贩,无期徒刑,二零零九年到女二监)此人进女二监后,并没有安排做专门法轮功学员的包夹,但因其跟监狱内多个犯人搞同性恋,被换过几个监区,曾在其它监区在过专管组(除九监区外其它监区的专管组不涉及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但是也有一套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迫害方式),很熟悉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套邪恶模式。
王美玲二零二一年六月到九监区时,杨彩转已经被转到九监区专管组做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寒冷的冬天,警察同意可以加点热水给法轮功学员,但让包夹犯人杨彩转打杯水都刁难,更别说打杯热水了。有一天,王美玲请杨彩转打点水,杨彩转骂骂咧咧的冲过来怒吼,并一脚把王美玲坐的小凳子踢翻,把王美玲逼到墙角。之后当狱警知道此事后,把杨彩转调去包夹其他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六月,王美玲的包夹犯人又换成王蕾(三十多岁,云南文山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三年徒刑,此人做包夹十分恶毒)、夏萍(三十多岁,云南人,毒贩,刑期十多年,此人是个同性恋)。这两个人想着法的刁难折磨王美玲。每次轮到监房打扫卫生,王美玲都去,但一边打扫,两个包夹犯人一边骂王美玲不能干,没有本事,明知王美玲血压高、腰疼蹲不下去,打扫完卫生后,一点收尾的事,包夹犯人夏萍硬要王美玲蹲下去洗抹布、擦洗盆子。王美玲头晕,腰疼,蹲不下去,夏萍又骂没有本事干活,去报告警察。
回到监房包夹犯人夏萍反复在骂,并说王美玲没有本事干活,去报告警察。王美玲要出去报告警察,包夹犯人王蕾又不准,王美玲不管她,刚要出监房,被王蕾推倒摔在地上。王美玲紧紧的拉住床边栏杆,才没有摔伤。王蕾怕王美玲报告狱警,就说三人的事三人解决(两个包夹和法轮功学员被指定为一个三人护监),叫王美玲不要告到狱警那里去。
有一次犯人夏萍包夹王美玲时,周末安排洗澡洗衣服,规定的十二分钟,王美玲洗好时,她说超时两分钟,但是夏萍和另一个包夹王蕊没有洗好,就不准王美玲先回监房,让在那里等着,结果就说王美玲超过十分钟时间,之后两天不给王美玲洗脸。每次法轮功学员洗衣服超过所谓规定时间,就一分钟、两分钟的累积,超过的时间就用第二天、第三天洗漱来抵,就不准法轮功学员洗脸。这些就是云南女二监九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
出狱前遭受更严重迫害
在王美玲出狱前的几个月,九监区见王美玲坚定不“转化”,就更是紧锣密鼓的想各种办法让她“转化”。
二零二二年八月下旬,包夹赵云娜威胁王美玲说:“你不认罪、不转化、不写三书,都不说你啦,但你必须写保证,出去后不炼法轮功、不接触修炼法轮功的人。”王美玲拒绝,说什么都不会写。赵云娜就又说:“你写了样样宽松,上厕所、洗漱、喝水、洗衣,都和我们一样方便,不写有你的好日子过。” 王美玲拒绝。之后她们就处处刁难王美玲,因食堂的菜太辣,王美玲吃不下,责任警刘婷同意太辣的菜王美玲可以少打一点。
一次食堂的菜特别辣,包夹故意刁难,打了一大碗辣菜给王美玲。因太辣,王美玲吃不了,警察让王美玲把辣子捡了,把菜吃了,但因太辣,王美玲还是吃不下,陈队长说让写王美玲写自愿浪费粮食,才给倒很辣的菜。
二零二二年中秋节前,监狱发了月饼和水果。包夹犯人赵云娜就故意对王美玲说:“菜辣你吃不了,发来的月饼你倒能吃,你把月饼交出来。”王美玲就把发的月饼放到小板凳上。包夹赵云娜就把月饼等扔在地上后,又报告狱警王欣把月饼收走。狱警王欣来后,还把王美玲碗柜里的水果和原来发的一点点冰糖,全部收走。中秋节,王美玲就什么吃的都没有,并且两天包夹犯人不打菜给王美玲,只打点米饭给她。
两天后王美玲找曹队长反映不给打菜的事,曹队长同意了,才打菜给她。包夹还美其名曰的说,是因为王美玲血糖高,为了她的身体。之后又不准王美玲去洗漱间洗脸,打半盆水回来监房洗脸、洗口罩、刷牙、洗脚,变相又将她降为一级严管。
之后,菜辣吃不了,倒辣菜难之又难,本来警察同意让王美玲出去打饭,如太辣的菜,可以少打点,可到打饭时,包夹说王美玲是严管不可以出去。后来,王美玲说以后中、晚饭都不吃,每天早上吃个馒头也要活着出去。警察说不可以,每个人都必须吃饭,之后辣的菜才少打一点,这事才平息下来。
王美玲被迫害的血压高、腰部、胸部疼痛、小便失禁,尿频,尿急,尿不尽,时常被拉到医务室被逼迫吃药,王美玲拒绝吃药。医生让王美玲签字不吃药后果自负,王美玲签上:“我入监时体检正常,这是严管的结果,如发生意外,后果本人不负。
二零二二年十月初,王美玲被迫害小便失禁,拉到裤子上,连外裤都湿了。包夹赵云娜说,她们每周都可以洗,而王美玲要半个月才可以洗,并污蔑王美玲为了洗裤子,故意把小便拉到裤子上。王美玲说:“这是严管的结果,之前我被迫害的一个月才可以洗一次,我都没拉到裤子上。”
之后有一次,王美玲小便憋不住,又拉到裤子上,包夹犯人赵云娜不让报告警官去洗裤子,并说让王美玲把便潮的裤子放在洗脸盆边晾干,放在衣柜里用衣服包着,星期六可以洗衣服了才准洗。后来,王美玲找到狱警刘婷,讲述了事情经过,质问她们,这是监狱管理法规定的吗?之后犯人赵云娜才被调走,又去包夹别的法轮功学员。
三、在狱内申诉
二零二一年五月,王美玲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就开始写无罪申诉,八月四日,将寄给云南省检察院的申诉信投入监狱的申诉信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收到了云南省检察院的回复,说不归他们管辖,已将申诉信转给昆明市检察院。家属得知消息后,就到昆明市检察院去询问,结果市检回复说不受理、不接待,就了无音信。
临出狱前,责任警刘婷对王美玲说:“你没有退休费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你也得为你女儿着想,你女儿也失去了工作(女儿洪艺钊也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学校无理开除,并非法扣除她的工资),现在要赚点钱也不容易,你想好吧,我可以和楚雄政法委的人协调,帮你争取恢复退休费,可以为你的女儿争取恢复工作。”王美玲听后说:“刘警官,谢谢你的好意,我不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份,在出狱前几天,王美玲本想打个电话给家人让送件厚一点的衣服来,因出狱时是十二月冬天,很冷,监狱卖给出狱人员的衣服是很薄的秋天穿的。她向狱警刘婷申请后,狱警同意王美玲出狱前打个电话给家人送点衣服。后来刘婷又不同意王美玲打电话,王美玲高呼:“信仰无罪,迫害有罪,停止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千古奇冤,关我一天是政府在犯罪!”
