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7-18: 不写保证强令堕胎
广西桂林江静、韦月梅、李小英、李秀良、欧阳等五位大法弟子,因坚持在户外集体炼功于7月13日在炼功点被派出所抓捕。他们因全部拒绝在认罪书和保证书上签字被桂林七星公安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名处以刑事拘留,现被关押在桂林第二看守所。他们为证实大法,争取修炼的权利,绝食至今。后因欧阳怀有身孕,暂时取保候审,并要求交一万元保证金,否则不归还已强行扣押的一台价值三万元的摩托车。公安以尚未办理准生证为由,强令其堕胎,并威胁她说,如不在保证书上签字,可能会强行堕胎,堕胎后再处理她,此等卑劣手段,令人发指。
随着7.22的来临,公安们都非常紧张,他们对每个坚持实修的大法弟子施加压力,要求学员不得违反"三不"政策:即不准进京上访,不准在户外集体炼功,不准串联。7月11日,男学员姚武生正在家中抄写大法书被上门的公安发现,为保护大法书不被公安抢走,紧紧抱住大法书;被带到派出所后,他盘腿打坐双手紧护宝书,但公安人多势众,强行抢夺大法书;公安以态度不好为由,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50多岁的姚武生为没能保护好大法书落泪了,他决心用生命来证实大法。为要回大法书,到今日他已经绝食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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