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17: 齐靖宇,女,50岁,大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乘风四小,家住大庆采油二厂图强村。99年7月20日以后当地胜利派出所和单位经常打电话骚扰,正常工作时有时也找谈话。2000年2月28日教育培训中心怕我“两会”期间进京上访,于当晚6点多将我软禁,共19天,每天210元的食宿费。2000年4月14日进京上访,被带回派出所后被戴上手铐、脚镣长达6个小时,然后双手铐上背铐送到大庆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5天。2000年6月18日参加集体炼功,早七点被抓到派出所,干警刘延庆让我双臂上举,教导员于长军让我光脚在地板砖上蹶着,并用穿着皮鞋的脚碾我的光脚,打头部。同时说些脏话侮辱我。红岗分局副局长李大明用装着矿泉水的瓶子在我脖子上打碎再往里扎,就这样折磨一天,直到晚上11点多才被戴着铐子送到远离大庆的肇源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6天。在8月3日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齐市双合劳教所139天,其中有90天是在小号渡过的。在农药厂干活19天,每天不仅在刑事犯的喊骂下非常紧张的时间里渡过,而且洗漱的水也是不给足。2000年12月20日转到黑龙江省戒毒所3个月,被强迫洗脑。2000年2月28日至3月17日被教培中心的王义利、张成勒索4000元。2000年4月14日到5月31日被大庆驻京办、教培训中心的王义利、张成及乘风学区乘风四小的赵果勒索5988元。2000年6月18日至2001年3月1日被肇源看守所、齐市双合劳教所、黑龙江省戒毒所勒索1573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