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1-17: 李希萍,女,52岁,家住大庆萨尔图铁西1—9—4。2000年5月28日进京上访,到天安门炼功被抓。6月6日被红旗派出所的程超华带回大庆,又送萨区拘留所拘留15天。到期后把我接到派出所让我交一万元钱,我说没有。他们说五千也行。我说没有。最后又说二千也行,我说一分也没有。又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在派出所被关了一夜。第二天又把我送进萨区拘留所非法加期二个月。进去的第六天我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绝食四天时,他们看我心脏不好,怕我死里面,又把我送回家。十天后,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把我从家里抓走送去拘留48天。过春节前派出所的杨俊岭说所长找我谈话,我去了又把我非法关在街道19天,用四、五个人看着我。强迫我女儿用工资担保我不进京,叫我女儿写保证才让回家。2000年6月被大庆红旗派出所程超华勒索1000元。2000年6月末被红旗派出所勒索2000元未给任何手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23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