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沈阳市 >> 于春霞(夫姜维国)

个人情况: 辽宁大学的外语教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沈阳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0-23
案例分类: 大学教师  非法庭审/监狱  事业/学业被影响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于春霞(夫姜维国)
夫妻/父母: 姜维国
交叉列在: 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交叉列在: 辽宁 > 沈阳 辽宁大学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10-22:我在沈阳监狱城见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我没有修炼法轮功,我曾在沈阳监狱城服刑。在我服刑期间,我亲眼看到的狱警在九监区给法轮功学员施酷刑。 姜维国于春霞夫妇和翟民武都是因为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我们都在一个监区。姜维国被判十五年,于春霞被判十年,翟民武被判无期。这是在新入监犯监狱里的九监区里登记表上记下的事实。 姜维国原系辽宁大学的二级讲师,于春霞系辽宁大学的外语教授,是法

2005-10-22: 我在沈阳监狱城见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我没有修炼法轮功,我曾在沈阳监狱城服刑。在我服刑期间,我亲眼看到的狱警在九监区给法轮功学员施酷刑。

姜维国于春霞夫妇和翟民武都是因为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我们都在一个监区。姜维国被判十五年,于春霞被判十年,翟民武被判无期。这是在新入监犯监狱里的九监区里登记表上记下的事实。

姜维国原系辽宁大学的二级讲师,于春霞系辽宁大学的外语教授,是法轮功修炼者。夫妇两人都被判长刑投监“服刑改造”。

在04年的3月14日后,于春霞被投入监狱城的女监区。对她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姜维国被留在九监狱区,和我在一个监区。这个人的品德较好,别人骂他,他不还口,别人打他,他也不还手。别人在服刑期间有困难,他能热情帮忙,从来不做不好的事情。

在监政科的管教下,他被分配在6车间。监政科的邵科长动员法轮功学员写悔过书的时候,他坚决不写,他被认为态度不好,管教科指定押姜维国关小号(关押禁闭)。

姜维国被押小号之后,绝食四十二天。神奇的是在这四十二天里,姜维国十分坚强的连一口水都不进,这是真实的奇迹,我亲自所见。

后来,监政科决定给姜维国严厉处分——打定位:两脚戴上镣子,两手戴上扣子,连身都翻不了的折磨下,监政科给戴了十二天,他也一声不吭的度过来了。

姜维国的态度是:我因为信法轮大法,共产党才判我的十五年徒刑,若叫我说法轮大法不好,那办不到。……

在二月十四日姜维国从小号来监区时,身体十分瘦弱,但在人的精神方面一切是照常的,我十分敬仰姜维国的为人和他的处事哲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2/112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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