因此狱警刘婷就又不准王美玲如厕,强迫王美玲在自己的洗脸盆解便,解大便,王美玲自己出去申请后,才可以去卫生间。两天后,也就是出狱前十五天,王美玲被送到六监区隔离,也是由两个包夹犯人看守,在六监区没有强制“转化”,但是作息时间和九监区差不多
四、狱中坚信大法 得福报长出黑发
出狱半年前,一天包夹犯人对王美玲说:“嘿!你的头发还多起来了,变黑了些(之前王美玲的头发较少)!”一次警察到监室看到王美玲,也说她的头发长多了、长好了。
王美玲偶然用犯人的小瓶盖可当镜子一看,看到自己的头顶长出一层新生的黑头发,陪伴着原来稀疏的头发。王美玲知道自己已是七十岁年过花甲的人了,她非常高兴,这都是她坚信法轮大法带给她的福份、神奇和美好。
为此王美玲写了一份材料,让警察和犯人看到,在她们身边,一名大法修炼者身上的奇迹,用不同角度给警察写大法真相,告诉她们至今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就是在自毁前程,善待大法弟子的人将得福报。
五、冤狱期间被停发养老金 出狱后仍被迫害
王美玲在女二监九监区迫害下依然坚持信仰,不管经受怎样的魔难,始终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坚信,最终凭着对法轮大法的坚定信念,以及师父与大法的护佑加持,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堂堂正正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王美玲出监区的前一天,家属联系楚雄市司法局,询问第二天接王美玲司法局怎样安排的。司法局说让家属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到司法局等着,否则是接不到人的。第二天,家属到了司法局,司法局对家属说,可能是坐高铁归来,让家属回家等通知。家属到了高铁站,接到司法局电话说,下午两点后到楚雄市鹿城镇政府接人。
其实,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楚雄市综治办、政法委、西城派出所、西苑社区共五个人(政法委罗兴富,综治办范姓、西城派出所宋姓及其他两人)在早上九点多,就已经在女二监大门口等着了,直接把王美玲接回楚雄,最后,将她送到楚雄市鹿城镇政府,叫王美玲签什么“帮教协议”,王美玲拒绝。之后,他们才通知家属告诉王美玲在鹿城镇政府,叫家属到那里去接人。
王美玲二零一九年六月被绑架后,八月就被楚雄州人社局非法停发了养老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王美玲回家后,社保要求退还之前多发的一个月(二零一九年七月)的养老金,才恢复继续发放王美玲之后的养老金,但是对于冤狱期间被扣发及应该上调的部份却不补发。而王美玲的医疗保险从二零二一年四月就被非法停保至今。
三年半的迫害使七旬的王美玲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在监狱,王美玲身体状况就不太好,出狱后,王美玲浑身都疼,腰疼、髋疼、头疼,而且浑身无力、人很疲乏,常常犯困。
这是王美玲第三次被非法关押,之前王美玲曾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二十四年的邪恶迫害中,王美玲共陷入冤狱近十年时间。
王美玲前期遭受迫害的经历,详见《同遭非法劳教 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母女多次遭迫害 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7/坚持信仰大法-七旬王美玲身陷囹圄三年半-461703.html
2020-11-19:云南昆明市两区法院将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十九日上下午,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邱安、王美玲、肖玉霞、李瑞华和林海英母女,西山区法院将对邝德英、白海英,共计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理。法院规定:每位法轮功学员只能两名亲属参加旁听,而且开庭前,需做中共病毒(武汉肺炎)核酸检测。
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
1、林海英,女,五十四岁,李瑞华(母亲),女,七十八岁,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遭五华区国保警察绑架、抄家,林海英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半时间,期间曾经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西山区法院曾经两次视频开庭,都因证据不足而休庭,此次是第三次开庭。
李瑞华和女儿林海英曾经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讲真相被绑架,林海英被非法劳教两年。母亲李瑞华被非法关押。
2、邝德英,女,五十多岁,云南省昭通巧家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中共十月一日前几天,邝德英到昆明白鱼口看望同修,遇到西山区国保抓同修,没有抓到,就将邝德英绑架,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达一年多。期间昆明西山区法院曾经视频开庭,由于证据不足而休庭,此次是第二次开庭。邝德英曾经多次被绑架、关押、两次劳教、一次判刑,共计关押九年多时间。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邝德英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因去北京上访,半路被截回,因当时怀孕在身,看守所拒收。
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邝德英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邝德英在昭通市巧家发真相资料,被人恶意构陷,后巧家公安局将邝德英非法拘留在巧家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五月,又被非法送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邝德英在昆明市江岸小区再次被绑架,关在巧家小沙坝拘留所。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被巧家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
3、肖玉霞,女,五十八,昆明市官渡区五里村委会村民。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上午10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五里多派出所及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约7-8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肖玉霞家,抢劫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等贵重物品,并绑架了肖玉霞。 当日下午,警察又绑架了肖玉霞的丈夫汤文祥,后汤文祥由于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肖玉霞此前遭多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早肖玉霞到云南省委上访,被行政拘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肖玉霞去北京,被北京公安绑架,昆明菊花派出警察劫持回昆明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肖玉霞和其他一些同修到云南省陆良县过小年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详情见《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肖玉霞遭迫害经历》。
4、王美玲,女,六十六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会计。二零一九年六月间,王美玲到昆明和家人过端午节。在官渡牛街庄片区和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恶意构陷,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现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王美玲此前曾经遭多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王美玲与女儿洪艺钊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劫持回云南后关押五十六天。关押后又被监视居住六个月。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被”610”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流离失所在外。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王美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上午,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再次遭恶警绑架,后被楚雄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5、邱安,男,四十八岁,昆明个体户。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下午在自己开的店里被小板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官渡区看守所。
邱安曾经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在自己经营的店中给顾客一个破网软件遭诬告,被小板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在派出所遭警察毒打、喷辣椒水,到医院检查诊断:“骨盆、肋骨骨折”拘留所拒收。
详情见《昆明邱安被警察殴打致骨盆等多处骨折》。
6、白海英,女,昆明德胜家居世博店职工。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14点左右,白海英在昆明德胜家居世博店上班时,昆明市盘龙区小坝派出所多人闯入上班地点,以到派出所问话为由,将白海英骗到派出所。之后小坝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等6人,挟持白海英到其家中抄家,只说有搜查令,但并未出示搜查证给家人看,也无《立案通知书》。警察从家中非法抄走大法书,抄走手机等个人物品。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询问抓人理由和到家中抄家的警察姓名,派出所不给答复,说可能要拘留48小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小坝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将白海英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白海英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
主要责任人有:朱虓,刑警中队警察;章国进,巡逻防控警察;邬前春,巡逻防控警察;周志全,刑警中队探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9/云南昆明市两区法院将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415293.html
2020-11-17: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1月18日非法开庭迫害七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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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美玲,2020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4号庭开庭。审判长:秦晓迎,陪审员:张莉,陪审员: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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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7/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5236.html
