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5: 张志刚遭非法劳教期满后又被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
辽宁铁岭大法弟子张志刚于2006年6月29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到本溪教养院。按非法劳教的日期,于2009年6月29日劳教所应放人。张志刚的母亲于2009年6月26日去本溪教养院要人,当时教养院说29日放人,张母回来后得知张志刚在6月26日下午被调兵山政法委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继续迫害。
直接参与责任人辽宁调兵山政法委的史学成、韩峰。调兵山所有被送到洗脑班的大法弟子都是经他们送去的。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5/205277.html
2009-04-19: 营救被关押在本溪劳教所的铁岭调兵山市大法弟子张志刚
据悉,被关押在本溪劳教所的铁岭调兵山市大法弟子张志刚,今年6月4号三年冤狱期满,邪恶的本溪劳教所恶警几次威胁张志刚要给其加期迫害,望铁岭大法弟子关注张志刚,加持同修,早日脱离黑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9/199220.html
2008-11-03: 辽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用抻床残酷迫害大法弟子
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辽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先后非法关押过1000多名大法学员,并使用残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因而所谓的“转化”率高,并因此成为邪党司法部的“先進单位”。在这里被迫害的大法学员来自省内外,省内各地区的法轮大法的坚定修炼者所受迫害尤为严酷。恶党为该黑窝拨下上千万的专款用以迫害法轮功。2005年至2006年间,该黑窝建成一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楼房。
在邪党的操控下,本溪劳教所用“抻床”酷刑折磨坚定的大法弟子。恶徒把大法弟子的衣服扒光,用布条拧成的绳子将大法弟子绑在他们自制的双人床上,把大法弟子的两条腿劈到极限固定到床上,再把两只胳膊成一字形固定,除头和脖子能有点活动馀地之外,全身都不能动,大、小便全在床上,24小时如此。他们给每个大法弟子使用这种酷刑时间都长达一个月左右,造成大法弟子筋和肌肉拉伤,非常痛苦,使人精神极易崩溃,多名大法弟子因遭受此酷刑而致残。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6年间,在本溪劳教所遭受过这种抻床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李光文(抚顺)、王学正(盘锦)、张苏明、王景石(营口)、贾敬文(锦州)、赵伟(丹东)、焦林(凤城)、宋月刚、孙铁春(本溪),刘波(丹东),王吉才、赵成林,邱智岩,闫柏,焦芳,王金海,王雪飞,付晓东(本溪),梁运成,王井万,李光文,梁运成、张树鹏,姜虎林(本溪),张云生(本溪)等;
2007年遭受过这种酷刑的大法弟子有:杨满志(本溪)、王玉珠(山东海阳)、刘广庆(盘锦)、张亚威(盘锦)、程光辉(朝阳)等;
2008年,已经被施过这种酷刑的大法弟子有:宋吉威(丹东)、张国宇(大连)、张志刚(铁岭)、高东(盘锦)、王仲明(本溪)等。
2008年9月末,有7名大法弟子从北京转来这里非法关押,现已有两人被上抻床迫害。
邪恶的迫害还在進行着,请世界各国民众和人权组织关注在中国大陆辽宁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曾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对善良的大法弟子毫无人性的残酷迫害。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189090.html
2008-10-23: 曝光辽宁本溪教养院的邪恶
在邪恶的操控下,本溪教养院用“抻床”酷刑折磨坚定的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的衣服全部脱光,用布条拧成绳子,绑在自制的双人床上,把两条腿劈到极限固定到床上,两条胳膊成一字形固定,除头、脖子能有活动馀地之外,全身都不能动,大、小便全在床上,24小时都这样,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才能结束,非常的痛苦,使人精神极易崩溃。
近年来遭受严重迫害的大法弟子有:
本溪:姜虎林、杨满志、王仲明
大连:巩发久、张国宇
盘锦:高东
山东海阳:王玉珠
铁岭:刘成果、张志刚
直接参与迫害的主要恶警、恶人有:
辽宁本溪教养院管理科长:孟令鑫 恶警:郑凯(专管抻床迫害)
法制中心(迫害法轮功大队)主任:刘绍实 教导员:郑涛
副主任:高文中、郭铁鹰、赵文玉
恶人(非正式警察):丁会波、王智铎、韩长禄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3/188351.html
2008-10-20: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
截止2008年8月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本溪市威宁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如下,其中,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肖明瑞和董仁清都已六十多岁。请各地大法弟子关注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威宁劳教所的同修。
