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4: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邹熙芳和邹希梅被骚扰
7月12日下午6点多,派出所到邹熙芳家骚扰,邹熙芳没在家,村主任给她打电话,说派出所的人找她。她来到村主任家,派出所的人走了,村主任也没说什么,邹熙芳就回家了。
派出所的人到邹希梅家骚扰两次,邹希梅没在家,丈夫在家,丈夫担惊受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4/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大陆综合消息-351058.html
2006-04-11: 山东诸城大法弟子邹熙芳被劫持到王村女子劳教所
2006年3月8日,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孙村大法弟子邹熙芳被诸城恶警绑架到诸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于4月3日前后被诸城恶警劫持到山东淄博王村女子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1/124923.html
2015-08-06: 山东省诸城市邹熙芳控告罪犯江泽民
邹熙芳,女,四十五岁,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人,是一位普通、勤劳的企业职工。在过去的十六年中,她遭非法抄家、劳教,幼小的孩子无人照管,朴实的丈夫、善良的婆婆担惊受怕,相继去世。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邹熙芳以自己亲身遭到的精神、肉体、经济的迫害,和由此带来的亲人的痛苦,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控告罪魁祸首江泽民。
在邹熙芳写她的控诉书时,好似再次揭起自己的伤疤一样痛苦,她说:“未曾提笔我泪流满面,回忆起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这个卖国贼,违背《宪法》,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逆天叛道、血腥镇压的日日月月,我不敢回首,江泽民犯下的滔天大罪什么时候偿还?今天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控告罪魁祸首江泽民。请求检察官、法官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还道义于天下!”
我原先是诸城市供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我的鼻炎症状不翼而飞,我的道德品质也随着真、善、忍的特性而提高,我明白了大法法理的博大精深,因不放弃对大法的修炼,在厂领导多次干扰我工作、生活的情况下,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被厂领导无理开除,致使我生活困难,为了吃饭的问题而到处奔波,给我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当地公安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我宝贵的大法书,并以抄出大法资料为由,非法劳教我三年。
丈夫四处奔波,还要挣钱养活我们一岁半的儿子,由于儿子无人看管,导致出现了儿童自闭症。年迈的公爹、婆母承受着精神折磨,经常以泪洗面。我的母亲因为疼我、担心我、思念我,满口的好牙齿全部掉光,人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我被非法拘禁在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队长:赵文辉),强迫我们看诽谤大法师父的影像,强迫“转化”,写“三书”、“周记”、“月小结”,逼迫写违心的话,干违心的事,这种精神迫害、灵魂扼杀,真的让人痛不堪言!剥夺了我说真话的自由、剥夺了学法炼功的自由、剥夺了精神信仰自由!整天灌输着邪恶的谎言,高强度的强制劳动,真的是度日如年!给我造成精神、肉体、经济损失惨重,无法用价值来衡量。
在人间地狱劳教所,遭受的非人道的折磨。如果没有大法给我力量、正念和勇气,我是熬不过来的。
刚从劳教所回到家,孩子不认识我了,儿童自闭症使他恐惧、无助、陌生紧张的双眼,盯着眼前的陌生妈妈,我抱紧了儿子,抚摸着他,泪水大滴大滴的滚落到儿子的身上,我内心愧疚的呐喊:孩子,我要用加倍的爱,抚平你三年来失去母爱的创伤。泪眼看着年迈病体的公婆,还有思女过度悲伤而掉尽牙的母亲;再看,由于惊恐、担心、操劳、疲惫不堪的丈夫,我们一家的痛苦,就是江泽民罪魁祸首造成的。好歹我回来了,这个家终于团圆了。孩子的自闭症伴随着我的母爱与陪伴,也消失了。
谁知一波未平,又起一波。二零零九年春的一天,当地派出所又非法到我家抄家,并把我非法拘禁了一天。可把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吓得不轻,怕我再被劳教,这个家将怎么办啊!这种恐惧的日子,真的令家人胆颤心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当地公安又把我绑架到公安局,把我双手吊起来,进行刑讯逼供,我承受不住,几乎晕了过去。又勒索丈夫五千元钱,才让我回家。并恐吓我和我丈夫:如果有事的话还得找你。丈夫承受不住这几年三次对我的绑架,并劳教三年,和警察经常到我家的骚扰,精神极度紧张、恐惧,怕我再被公安局抓去,孩子无人看管,在我遭绑架回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出车祸死亡。我悲痛欲绝,我们孤儿寡母怎么生活啊!祸国殃民的江泽民,你毁掉了多少个幸福的家庭啊?!
我的母亲也因为我遭受迫害的原因,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也去世了。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声!强烈要求赔偿我的一切经济与精神损失!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致使我家破人亡。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
最后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据《宪法》、《刑法》的规定追究江泽民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6/山东省诸城市邹熙芳控告罪犯江泽民-313663.html
2006-03-13: 山东诸城市大法弟子邹熙芳、张吉祥被绑架
诸城市大法弟子邹熙芳(女,30岁左右,家住昌城镇孙村),于2006年3月8号上午10点左右,被诸城市政保大队的恶警从其娘家绑架至看守所迫害至今。在被非法抄家时,电脑、打印机及所有大法书籍,全被搜刮干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3/122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