2019-07-17: 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绑架补充
二零一九年六月间,王美玲到昆明和家人过端午节。据悉,六月上旬,王美玲在官渡牛街庄片区和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恶意构陷,警察利用监控摄像头识别。在她回楚雄十天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楚雄西城区派出所、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骗开王美玲家门,入室非法抄家后把王美玲绑架到昆明,现在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经办人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杨福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7/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0139.html#197170132-39
2019-07-03: 云南楚雄市王美玲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牛街庄派出所、楚雄市西城公安分局十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家,将她绑架。到楼下时,王美玲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立即用胶带把她的嘴粘上。
当时,一个女警敲开王美玲家的门后,女警立即打电话,随之上来很多警察闯入她家,家中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主机、U盘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还将她推搡拖入警车强行带走。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王美玲的家人几经周折找到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得知人被非法关押昆明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3/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9506.html
2019-07-02: 云南楚雄市会计师王美玲再遭非法抓捕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昆明、楚雄十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家,将她绑架。到楼下时,王美玲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立即用胶带把她的嘴粘上。家人不知王美玲被关押在哪里。
王美玲女士,六十六岁,云南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女职工,会计师。一九九九年二月,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身心受益。但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王美玲女士遭到了很多次抄家、骚扰、洗脑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以及各种酷刑折磨。
王美玲的女儿叫洪艺钊,今年三十九岁,原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教师,因为坚持真、善、忍被无理开除工职,离开讲台和学生们。她曾经与母亲王美玲同时被非法劳教三年。
中共迫害 王美玲展现法轮大法好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王美玲女士在公园里告诉晨练的人们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被楚雄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遭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王美玲女士被非法关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强制高压下,在“牢中牢”的各种酷刑迫害中,她的眼睛剧烈疼痛,双眼白内障,眼睛短暂失明后,视物不清。她还有高血压、心律快。
即使这样,在狱警的操控下,两、三个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稍不如意,王美玲女士就遭包夹辱骂、推搡、头撞在墙上,她的手指被扭伤。
王美玲在监狱中多次给狱警写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材料,多次冲出牢房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不久,王美玲女士的双眼白内障好转,症状淡化,消退。二零一四年走出冤狱后,王美玲女士双眼视力好转,视物清晰。高血压、心律快的症状,也在修炼法轮大法的过程中好转。
王美玲女士和女儿洪艺钊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受中共迫害的细节,请见:
《王美玲在云南省女二监遭迫害 近况堪忧》
《母女多次遭迫害 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
《同遭非法劳教 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
《云南女青年被劫持在四川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云南楚雄市会计师王美玲再遭非法抓捕-389467.html
2019-06-27: 云南省楚雄市大法弟子王美玲被绑架 下落不明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昆明、楚雄十多个警察闯入大法弟子王美玲家,非法抄家后,王美玲被带走,到楼下时,王美玲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用胶带把王美玲的嘴粘上。
详细情况请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7/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9267.html
2017-11-01: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遭敲门骚扰
……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洪艺钊与母亲王美玲,曾经历了多次绑架、抄家、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回家后,“610”、公安、派出所、社区、单位领导常到家里骚扰。洪艺钊失去了教师工作,到昆明谋生,并办理了暂住证。学校领导又找到了昆明亲戚家,说是为了关心她。洪艺钊认为,真正关心就恢复工职,把她的名字从所谓“维稳对象”名单中撤下等;后昆明警察又以暂住户回访为由找到她的亲戚家,她不在。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就私自摄像、拍照,并要家里人把她找回家,并恐吓如找不回就如何如何,弄得亲戚一家很烦恼(家中还有心脏病人),明显的扰民。
过后洪艺钊电话与他们接通,指出他们私自摄像、拍照违法、扰民等。对方说:这是我们的“工作”,问还炼不炼法轮功?要她亲自与他们见面。她说:你们对我住户的管理超出了执法范围,我的思想、信仰不是你们能管的。对方说:信仰可以,但法轮功不行。她说:哪条法律规定不行?你可以百度一下政府规定的十四种邪教是那些?对方说:我不查,我手里有法律文件。她说:你不凭借法律怎么执法,人大才有立法和释法权,你手中的法律是不是立法部门制定的?有法律效力吗?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也是合法公民等等。过了两天警察通知她:要么注销暂住证;要么接受回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1
2016-06-09: 同遭非法劳教 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
云南省楚雄州活塞销厂退休会计王美玲(六十三岁)与女儿洪艺钊(三十六岁,教师),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王美玲和女儿坚持修炼,同遭非法劳教三年,而王美玲后来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以及多次被绑架关押。
王美玲女士在《刑事控告书》中写到:“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我坐在床上炼功,劳教人员刘素平、白坚掐我的脖子、打耳光、拳打脚踢,王孝芬用手指着我,当众辱骂,并一边打我的脸,一边说:‘哪个打你,哪个看见?’”
一次,“(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李弘下令再一次把我关入禁闭室,数九寒天在禁闭室中,我炼功,恶徒钱文锦打我的耳光,刺骨的凉水往我身上泼,将我和睡的床垫泼湿。残酷的迫害使我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
一九九九年二月份,王美玲母女俩开始同修法轮大法,母亲身体的多种疾病不治痊愈,身心受益,女儿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兢兢业业,得到领导同事认可,教学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教师。
流离失所中母女俩同遭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王美玲和女儿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人诬陷,不明真相的四、五个人把母女俩绑架到顺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钟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来了七、八个警察,对她们非法审讯,晚上十二点多,把她们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华公安分局等几个警察把王美玲和女儿转出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下面是王美玲自述在女子劳教所中的遭遇。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我被劫持到劳教所时,被关押在集训三队,两个人包夹监控(劳教所专门指派劳教人员监控限制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为),警察和邪悟者轮番威逼“转化”,我不放弃信仰。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被转到一大队(食品厂)。二零零三年四月五日,我的丈夫承受不了邪党的压力,提出离婚。我在给法院写离婚答辩状的同时,写了一份请愿书,强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大法,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被劳教、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竟以此对我非法加期两个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炼功,劳教人员刘素平、白坚掐我的脖子、打耳光、拳打脚踢,王孝芬用手指着我,当众辱骂,并一边打我的脸,一边说:“哪个打你,哪个看见?”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狱警刘小芳在车间拍桌子、踢凳子,一脚把我坐的凳子踢掉,不准我坐车间的凳子、不准喝水、不准洗手,用手指着我大骂,并多次叫我写申请到精神病院。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我在工作台静静的看一本杂志,狱警刘小芳过来抢掉,我说:“这是借的书,你要还我。”刘小芳不但不还,还叫五、六个劳教人员掐着我的脖子、扭着手,逼我在墙边站着。九点半了,我像平时一样,跟着其他劳教人员一起上厕所,报数出门,可刘小芳刁难我,不准我上厕所,我告诉她:“善恶有报是天理,不然打雷时你怕什么?”
刘小芳恼羞成怒,揪着我的衣领,叫劳教人员桂丽华等人将我连拉带拖的拖进仓库,把门反锁上,想行凶施暴,我背上已被打了几下,我推开窗子喊:“恶警打人啦!”护卫队正好经过这里,听见叫声过来了,刘小芳才不得不叫人开门放我出来,并要我当着护卫队的面,再向她做出门报告,我不从。刘小芳叫桂丽华当众宣布栽赃我想逃跑,威胁要加期三个月至半年。
一天夜里,我正炼功,警察操控几个劳教人员,拳打脚踢,把我拖出牢房,塞进厕坑。我想我修的是宇宙大法,应该堂堂正正的炼。之后,我寻找机会,我多次登上劳教所广场的舞台上,高呼:“法轮大法好!”
