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2: 2005年11月6日,葫芦岛市绥中市场派出所所长聂凤彬在肖家市场看到了正在逛街的大法弟子孙士权,为“升官发财”,聂凤彬举报了自己的老同学孙士权,并把孙士权送到了公安局。聂凤彬没想到的是,政法委副书记亲自出面解释说这是“误会”,让孙士权回家。聂凤彬“立功”妄想落空。
此事发生时围观者甚众,知情者纷纷指责聂凤彬等市场派出所警察放着正事不干、迫害好人。此事的结局使更多人明白了:迫害法轮功既是不得人心的,也是不能长久的。
聂凤彬,男,43岁,原籍绥中县叶家乡下板桥村。1999年至2003年任绥中县前卫镇派出所所长,现任绥中县市场派出所所长。聂凤彬1999年7月20日到2003年12月初在任前卫镇派出所所长期间,积极参与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因聂凤彬的恶行,导致前卫镇大法弟子黄淑俭、靳小艳分别被非法判刑2年半和2年;李殿文、朱树春分别被非法劳教2年和3年;刘振芹、李殿文、黄淑俭、靳小燕、武宝华被送到“洗脑班”强制转化。
此外,聂凤彬还多次带人翻墙入室、对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克扣勒索钱财,甚至将大法弟子不修炼的亲属戴上手铐送进公安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2/114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