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5: 吉林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被秘密送洗脑班迫害
吉林省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在前几日秘密失踪,后经多方调查得知,李强约在17~18日被秘密强行送进吉林省在舒兰办的洗脑班。今据知情者透露:李强是被其上司伙同610骗去洗脑的。说只去半个月,就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5/133977.html
2006-07-24: 舒兰市李秀玲等多名大法弟子遭警察绑架
吉林舒兰市大法弟子李秀玲、吉舒镇大法弟子胡天池、陈庆兰被舒兰市610、国保大队、吉舒原矿务局保卫处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006年7月18日上午,舒兰市610、国保大队、吉舒原矿务局保卫处长李晓光等多名警察,开了几辆车到大法弟子胡天池的单位吉舒矿务局选运科。当时大法弟子胡天池刚上班,这帮警察不由分说土匪般的绑架了胡天池。当时胡天池的同事和领导劝说警察不要这样做,说胡天池在单位工作非常突出,单位现在离不开她,你们绑架她会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舒兰市国保大队的一名警察竟态度蛮横的说:“工作的事你少给我提!”之后不顾周围同事和围观群众的指责,强行绑架胡天池到吉舒响水水库洗脑班迫害。第二天,单位的同事和领导又到洗脑班要人和探望,又被拒绝。
18日的当天,这帮警察又到吉舒镇大法弟子陈庆兰家把陈庆兰强行绑架洗脑。
7月20日,舒兰市国保大队、派出所多名警察将正在做生意的舒兰市大法弟子李秀玲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7月18日,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被当地警察绑架,也被劫持到舒兰市吉舒镇响水水库洗脑班迫害。据一被非法劫持的大法弟子的单位同事透露,洗脑班强行向单位和个人收取高额费用:每天200元,时间半个月共3000元,不交不行。单位和老百姓早已怨声载道,牢骚满腹,同时也给这几个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4/133855.html
2006-02-24: 请国内大法弟子利用在联合国的立案抵制迫害:
侯占海,李强,李庆如,牛俊会,继文国,付洪伟和郭振德,吉林省
侯占海,李强,李庆如,牛俊会,继文国,付洪伟和郭振德都被关押在吉林劳教所,2001年3月13日他们绝食抗议在劳教所的非人待遇。他们被20多个管教剥光衣服,用电棍毒打。牛俊会被打得处于危险状态,送去医院抢救。管教曾经唆使犯人殴打过付洪伟,用大头针刺入他的指甲缝,用烟头烫脚,用纸卷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机点燃,被逼吞带火烟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4/121541.html
2006-01-01: 吉林市大法弟子潘兆文遭受的一些迫害
2005年12月13日下午4点半,吉林市国安恶警包围了吉林市昌邑区省机厂宅一栋楼2单元7楼右门,下午5点半左右,楼下聚集了六辆车,其中两辆黑色轿车,两辆没挂牌子但有警灯的白色警车,两辆挂牌的白色警车。7、8个国安便衣在楼的斜对过,3、4个便衣在楼门口附近蹲坑伺机抓人。 大约在晚上7点半到8点钟左右,恶警破门而入,潘兆文、王茵、白鹤被恶警绑架。李强从7楼坠下,在肿瘤医院抢救,脑部有淤血,缝了12针,腰部骨折。12月16日吉林市国安恶警又绑架了蛟河市大法弟子马长才,国安恶警先将他们五人劫持到吉林市的一个秘密地点戴上手铐脚镣对他们进行刑讯逼供。
2005年12月16日下午,恶警们又将他们五人都用毛巾蒙上双眼,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附近郊区的一个大门连牌子都没有挂的秘密地点,把手和脚用铁链子绑在一起铐在铁椅子上,再次对他们进行逼供。恶警们不让他们睡觉,昼夜不停的审讯。每个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由四个恶警轮流看着,屋内安有监控器对他们进行24小时监控。自被抓至今,潘兆文、李强、王茵、白鹤一直都在绝食抗议,恶警对他们采用了最野蛮的强制灌食措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7658.html
2005-12-21: 目前,潘兆文、李强、王茵、白鹤4名大法弟子已被吉林市安全局于19日秘密转移到长春公安四处。其它迫害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1/117018.html
2005-12-20: 吉林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被迫坠楼下落不明
《明慧网2005年12月15日》来自吉林的消息:大法弟子白鹤、王茵等4人被绑架,其中一人坠楼,坠楼的就是大法弟子李强,据说,当时被送医院,头部被缝了七针,人似“植物人”。当家属赶到医院人已不见,空空的病床只有名签还在,至今家属找不到人。不知邪恶还在图谋什么!?