一天晚上,我轻轻的出了车间,警察、包夹都没看到我,我登上劳教所广场的舞台炼功,十多分钟后,她们才找到我,我高呼:“法轮大法好!”这正义的声音在劳教所上空回旋。包夹用衣服蒙住我的头,毒打,连拉带拖把我关进车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劳教所所长郁晓楠、魏所长等人面对上千人劳教大会上公开诬蔑法轮大法,我多次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就被身边安排好的包夹掐脖子、捂着嘴按下。劳教所又对我加期一个月,并把我关入劳教所禁闭室里十天。在禁闭室里,警察操控包夹钱文锦见到我炼功就拳打脚踢,甚至还骑到我身上殴打,将我打致身上青紫,腰部严重损伤,腰直不起来,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前,带班狱警对我和来看我的家人说:“百日安全活动”完,就放我回家。可在开“百安”总结会之前,队长李弘把我叫去办公室说:“不放你,你还有加期。”我说:“做好人遭迫害,到期不放,还要加期,天理不容。”在劳教所开所谓的“百安”总结会时,我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大法,天地不容!”我又遭劳教所非法加期二十天。
李弘下令再一次把我关入禁闭室,数九寒天在禁闭室中,我炼功,恶徒钱文锦打我的耳光,刺骨的凉水往我身上泼,将我和睡的床垫泼湿。残酷的迫害使我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
我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被非法加期共计八个多月,受尽种种折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回到楚雄。
王美玲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冤狱三年 家属难相见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我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晨练的人讲按“真、善、忍”做好人,并赠送了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演出纯善,纯美,被誉世界第一秀,我被楚雄市国保大队抓走。
二零一一年五月,我被中共楚雄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我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刚入集训监区,就被罚坐在小方凳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移动,每天从六点半起床坐到半夜十一点才能休息。我坐不住,恶警就罚我站,一站就长达二十来天,每天限定上卫生间的次数和时间,还不准与他人讲话。
监狱方面非人的折磨,使我双下肢浮肿,行走困难。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也不准家人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引起视力障碍,眼睛看东西已经模糊不清。
三年的迫害,在强制高压下,在“牢中牢”的各种迫害中,导致我眼睛剧烈疼痛,双眼白内障,血压高,心律快,血压高到一百一十/一百七十六,心律一百一十四,曾晕倒在监房,眼睛短暂失明后,视物不清,被关在监房里,而家属多次会见受阻。
在狱警的操控下,有两至三个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对我包夹监控,强制严管,稍不如意,就遭到包夹的辱骂,我多次冲出牢房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包夹抓着衣领摔倒在地,被推搡,头撞在墙上,手指被扭伤。狱警张青(音)操控几个犯人,把我的手扭到后背,往我的眼睛里喷毒药,顿时我的眼睛就看不见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我三年冤狱期满,不让等候在监狱门口的家属接,却被楚雄市司法局、楚雄市政法委、楚雄西城公安分局和社区居委会劫持回到楚雄,家属随后赶到楚雄,和我一起回到家中。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9/同遭非法劳教-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329665.html
2014-03-20: 王美玲从云南省女二监出监时被劫持 现已回家
2014年3月9日,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王美玲女士,三年冤狱期满,她们家属到监狱门口接她,王美玲出监时,却被楚雄市司法局、楚雄市政法委、楚雄西城公安分局和社区居委会劫持。
2014年3月9日上午,王美玲的家属到监狱门口接她,在这之前,家属没有接到女二监的任何通知,只知道3月9日到期。家属们一直在监狱门口等到中午11点多,只见一个昆明司法的女警在监狱门口向守门的武警和值班警察打听楚雄的家属,只见值班警察向她们家属站的方向指划了几下。
王美玲的家属看此情形,就前去向昆明司法的那个女警询问甚么时候放人,她说:“你们是要把王美玲接到哪?”家属说:“看她愿意,在昆明或楚雄都行,甚么时候放人?”昆明司法的那个女警却说:她不知道,指著值班室说,不是说1点多吗?还劝家属快去吃饭。
到中午12点左右,昆明司法的那个女警开著昆明司法的车和楚雄司法及楚雄政法委的车一起开進了女二监,欺骗王美玲说她们家人在大门口,现在就送她出去大门口,结果车开到女二监大门口,他们已见到王美玲的家属,但不停车,却把她劫持到楚雄,家属随后赶到楚雄,和王美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0/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8928.html
2013-11-05: 母女多次遭迫害 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
四川成都法轮功学员李忠芳九月四日上午十点左右在“二十一世纪花园”小区的家中被绑架;随后她女儿杨娅菲与其雇员洪艺钊(云云),以及正好去李忠芳家串门的邓绍英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成都市看守所,随后转到成都新津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
洪艺钊是原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女青年教师。她与母亲王美玲多次遭受迫害,曾经同时被非法劳教,洪艺钊的母亲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洪艺钊被迫离开了她热爱的讲台,四处打工,即使这样,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到工作的地方骚扰。
据悉,杨娅菲家被秘密监控很长时间,她们的电话也早被监听。当日下午两点左右,李忠芳的女儿杨娅菲的家俱卖场来了两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当时就引起了导购洪艺钊的警惕,后经商场方证实是两个便衣,想让商场出面诱骗杨娅菲到卖场实施绑架未遂,只好自己去找杨娅菲的家俱专卖店。商场上上下下的人都表示对恶警绑架行为十分反感。
洪艺钊之前曾揭露过中共邪党对她及母亲王美玲迫害的经历,以下是她被绑架前所写:
我叫洪艺钊,是原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的一名教师,我母亲王美玲是活塞销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我和我的母亲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我们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炼中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掀起了一场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迫害。为了制止这场迫害,我和母亲站出来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各级领导、单位讲清法轮功真实情况,维护民众知情权,这也是维护人世间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支持,但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十四年的时间里,我和我母亲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劳教,时至今日我母亲仍然被非法拘留。
合法上访 母女俩遭绑架、拘留、监视居住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我和母亲几经周折抵达北京,到了天安门就被值勤的警察盘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炼不炼法轮功”,当我们回答是之后,不到三分钟开来一辆警车把我们绑架到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关押在铁房子里四、五个小时,然后云南省楚雄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带着四、五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移到丰台派出所,关押在一间遍地是尿奇臭无比的小巷道里三、四小时后,楚雄传真到北京一张拘留通知,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我们转移到丰台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天后,楚雄市公安局政保科和楚雄活塞销厂刘俊波(音),原楚雄市鹿城镇副镇长马绍益等七八个人赶到北京,把我们从丰台看守所劫持回楚雄。当晚楚雄市政保科王立新对我非法审讯,之后就把我们非法关押到楚雄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指使我们学校校长周光文、书记李毓华及楚雄市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多次逼迫我,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扬言不放弃就不让我出看守所、开除公职。
我们在楚雄州看守所三十二天后,我和母亲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楚雄市公安局给我们开了拘留释放证,对我们监视居住,转入收容所变相关押。收容所所长宣布:监视居住少则一天,多则半年。我和母亲被劫持在收容所里,楚雄市六一零李磊、楚雄市公安局贺铃、学校校长周光文等人,多次到收容所威逼我和母亲放弃法轮功修炼,他们还声称我和母亲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就不可能走出收容所。有一天,收容所所长带着三、四个警察到监室里,把大法经文抄走,我和母亲绝食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绝食四天后, 六一零李磊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多人,就把我和母亲接回家监视居住半年。
50多次骚扰迫害,学校助纣为虐
从收容所回家后,我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许朝明通知我,不让我上课,让我在学校里打杂,干零时工的活,剪树枝、除杂草、刷栏杆等等,并由许朝明每天对我的行为做记录上报楚雄市六一零.学校两个月不发工资给我,我问许朝明为甚么?他转述校长的话,说我上访,怕上级处罚我,先把我的工资扣下来,现在不处罚了工资就补发给我。
有一天,我在学校宿舍看大法书籍,许朝明看见。他说:“你还在看大法书,不要看了。”我说:“我看大法书没犯法。”许朝明就将此事上报楚雄市六一零。第二天,六一零李磊、校长周光文等人和我父亲到学校让我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不放弃工作就保不住了,我没同意。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学校安排我上课。经常是我正在上课,六一零李磊、楚雄市鹿城镇书记李建永、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书记等人,就将我从教室叫出来,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使我无法正常教学。像这样的迫害有记录的就有五十多次以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正在给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上语文课,就被鹿城镇书记李建永、副镇长马绍益、学校书记李毓华等 六、七个人把我从教室叫出来,他们说要到我的宿舍去随便聊聊。我说:“我正在上课,你们这样做我无法正常教学。”他们说不会耽误太长时间。到了我的宿舍,李建永就叫我快收拾东西去昆明“学习”,实则是“转化”,就是用各手段强制让你放弃信仰法轮功。我说:“我不去,我凭良心做好人没有错,往哪转化?”李建永说:“快收东西,由不得你。”我说:“连做个好人都容不下我,只有死在你们面前了。”他们说:“你要死那是你死,哪个叫你死。”我说:“你们不逼我,我会死吗?我也想好好活着。我宁死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见我拿起钢锯刀,几个人扭着我的手,抢下了刀子。他们怕逼出人命,赶快向上级汇报,过了一个小时后,教育局来了三、四个人,他们对我说:“你暂时不想去,那以后再说。”并叫我们学校的校长、同事做好我的安抚工作,说完这些人就都走了。
