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4-07: 李小妹、赵凌云等人在狱中的遭遇
—— 我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的亲身经历
我叫赵凌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于2000年2月28日因一个人在地坛公园炼功被抓,关进了东城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放出,现将我在狱中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向世人做一介绍,有助于一切有良知的人们对中国人权的严重状况有所了解,对我们的大法有进一步的认识。
我被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的八筒一所(即牢房),当时这间牢房连我在内共有十四人,其中八人是大法弟子,她们中有的是在天安门广场拉横幅的;有在天安门广场放氢气球的(上面写着“法轮大法是正法”);有在除夕夜到广场炼功的;还有已被判刑7年的李小妹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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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妹被叫走之后,我和王雅娟,臧传会也一个个被叫出去,一人一个"管教室",二话不说就开打,被揪住头发毒打头部,打完之后才开始审问。
由于我们大家正念坚定,堂堂正正地直面了他们的暴行。他们不但没有给我们身体造成伤残,反而一个个身心愉悦,这种感受是只有闯过这一关的人才能领悟的。
从这天起,全筒道十间牢房全部开始了集体绝食。通常人体绝食7-8天是极限,可是我们绝食时间最长的人竟然达到过二十几天。这一次八所(即八号牢房)的张淑英就绝食了十六天,而我和李小妹等(一号牢房的大法弟子)全是十三天。当我们绝食、绝水到第八天时,我们号中一个学员耳中听到师父说:"喝点水"。于是我们大家开始喝水。奇妙的是我们喝的白开水竟然是多种果汁味的,我喝的是桔子汁味的,李小妹喝的是梨汁味的,还有人是奶味的。喝了水几分钟之后,立刻觉得全身都在起变化,身轻体健,浑身有力。
当张淑英绝食十六天之后开始进食时,同室的犯人们都劝她先喝点稀、软的,不要弄坏了胃,但她一开始就正常进食了,而且并未感到任何不适。犯人们说你们大法真是太神奇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们绝不会相信一个绝食十六天的人马上可以正常吃饭,连管教的警察也来记录这一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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