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男,36岁,是蛟河市松江镇大法弟子,曾两次被非法劳教。第二劳教在吉林省九台劳教所,绝食150多天后,生命垂危,保外就医。但邪恶仍不放过,闯入其家强行带到医院检验身体,阴谋再次迫害。当时李强在师父的呵护下正念走脱。此后一直流离在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0/116944.html
2005-12-19: 李强被秘密转移,吉林市国安图谋杀人灭口
吉林蛟河市大法弟子李强12月13日晚在吉林市遭受抓捕过程中从7楼坠伤后在肿瘤医院抢救,脑部缝了12针,腰部骨折;医务人员说“他神智清醒,没事儿”。但是12月吉林市安全局把他秘密转移,并放风说人已经死了。
2005年12月13日下午4点半,吉林市国安恶警包围了吉林市昌邑区省机厂宅一栋楼2单元7楼右门,图谋破门非法抓人;下午5点半左右,楼下聚集了六辆车,其中两辆黑色轿车,两辆没挂牌子但有警灯的白色警车,两辆挂牌的白色警车,3、4个便衣在楼门口附近蹲坑伺机抓人;大约在晚上7点半到8点钟左右,恶警破门而入,大法弟子白鹤被恶警从楼里架出,拖入警车。同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还有潘兆文、王茵。围观群众看到大法弟子李强从7楼坠下。
大法弟子李强当晚被送到吉林市第二医院(肿瘤医院)脑颅科,图为李强在肿瘤医院住院的床头卡。据肿瘤医院的医务人员说:“人没事,头部上后面有一处有积水,腿、脚部位有擦伤,脚有损伤。”医务人员还说,“他神智清醒,没事儿,只是不和我们说话,现在不吃东西、不喝水。”医务人员听他说过一句疼。
注:住院的床头卡上的名字是“李斌”
然而,吉林市安全局、国保大队在医院里就四处散布谣言,说李强人已经死了,并且于16日下午已将李强秘密转移。吉林市安全局这样造谣的实质所在:图谋对李强杀人灭口,借以脱卸责任,妄图掩盖其迫害真相,欲盖弥彰!
不久前,长春大法弟子王守慧、刘博扬母子被迫害致死的情况就是如此,刘博扬于2005年10月28日被绑架当晚被打死后扔到楼下,而后,恶人怕消息被其母王守慧知道,于是于当晚将王守慧转至双洋看守所,随后斩尽杀绝,将王守慧打死后送医院走过场,随后谎称“心脏病”死亡。实际上所有熟悉王守慧的人都知道她根本就没有心脏病。由尸体所留痕迹可鉴,王守慧两眼窝发青,耳内有积血。
中国宪法规定:在抓捕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抓捕单位及个人应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吉林市安全局、国保大队不法人员违法抓捕好人,并将正处于危难中的李强从医院秘密转移,妄图杀人灭口则罪上加罪!
李强在遭到非法抓捕过程中摔伤并无大碍,但吉林市安全局此行用心险恶,目地明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9/116861.html
2005-10-15: 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的罪恶(三)(图)
敲诈钱财
饮马河劳教所四大队干警周凯明是一贪官污吏,敲诈勒索劳教人员钱财十分严重,每来到四大队三舍的劳教人员它都要过问本人的经济情况以决定其索要钱财的多少,如果满足它的条件就不用出工劳动。每个月多得分,如达不到所要数目,不但出工劳动,每月还要给0分或扣分。
2002年11月18日法轮功学员李强病重,九天未进食水,生命危在旦夕,大约在傍晚所里决定将其送往九台医院检查治疗。恶警周凯明以所里没有现金为名叫李强自己拿医药费,否则就不送。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接见,李强已身无分文。周又让护舍人员向法轮功学员要钱。在劳教所里所使用的都是钱票,在劳教所以外根本不能流通,很显然其是想占为己有。大家看穿了它的贪心,拒不配合。
后来管理科干事彭勇赶到,看到病情危急,马上出去准备车,就在此时,周凯明又一次命令护舍人员向法轮功学员要钱。而其本人却一直没有进舍看一看病危中的李强,可见其关心的并不是李强的生命,而是能否拿到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5/112323.html
2005-04-03: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的种种酷刑
2001年3月14日下午一点多钟,由教育科科长恶警刘旬、管理科科长赵万才带领三个中队的队长及大队的五、六名管教把19名法轮功学员连拖带推带架的弄到了管教室。大队长梁××坐在一边指使五、六个恶警管教打一个人,剥光衣服,一个人踩着脑袋或脖子,两个人摁着腿脚,两边一边一个恶警管教抡棒子打,这边的打累了那边接着打。
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李强、付洪伟、侯占海、李庆如、郭占德打得虚脱了。法轮功学员宋文明头上、后背、臀部挨了几十电棍和狼牙棒,被打得昏迷不醒。4个恶警用狼牙棒打牛俊惠的前胸后背,打得牛俊会大出虚汗、面色苍白(图44、图45)。恶警对二楼40名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电棍电击,另外还对六名法轮功学员强制灌食。40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打,无一幸免,其中刘长和被打得满脑袋流血,尚春光后背、臀部被打30多棍。二楼像他们这样受重伤的有8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558.html
2003-07-30: 2002年11月,基建大队(四大队)三舍功友李强身体出现异常,吃不下东西,连水都喝不了,吃了就吐。直到第八天,恶警们才把李强送到卫生所打点滴。卫生所长王春世对李强说:“我和我爱人想出去旅游都没有钱,你给我一碗(万),你保外的事包在我身上。”李强不从,它就说:“你不这样钱也省不下,一瓶营养液200多块,我天天给你打”,还多次用“灌食”、“整死你”等话要胁。