流离失所中 母女俩遭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江泽民集团藉助“天安门自焚”伪案迷惑众多无辜世人,我父亲也被谎言蒙蔽,和睦的家庭被谎言搞得乌烟瘴气,父亲向我和母亲施压,并拿起菜刀要砍母亲,我母亲只好回避,到一个邻居家中,等父亲气消了再回来。再加上楚雄市六一零利用不明真相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到我们家骚扰,逼我和母亲去“转化”,还说叫去转化就得去,由不得我们。最后把我们逼得无法在家中正常生活,只好四处飘流,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和母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人诬陷,不明真相的四、五个人把我和母亲绑架到顺城街派出所。二十分钟后,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来了七、八个警察,对我和母亲非法审讯,有两个警察非法审讯我,到晚上十一点多,把我送医院检查身体,晚上十二点多把我和母亲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练学腾、马斌等人多次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审讯我和母亲。还经常让一些人来五华看守所逼我和母亲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有一次,练学腾对我非法审讯,逼迫让我说出发的资料的来源,并威胁说他们警察没有一桩案子查不清,让我必须在他规定时间内说出资料的来源。最后没达到目的,我和母亲继续被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时,楚雄市国保大队长马绍益(原鹿城镇副镇长)带着警察到五华看守所非法提审过我。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五华公安分局马斌等几个警察把我和母亲转出看守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刚送到劳教所,我和母亲就被分别关押在集训三队,母亲在一楼有两个人包夹(劳教所专门指派用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监控限制其一切行为的劳教人员),我在二楼也是有两个人包夹,不允许我和母亲见面。
我被劳教所超期关押二十五天,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回家。我母亲被非法加期八个多月,受尽种种折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回到楚雄。
学校无理扣发工资 更以开除加重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我从劳教所出来,第二天学校领导来到我家通知我开学时回到学校上班,学校负责人郑晓玲安排我教授全校美术及低年级音乐。九月底郑晓玲和同事李老师到我宿舍通知我不能教书了,只能打杂,打扫校内卫生、出板报、为集训学生煮饭。从我回到学校上班以来没有领到一分钱,我一直向学校杨校长、谢副校长反映工资一直不发,这是违法行为,但他们说上级说快了,快了,就快解决了,说学校借我一点钱做生活费,可工资就不发就这样拖着。
我父亲被六一零找去,让他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六年四月底,我和母亲到楚雄市政府信访部反映,楚雄市鹿城学区尹家嘴小学二零零五年八月上班以来一直不发我工资的情况。五月中旬收到信访回覆,说我工作情况学校都认可,工资情况尽快解决。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学校突然通知我开会,教育局来了几个人,宣布学校开除我,并问我有甚么要说。我说:“我对工作兢兢业业,我热爱我的工作,我和母亲被你们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有班上不了,把我逼得差点命都没了,现在还来开除我,这个世间连做个好人都不容,天理何在?!”当时对我九个月没发一分工资的事只字不提。
我被学校开除之后,我到处找州市政府反映,但仍一再推托,不给解决。最后到了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我和母亲到了楚雄市政府,要见市长,他们正在开会,把我们叫到信访办,我说:“你们再不解决,那我就上网曝光,让全世界都来看看,在云南楚雄市有那么一个教师,兢兢业业工作就是没有饭吃,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一无所有。”说到这时他们说已经有解决方案了,好半天拿出我工资补发的方案。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底补发了我九个月的工资,但对非法开除我工职的复议仍没任何回答。
之后我被迫离开了我热爱的三尺讲台,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即使这样,我仍经常被穿警服或着便衣的人到我工作的地方打听我的情况,还有人随时盯梢我。去年四月份,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到我打工的地方威胁老板辞退我。
传播真相 母亲遭非法抓捕、拘留
我母亲王美玲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从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回到家后,也有一些人到家中来骚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早九点,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果、何昆全、朱耀辉等五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并非法传讯我母亲,到下午六点多她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我母亲去买菜,楚雄市国保警察李果、何昆全等人把母亲劫持到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传讯到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我母亲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锻练身体的人讲做人要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并赠送了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晚会以继承并开创人类的正统文化为主旨,再现东土神传文化之精华,演出纯善,纯美,被誉世界第一秀。母亲因此被楚雄市国保大队抓走,并于当天中午由国保大队袁武、何昆全、刘磊、李运、李志强、朱耀辉等十多人撬开我家的门非法抄家。当天母亲被国保大队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在送看守所检查身体时,母亲血压不正常,看守所提出异议,但公安局国保大队袁武执意要关押,母亲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我收到楚雄市公安局邮寄的对母亲非法逮捕的通知书。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母亲的案子转到楚雄市检察院,由检察官梁桂荣办理。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见到母亲差点认不出来,她非常消瘦,视力模糊。我母亲在楚雄市看守所拒穿囚服,看守所警察搞株连,把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作为人质,如我母亲不穿囚服就不让同监室的人打菜买东西,不让她检查身体,不让家属接见,还要给她戴脚镣。
母亲被非法判刑三年 省女二监百般阻挠家属会见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楚雄市法院非法对我母亲判刑三年。我和母亲提起上诉,楚雄州法院仍维持原判。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我母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母亲被劫持到第二女子监狱后,我们家属多次到监狱探视,都没能见到。中秋节前,我们家属又到监狱探视,专管法轮功的狱警都说所谓入监三个月集训期不让见,严管不让见,让写申请。于是我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的工作人员说据监狱规定必须三个月后,当我们提到女二监在管理中是否会有体罚、虐待的行为时,狱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员说:“我就是女二监出来的(原在女二监工作),那里是文明管理,并且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很有素质的人员,和我们讲述的看守所人员的管理素质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女二监让人坐小凳子体罚,你们经历过吗?不要乱讲乱说,如果有你们可以到驻监检察室等部门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我们家属到女二监,专管法轮功的狱警仍然不让见,并让写申请。十一月二十二日我们再次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最后终于在第二天下午见到了我母亲王美玲,她当着狱警的面讲了一点自己的情况。
我们得知,我母亲才入监狱(九监区)就被罚坐,她坐不住就罚她站,一站就是长达二十来天。站得两腿浮肿,之后才让一会坐,一会站,不准出监号门,每个月只准用五十元钱,只能“三人”(监狱专门用于夹控法轮功修炼者的犯人)代买,还只准买生活用品,不准买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在这里不准炼功、不准学法,致使我母亲的眼睛看东西再度模糊不清。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我去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看望我母亲,我在接见室说明来意,接见室姓谢的警察打电话到九监区给专管我母亲的狱警,说要我写一份会见申请,可以会见的时候会通知我。我当时在那里写完申请就去监狱管理局找到狱政科的杨警官,他就说监狱是否安排会见不由管理局决定,叫我到监狱去反映,由监狱安排。一月三十一日我又到了女二监要求会见我母亲,监狱接见室姓谢的警察说我母亲现在是严管期,严管期间的接见是受限制的,想给见才能见。
二月一日我来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找到了狱政科朱处长和何副处长,我先向他们介绍了我去年十一月份见到我母亲的情况以及之后监狱一直阻挠我与母亲的正常接见。他们回答我说监狱是不会出现体罚的情况的,朱处长说:“谁这样做(体罚),那个人是不是不想要饭碗了?”之后,他们电话联系了监狱,找到女二监狱政科的科长雷玉,叫她给我们安排接见。当天下午我又赶到女二监,在接见室姓谢的警察说要我写一份会见申请,由监区的警察来拿。我写好了申请, 姓谢的警察就说叫我回去等着,可以接见的时候通知我。
看到这样,我又到监狱管理局狱政科找到何副处长,继续反映情况,他马上打电话给女二监狱政科的雷玉,最后让我第二天二月二日去监狱接见。
二月二日下午两点我终于见到了母亲王美玲,在接见室姓谢的警察给我们家属照了相,还把我们的对话录了音。当我问到母亲的近期情况时,专管我母亲的姓方的警察就说时间到了,接见室姓谢的警察就将我的电话挂了。于是我就和专管我母亲的姓方的警察说了我去监狱管理局反映的情况,如果有体罚我母亲的现象,我们家属一定会控告到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5/母女多次遭迫害-云南楚雄洪艺钊在成都又被绑架-282256.html
2012-04-28: 王美玲在云南省女二监遭迫害 近况堪忧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至今已九个多月。目前王美玲女士身体虚弱,精神状况极差、视力模糊的症状不断加重,还出现夜间无法控制的惊叫等状态,令家人堪忧!