杨春录、辽宁本溪
董仁清、辽宁本溪
李宝生、辽宁本溪
张明学、辽宁本溪
唐雨、辽宁本溪
杨满志、辽宁本溪
付晓东、辽宁本溪
肖明瑞、辽宁本溪
张云生、辽宁本溪桓仁
邬成君、辽宁本溪
王仲明、辽宁本溪
刘洪普、辽宁盘锦
张亚威、辽宁盘锦
王建齐、辽宁盘锦
高东、辽宁盘锦
张友秋、辽宁盘锦
王国会、辽宁盘锦
李建国、辽宁盘锦
王建全、辽宁盘锦
张友志、辽宁盘锦
王海生、辽宁盘锦
贾宝歧、辽宁盘锦
张志刚、辽宁铁岭
翟明军、辽宁铁岭
孙国学、辽宁铁岭
张国宇、辽宁大连
林维珠、辽宁大连
巩发久、辽宁大连瓦房店
宋积威、辽宁丹东
黄玉滨、河北承德围场
王玉珠、山东海洋县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0/188093.html
2007-10-08: 本溪市劳教所用抻床酷刑折磨杨满志
本溪威宁劳教所的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长期迫害大法弟子。恶警强迫大法学员长时间听、看、读、写污蔑大法的东西,進行强制洗脑;花钱雇犹大同恶警一起包夹迫害大法学员,逼迫大法学员谤师谤法,不让睡觉,打骂折磨大法学员;强迫大法学员下大队進行超强体力劳动,并百般折磨;对坚定不转化的大法学员关“小号”,上“抻床”,长时间把人手脚绑在床四角成“大”字型;对绝食抗争者進行野蛮的灌食。
07年5月17日下午,本溪市劳教所管理科孟令鑫(音)到六大队進行检查,当检查到大法弟子杨满志身上时,杨满志说到我是大法弟子,我没有罪,不接受搜身检查。当即孟令鑫说:“你怎么特殊、怎么的。”随即拿本夹子朝杨满志的头上砸了五、六下,然后叫来几个警察将杨满志关進小号。杨满志绝食抗议非法关押。21日早上八点多钟,由管教副院长刘士本签字,以及管理科长孟令鑫、警戒科长、教育队大队长和法制教育大队关凯等人组成迫害小组,将杨满志拖至本溪市劳教所卫生所二楼最里面的一个房间内,将杨满志下身衣服扒光,呈大字形捆绑在由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的床上,進行抻床定位酷刑迫害(也叫死人床)。大法学员一旦被施暴上刑后,恶警就不再松绑,包括大小便、灌食等。这种酷刑是常人难以承受的。
然后由三个普教轮番看守,喂饭,接大小便。之后恶警郑凯威胁逼迫杨满志写三书,写转化材料。杨满志在抻床被抻八天,从21号到29号,29号上午他们才将杨满志从抻床上放下来。在以后的一个多月里杨满志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在6月18日恶警将杨满志送到所谓的“法制教育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所成立的大队),到法制教育大队时首恶刘绍实立即安排恶人丁会波進行迫害,反覆播放恶党迫害大法及诬蔑师父的录相。这期间,郑凯几次找杨满志谈话,威胁杨满志:你要是反覆就再抻你一次。恶人丁会波只是一个工人,但他却是本溪市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最邪恶的恶人之一。他多次找杨满志谈话,在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就对杨满志進行拳脚相加。
邪党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使用这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凶残手段。
被抻床定位的还有大法弟子王玉珠,6月份被定位7天,8月20日刘广庆被抻床定位酷刑迫害。
大法弟子刘成果被关小号三次,最长一次是5月8日至6月9日,被关小号28天。
王玉珠在07年6月15日关小号,又在19日上午進行抻床定位七天。
07年7月26日还有张志刚被关小号21天。
6月27日至7月17日,刘广庆被关小号25天,后被送到抻床定位。
小号是一个长3.6米左右,宽1.1米左右、高1.7米左右,四周用砖砌成,前面只有一个小门,是唯一能透气的地方。里面有一个便池,一个又脏又破的被子和褥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8/164119.html
2006-09-09: 铁岭教养院继续利用包夹人员迫害大法弟子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铁岭教养院的大法弟子李清芳、韩建志、史宏伟、张志刚于8月中旬被转移到本溪威宁教养院继续迫害。据家属反映,教养院为了洗脑转化大法弟子,采取用邪悟的人员包夹形式,用四、五个人包夹一个人,对坚定大法弟子進行洗脑转化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6.html
2006-07-09:大法弟子张志刚现被非法关押在铁岭教养院三大队
调兵山大法弟子张志刚,男,35岁,几年来一直遭受迫害流离失所。2006年6月28日晚9点多钟,于回家的路上被公安巡警绑架,后送回调兵山拘留所非法关押。于7月4日被转到铁岭教养院三大队非法教养。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9/132518.html
2006-07-06: 营救辽宁铁岭市大法弟子张志刚
据明慧网7月3日的大陆综合消息,辽宁铁岭市大法弟子张志刚于6月28日晚九点半左右送材料时,在南立交桥附近被恶警绑架至铁法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6/132313.html
2006-07-03: 辽宁铁岭市大法弟子张志刚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据悉,辽宁省铁岭市大法弟子张志刚(小刚),于6月28日晚九点半左右送材料时,在南立交桥附近被恶警绑架至铁法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132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