李强身体极度虚弱,多次出现心脏偷停等一系列危险情况,医院检查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王春世和九台劳教所其它恶警置人生命安危于不顾,敲诈勒索不成就利用手中职权打击报复。恶警王春世极其邪恶,多次在对大法弟子灌食时,故意将管拔進拔出,给大法弟子制造痛苦。拳打脚踢更是常事。(法轮功学员白鹤的脸都让其给打变形了,这仅是知道的一例而己)。败类作恶多端,因为敲诈李强这件事,现已被调离,现世现报。
2003-03-19: 被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劫持的大法弟子李强生命垂危
在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李强现已生命垂危,恶警至今仍不肯放人。
李强,男,33岁,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镇小车司机。李强96年得法,原是蛟河市法院民事法庭司机,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调离原工作岗位。99年10月、2000年2月两次进京证实大法,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因李强拒绝放弃信仰,在劳教所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电棍、狼牙棒,恶警对他使尽了招。李强被打得体无完肤,休克过去,后出现腹部积水等各种病状。劳教所被迫于2001年4月同意保外就医。李强回到家里身体逐渐恢复。李强马上走上工作岗位,他工作认真踏实、肯干,领导称赞他说:“还是大法弟子好,这样的人太少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着大法。
2002年3月他和功友们一起去证实大法,挂横幅,再次被抓。因李强揭露迫害真相做得好,不法警察很惧怕,抓他的当天,刑警队去了30多人,先是抄家,抓到他后又是一阵毒打。当时李强被打得昏迷,但仍不向恶人低头,这样又一次被非法劳教。在蛟河看守所,不法警察向李强兄长勒索人民币数千元,说能“从轻处理”,结果还是劳教3年。送去九台的当天,李强不服,不上车,不签字,恶警们强行按他的手,逼其签字。
在劳教所里,李强看到以前在一起被关押的功友,他继续带头证实大法,拒不接受洗脑,继续受到酷刑折磨。李强绝食抗议44天,家人接见时,是别人背出来的。恶警不但不放人,还继续迫害他,致使李强出现肠梗阻等病状,现已生命垂危。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仍不肯放他出狱。在这种没有人权的国度里,在大法弟子深受迫害的今天,我们吉林大法弟子特向“国际人权组织”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呼吁援救李强,为善良的人们讨回公道。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30/3396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9/zip.html
2003-02-17:10月20日在劳动现场因法轮功学员李强(吉林省蛟河人,现被关押于饮马河四大队三分队)和刘庆(吉林省三岔河人,现被关押于饮马河四大队三分队)只说了一句话,就被恶警郭一平听到,当时给二人一顿拳打脚踢,收工后又把刘庆叫到办公室,郭又把刘庆毒打一番,刘庆被打得脸部红肿,脑部、腹部严重损伤。数日不能起床行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7/44699.html
2001-05-27: "电棍狼牙来说话,看你转化不转化"
── 吉林市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犯罪事实
被打的最重的是二中队的严管班。当时二中队一班三十三人有一半以上被打。其中李强、付洪伟、候占海、牛俊慧被打得最重。打牛俊慧时,他始终是盘着腿结印,后来打坏了送進了医院,恢复后他从医院走了出去。李强、付洪伟、候占海被扒光衣服六七个管教手持电棍、狼牙棒同时殴打,有几个管教用穿着皮鞋的脚猛踩李强的头部,他们打虚脱了仍不肯摆手,后经医生制止才停手。候占海打后口吐绿水,付洪伟被打后一头撞在墙上表示对这种残酷迫害的抗议,它们就将他关進了小号。这些大法学员被打十多天后身体才慢慢恢复。二十天后,比较坚定的45名学员被分流到九台、辽源、通化等更邪恶的地方继续進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7/11511.html
2001-05-25: 吉林饮马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情况
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我们45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劳教所押上两辆客车,分别送往九台、辽源、通化三个地方。我们二十名分到了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其中教育队五人,有李强、付春生、刘润蛟,另两名不知姓名。基建队五名:付洪伟、朱玉君、赵国兴、李文军、陈刚。一大队五名:史成斌、王小虎、李相作,另两名姓名不详。二大队五名:罗光、姜贵林、裴吉林、白鹤、韩志平。其它25名送往通化和辽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5/11439.html
2000/11/7: 李强在吉林市劳教所,因学法,被劳教人员强制带刑具7天,昼夜带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