五十八岁的王美玲女士,是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上午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再次被楚雄市国保警察绑架,随后不久,于二零一一年五月被中共楚雄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
王美玲女士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刚入集训监区就被罚坐在小方凳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移动,每天从六点半起床坐到半夜十一点才能休息。她坐不住,恶警就罚她站,一站就长达二十来天,每天限定上卫生间的次数和时间,还不准与她人讲话。
监狱方面非人的折磨,使王美玲女士双下肢浮肿,行走困难。同时在生活上進行折磨虐待,每个月只准王美玲女士用五十元钱,只能由“包夹”(监狱专门用来监控法轮功修炼者的犯人)代买,只准买生活用品,不准买食品;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也不准家人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王美玲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引起视力障碍,眼睛看东西已经模糊不清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王美玲的女儿几经周折,才被允许看望关押在九监区的母亲。在接见前,狱警就叮嘱不许讲法轮功的有关话题,否则立即终止接见。在等候中,监狱派人准备好在整个接见中做全程摄像、录音。
隔着玻璃,女儿看见母亲比较消瘦,精神状态不好,谈话中得知母亲仍然每天一会罚坐一会罚站,控制购买日用品,监狱伙食很差,但是监狱仍然不准母亲购买食品,致使其母亲身体状况极差。谈话中,女儿发现母亲神志不太正常,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问话,并且还得知母亲晚上睡觉后,在没有做恶梦的情况下,时常会大声惊叫,叫声惊醒了同监舍的人,不能入睡,但其母亲却毫无意识。
据《明慧网》所揭露的事实证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直违法,违反人道主义原则和职业道德,对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类的药物、或者指使“包夹”人员在食物中投放。如被迫害致死的云南玉溪市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万秀英(致残)等,都曾经被使用过破坏中枢神经类的药物。
王美玲女士在云南省女二监的近况令家人堪忧,其女儿怀疑监狱对母亲使用了破坏中枢神经类的药物。
王美玲女士此前于二零零零年因为法轮功遭迫害鸣冤与女儿到北京上访,被北京公安绑架送回云南后被非法关押了五十八天,回家后又被公安非法监视居住了六个月。二零零一年王美玲女士与女儿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王美玲女士在向世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母女俩被昆明公安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并被延期八个月。
在此呼吁国内外正义之士和有良知的中共各级官员,请关注一下目前仍在中国大陆继续着的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关注一下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毫无人性的罪恶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8/王美玲在云南省女二监遭迫害-近况堪忧-256346.html
2012-01-18: 王美玲在云南第二监狱遭迫害视力模糊
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的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家属经不懈努力,三个多月后,才见到被迫害的视力模糊的王美玲。
王美玲被劫持到监狱九监区,刚進监区就被罚坐。她坐不住,狱警就罚她站,一站就是长达二十来天。王美玲站得两腿浮肿,之后,才让一会坐、一会站。狱警不准王美玲出监号门,每个月只准用五十元钱,只能“三人”(监狱专门用于夹控法轮功修炼者的犯人)代买,还只准买生活用品,不准买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在这里不准炼功、不准学法,致使王美玲眼睛看东西再度模糊不清。
王美玲信仰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被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抄家。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将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经王美玲和女儿提起上诉后,邪党法院仍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将王美玲劫持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
之后,家属多次到监狱探视王美玲,但狱警都不让见。二零一一年中秋节前,家属又到监狱探视,狱警都说所谓入监三个月集训期不让见,严管不让见,让家属写申请。
于是,家属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的工作人员说,据监狱规定必须三个月后。当家属提到女二监在管理中是否会有体罚、虐待的行为时,狱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员说:“我就是女二监出来的(原在女二监工作),那里是『文明管理’,并且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很有素质’的人员,和你们讲述的看守所人员的管理素质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女二监让人坐小凳子体罚,你们经历过吗?不要乱讲乱说,如果有,你们可以到驻监检察官等部门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家属再次到女二监,狱警仍然不让见,并让写申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家属再次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最后终于在第二天下午见到了王美玲,才得知她被云南第二监狱迫害的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8/王美玲在云南第二监狱遭迫害视力模糊-251974.html
2011-08-25: 王美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抄家。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将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在王美玲和女儿提起上诉,仍维持原判。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王美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女,五十八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王美玲在楚雄市峨碌公园,又称西山公园,向锻练身体的人讲做人要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并赠送了 “二零一一年新唐人电视台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被公园负责园林防火及治安防范人员李骋诬告,被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并抄家。
五月十八日,楚雄市法院非法开庭, 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将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六月初,王美玲上诉至楚雄州中级法院。七月十一日,楚雄州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非法判决。参与二审的有楚雄州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张循;审判员:杨培松;审判员:夏绍兴;书记员:马康坦。
在上诉过程中,王美玲的女儿一直在争取正义的支持。王美玲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初,上诉至楚雄州法院。在二审上诉过程中,王美玲的女儿为争取二审辩护,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到看守所递签委托书时,却遭值班警察阻挡,不让递。之后,值班警察又让教导员聂兵看,聂兵看后也不让递。聂兵说:“你这样写,怎么递?” 王美玲的女儿解释说:“在一审中,检察院、市法院至今没有找出一条法律依据说法轮功是×教的,也找不出我母亲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聂兵说:“我只管关押,不管案子。”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美玲的女儿再次递交委托书,值班人员不让递,最后让上二楼找教导员,教导员聂兵说:“你这样写,我怎么递?” 王美玲的女儿问:“哪不符合了?”他说:“你自己看,递不了,重写都不行。”还说:“拿去让法院签字,同意后,他们才帮递签。” 最终,王美玲的女儿没有获得二审辩护权。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下午,王美玲的女儿和同伴去到州六一零办递交她和母亲的申诉。到了七月八日,王美玲的女儿才见到州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主任曹文贵。曹文贵开场就说:“在中国大陆,共产(邪)党说了算,共产(邪)党说你是×教,你就是×教,你还敢说你不是×教,你就是反对共产(邪)党,你们就是参与政治,就是反革命组织。”事实上,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曹文贵还说:“从今天起,你们再以控告、申诉的形式做,就算散发法轮功宣传单论处。”虽然曹文贵以权压人,但王美玲的女儿一直保持平和的善意的从法律、从事实、从道义方面与他交谈。最后曹文贵还威胁说:“你们今天还可以安全的回去,如果明天再来,你们就不能安全的回去了。” 王美玲的女儿和同伴说:“我们又没拿枪支弹药,没有危害社会,怎么不能安全回去呢?我们要上省上告你。”
在案子上诉到楚雄州法院后,王美玲的女儿在与法官张循沟通中,张循强调自己是共产(邪党)党员,要与共产党中央保持一致,况且全国“法轮功案子”都是这样判的,如果判王美玲无罪,和全国这类案子相牴触了。
到了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王美玲的女儿才知道结果在前一周就出来了,于是打了证明第二天去看母亲。但都因为种种藉口,使王美玲的女儿没能见到母亲。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王美玲已经被送至省二监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5/王美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245846.html
2011-06-13: 云南楚雄市退休职工王美玲被非法判刑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向锻练身体的人讲法轮功真相,被楚雄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抄家;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她正在上诉。
王美玲,女,五十八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炼中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王美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多次迫害,在劳教所多次被非法加期。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美玲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绑架、非法关押五十六天,又被监视居住六个月。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王美玲被“六一零”逼迫的有家不能回,流离在外。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王美玲在昆明顺城街传送法轮大法真相时,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马斌和办案的警察把王美玲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王美玲在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
刚被劫持到劳教所时,王美玲被关押在集训三队,两个人包夹时刻监控她。二零零三年一月,王美玲被转到一大队(食品厂)。 二零零三年四月五日,她的丈夫承受不了邪党的压力,提出与王美玲离婚。王美玲在给法院写离婚答辩状的同时,写了一份请愿书,强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大法,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被劳教、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竟以此对她非法加期两个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一大队大队长李英,挑动劳教人员批斗王美玲,对参加批斗的劳教人员宋丽丽、郑树兰各给四十分的奖分(奖分数可减刑期),晚上召开了三百多人的批斗大会,所部来了许多警察,护卫队也来了,队长李英在大会上诽谤法轮大法,并诬陷王美玲。这时王美玲刚站起来反驳,立即被五、六个事先安排好的劳教人员掐着脖子、拽着手,连拉带拖的关進宿舍。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晚上,王美玲坐在床上炼功,劳教人员刘素平、白坚,掐王美玲的脖子、打耳光、拳打脚踢,王孝芬用手指着王美玲当众辱骂,并一边打王美玲的脸,一边说:“哪个打你,哪个看见?”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狱警刘小芳在车间拍桌子、踢凳子,一脚把王美玲坐的凳子踢掉,不准王美玲坐车间的凳子、不准喝水、不准洗手,用手指着王美玲大骂,并多次叫王美玲写申请到精神病院。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八日,王美玲在工作台静静的看一本杂志,狱警刘小芳过来抢掉,王美玲说:“这是借的书,你要还我。”刘小芳不但不还,还叫五、六个劳教人员掐着王美玲的脖子、扭着手逼她在墙边站着。九点半了,王美玲像平时一样,跟着其他劳教人员一起上厕所,报数出门,可刘小芳刁难王美玲,不准王美玲上厕所,王美玲告诉她:“善恶有报是天理,不然打雷时你怕甚么?”刘小芳恼羞成怒,揪着王美玲的衣领,叫劳教人员桂丽华等人将王美玲连拉带拖的拖進仓库,把门反锁上,想行凶施暴,王美玲背上已被打了几下,王美玲推开窗子喊:“恶警打人啦!”护卫队的听见过来了,刘小芳才不得不叫人开门放王美玲出来,并要王美玲当着护卫队的面再向她做出门报告,王美玲不从,刘小芳叫桂丽华当众宣布栽赃王美玲想逃跑,非法加期三个月至半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劳教所所长郁晓楠,魏所长等人面对全体人员公开宣扬诬蔑法轮大法,王美玲多次站起来说“法轮大法好”,还没说完就被身边准备好的包夹掐脖子、捂着嘴按下。劳教所又对王美玲非法加期一个月,并把王美玲关入劳教所禁闭室里十天,在禁闭室里,包夹钱文锦见到王美玲炼功就拳打脚踢,甚至还骑到王美玲身上殴打,将王美玲打致身上青紫,腰直不起来,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前,带班狱警李某对王美玲及家人说:“百日安全活动”完就放王美玲回家。可在开百安总结会之前,队长李弘把王美玲叫去办公室说:“不放你,你还有加期。”王美玲说:“做好人遭迫害,到期不放,还要加期,天理不容。”在劳教所开所谓的百安总结会时,王美玲高呼:“法轮大法好!迫害法轮大法天地不容!”她又遭劳教所非法加期二十天。李弘下令再一次把王美玲关入禁闭室,在禁闭室中,恶徒钱文锦打王美玲的耳光,将王美玲睡的棉絮用水泼湿。王美玲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
王美玲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被非法加期共计八个多月,受尽种种折磨,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出狱回到楚雄。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王美玲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再次遭恶警绑架,后被楚雄州法院非法判刑,现在她正在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3/云南楚雄市退休职工王美玲被非法判刑-242392.html
2011-05-29: 法轮功学员王美玲面临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开庭的补充
云南省楚雄市法院2011年5月18日对法轮功学员王美玲非法开庭参与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9/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1604.html
2011-05-15: 云南楚雄市王美玲仍被羁押 女儿寻求正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5/云南楚雄市王美玲仍被羁押-女儿寻求正义-240892.html
2011-04-11: 云南楚雄市退休女工再次被国保绑架迫害
云南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女职工王美玲,58岁,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上午在当地西山公园被绑架到楚雄市公安局,当天下午楚雄市国保大队十多个人,撬门闯入非法抄家,抢走种种私人物品。参与迫害抄家的有楚雄市国保大队队长彦武、何昆全、刘磊、李运、朱姓女警,西园社区姓杨、姓刘等十多人。
王美玲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58天,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被非法劳教3年、加期8个月;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被当地市国保恶警李果、何昆全上门骚扰。
现在王美玲被非法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据悉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下面是她家人的呼吁:
紧急呼吁!
向楚雄州、市领导呼吁:
我妹妹王美玲被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请各位领导高度关注此事,敦促市公安局还我妹妹自由!
我妹妹王美玲是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退休职工,今年58岁了,就是在公园里对锻练身体的人讲自己的信仰,讲以善心待人,就被公安关押,这也未免让人不可理解和气愤了吧!
我最了解我的妹妹,她为人老实、本份。工作兢兢业业,好不容易退休了,在公园讲讲劝善的话就遭如此横祸,是何道理?!让我来告诉你我妹妹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小妹还没出世,我父亲因公牺牲,母亲一手帮我俩拉扯大,彼此相依相伴度过许多年。97年我两个儿子下岗,一下子生活陷入危机,当时妹妹也不宽裕,但她省吃俭用地凑了点钱让我做小生意,度过难关,慢慢生活有了起色,我真是感激妹妹。
我们母亲多年为我照料孩子,本应多多赡养,但后来母亲上了年纪病多,生活不能自理,妹妹看到我做生意太忙,又添了孙儿,就主动把母亲接到她那里照顾,当时我不让,因为妹妹家经济状况并不太好,日子过得很紧,不忍心让妹妹再添负担,可妹妹再三劝我,完全为我考虑,还是把母亲接去了,她对母亲那种关心孝敬,让我和家里的人都很感动。由于妹妹的分担,我们家的生意越来越好。在妹妹的精心调理下,母亲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也渐渐好转。我心里真是很感安慰。
一直以来,母亲都在妹妹这,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不理智时打骂是常事,妹妹为了照顾她,累得身体都吃不消了,但看我拖累太大,不忍让我接母亲走,说:“姐姐,你放心。我再难我也会照顾母亲的。”原本母亲有几次病情恶化,但在妹妹家的调理下转危为安,事后在通话中才告知,怕我担心,五年来妹妹就这样默默的替我着想。去年84岁高龄的母亲带着满意的面容安详去世了,来参加母亲葬礼的亲戚朋友很多。很多亲戚家,在家庭中遇到困难或老人病故,母亲在经济上常常给予他们关心,在此他们也在回着这个礼节。此时妹妹却毅然阻止我收礼,并说虽然我们家经济条件不好,但亲戚们也都不容易,大家来帮帮忙就行了,我们家不收礼了。我不理解,但看到妹妹完全为着亲戚们的态度,在体谅着亲戚们,我也被感染了,没有收亲戚朋友们的一分礼钱。妹妹啊自己都不宽裕,还在为别人着想。
这就是我的妹妹,虽然很普通,但很善良,很真实。从她身上,我看到了美好和善良,宽容和大度。
这样的好人被公安强行关押,还有天理吗?为此我非常愤慨,愤慨那些非法关押他的人,我问你们,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的良心在哪里?!希望你们擦亮眼睛看看自己到底在做甚么,每个人,在这世间上无论做了甚么坏事,都要你为之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你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不是为别人,是为你自己而做啊!
我妹妹在看守所昏倒几次,身体很让我揪心,我的妹妹,我爱护她、心疼她,她一天不回来,我的呼吁一天不止,哪怕让全世界都知道,都来关注做好人的普通老百姓的悲惨!来评评这个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1/云南楚雄市退休女工再次被国保绑架迫害-238872.html
2011-04-02: 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云南楚雄市看守所迫害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8438.html
2011-03-14: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迫害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女,58岁,楚雄市活塞销厂退休职工,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在当地西山公园讲真相时,被安插在公园内的特务诬陷,被绑架到楚雄市公安局,当天下午楚雄市国保大队十多个人,撬门闯入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和日历,护身符等私人物品。
参与迫害抄家的有楚雄市国保大队队长:彦武恶警:何昆全、刘磊、李运、朱姓女警、西园社区:姓杨、姓刘等十多人。
晚上待家人赶到公安局时,法轮功学员王美玲正在公安局,并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刑事拘留,现非法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
王美玲,2000年1月28日上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58天。2002年7月15日在昆明发真相被非法劳教3年加期8个月。2007年12月4日,2008年2月14日被当地市国保李果,何昆全上门骚扰。
家人将于3月14日到相关部门要求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4/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7597.html#11313232425-1
2011-03-12: 楚雄市王美玲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于2011年3月10日9:50左右,在当地西山公园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人诬陷,被绑架到楚雄市公安局,同时当天下午楚雄市国保大队七八个人,撬门闯入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和挂历,护身符等物品。
参与抄家的有楚雄市国保大队队长:彦武恶警:何昆全、刘磊、李运、朱××(女)等及西园社区十多人。被非法拘留,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2/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7513.html
2010-04-05: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
王美玲(母)、洪艺钊母女,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其中王美玲被延期八个月。洪艺钊被学校开除公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1.html
2010-04-05: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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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玲(母)、洪艺钊母女,二零零零年因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参加洗脑班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四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其中王美玲被延期八个月。洪艺钊被学校开除公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1.html
2007-12-10: 云南省楚雄市王美玲被恶警劫持、抄家
十二月四日早九点,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恶警李果、何昆全等五人闯入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家,非法抄家,并非法传讯带走了法轮功学员王美玲。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0/168158.html
2006-02-14: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迫害大法弟子简述
刘枝萍,因为在单位讲真相,于 2004年6月遭绑架,非法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至今未回。
董国兆,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18日被骗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朱兰,因向省政府写信反映楚雄地区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实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非法判刑6年。
唐蕊,因是副站长,被中共栽赃诬陷,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
万国良,因讲真相和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3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邓丽华,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4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廖丽清,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 年1月24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1年半,加上原来非法被判监外三年,共四年半。
侯发勇,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2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其他因讲真相被绑架的还有施绍伟、蔡淑芬夫妇、黄萍、吴宝元等。
上述同修大多数是第二次、第三次被非法判劳教、劳改。
王美玲、洪艺钊母女俩2001年因拒绝進洗脑班而出走,流离失所一年半后于2004年7月14日在昆明顺城街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女儿劳教三年回来后到楚雄松树林学校工作,610办公室的恶人不准学校安排她上讲台,让她每天干杂活,至今半年了也不发一分钱工资。母亲至今还被非法加期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她在狱中因恶警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影碟,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王莲英看到师父和大法遭邪恶诬蔑,用高音喇叭在村里喊“法轮大法好!”、“师父好”,她于2002年遭绑架,非法判劳教2年。
李琼珍、任本惠、白培春、张国芬、徐丽娟2002年被邪恶抄家,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2年、2年半。徐丽娟被非法判刑3年放回后又被无理开除公务员工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4/120766.html
2006-02-14: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迫害大法弟子简述
刘枝萍,因为在单位讲真相,于2004年6月遭绑架,非法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至今未回。
董国兆,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18日被骗到公安局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朱兰,因向省政府写信反映楚雄地区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实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非法判刑6年。
唐蕊,因是副站长,被中共栽赃诬陷,于2005年1月18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
万国良,因讲真相和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3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邓丽华,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4年12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廖丽清,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1月24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1年半,加上原来非法被判监外三年,共四年半。
侯发勇,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5年2月26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其他因讲真相被绑架的还有施绍伟、蔡淑芬夫妇、黄萍、吴宝元等。
上述同修大多数是第二次、第三次被非法判劳教、劳改。
王美玲、洪艺钊母女俩2001年因拒绝進洗脑班而出走,流离失所一年半后于2004年7月14日在昆明顺城街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女儿劳教三年回来后到楚雄松树林学校工作,610办公室的恶人不准学校安排她上讲台,让她每天干杂活,至今半年了也不发一分钱工资。母亲至今还被非法加期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她在狱中因恶警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影碟,她高喊“法轮大法好!”王莲英看到师父和大法遭邪恶诬蔑,用高音喇叭在村里喊“法轮大法好!”、“师父好”,她于2002年遭绑架,非法判劳教2年。
李琼珍、任本惠、白培春、张国芬、徐丽娟2002年被邪恶抄家,分别被非法劳教1年、2年、2年半。徐丽娟被非法判刑3年放回后又被无理开除公务员工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4/120766.html
2001-01-29: 王美玲30多岁(女)昆明市人,判3年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