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4: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地区赵宝东等数位大法弟子被绑架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地区,三月十二日,发生大面积绑架大法弟子事件,张兆红、赵宝东、鲁广东、夏秀芝,据说还有王桂枝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目前张兆红被放回,详情待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4/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2074.html#2131323218-1
2015-08-19: 17位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受迫害纪实
这份“白布手迹”物证,记录的是2010年3月份以前,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一、二、四监区的17位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简要情况,上面均为受害者自己写下的手迹,当时辗转几个监区写的,这些法轮功学员之间并不认识。
这17人中,张艳芳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在狱中被迫害离世,年五十四岁;楼巍明2010年被迫害两次脑出血,被家人接回,于2012年12月含冤去世,终年58岁。按非法刑期推算,目前仍然被关押在监狱的还有4人:吕迎华、孙凤杰、冯海波、宋丽波。
“白布手迹”
“白布手迹”
“白布手迹”
下面是根据“白布手迹”整理,基本上保持原文。此物证在2010年就已带出监狱。
......
10、张兆红:1966年出生,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沾河林业局的大法弟子。1999年7月20日以来,两次进京上访,多次被非法拘留,强制从我家人手里对我罚款(大概4000元)。2000年3月份被沾河林业局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送到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迫害,多次关小号、上绑绳、用电棍电击。
2005年9月29日因送资料被坏人跟踪举报,当地610人员及公安人员10多个恶人闯入我家,抢走一台电脑、两台打印机、两部手机、硬盘及救度众生资料《九评》等物品,价值一万二千余元。我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5年。2006年3月1日被沾河公安机关强行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刚到女监就把我送到九监区隔离开,九监区是迫害大法弟子最邪恶的地方。那时大队长是陶淑萍,把刚入监的大法弟子一个人一屋的隔开,门用白纸贴上,窗玻璃全用看不到外面的塑料纸贴上,每个屋的同修互相见不着。陶淑萍指使犯人头目肖丽华迫害大法弟子。2006年3月-11月期间,陶给肖下令,全力以赴把张兆红拿下(转化),肖指使犯人徐红、徐艳杰、武利沙、王淑英等犯人虐待我,我坚持法轮大法信仰不放弃修炼,肖指使以上犯人长时间让我坐小凳(11月期间)坐到半夜12点,有一天坐到后半夜2点,11月份有一天,以上犯人强制罚我站,我不站,他们就一窝蜂似的拽我,用胶带把我的嘴缠上,从我脖子后绕到前边,一圈一圈的缠,憋得我上不来气,长达两个多小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9/17位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受迫害纪实-314177.html
2009-10-16:与大法弟子钟亚君同时在二监区五楼东侧被非法关押的还有四名大法弟子严春玲、王云萍、张兆红、冯海波。她们与钟亚君一块遭受到严重迫害。被迫害事件大法弟子反映到二监区副监区长董岩那里,要求严肃处理打人罪犯韩兴莲,在董岩的包庇操纵下,多名杀人犯很嚣张地迫害大法弟子。
二监区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还有黄晶、陈东月、刘茁等。
指使参与迫害的恶警有:董岩、王伟力、黄晶、陈东月。刑事犯有:徐黄华、高亚杰、王军、侯海波等。24小时让犯人看管大法弟子不让睡觉。
请海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共同制止哈尔滨女子监狱的恶行,立即停止迫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大法清白。
2006-04-20: 张兆红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2005年9月29日,张兆红在家中被沾河林业局公安局的刘义权等人强行绑架到沾河林业局看守所。张兆红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两次被送入医院。2006年张兆红被非法判刑五年,于2006年3月1日被非法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0/125676.html
2005-10-10: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大法弟子张兆红、赵保东夫妇,只因为信仰“真善忍”和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就被非法抓捕,现正在沾河林业局看守所遭受迫害。
9月29日恶警非法闯入他们的家中绑架了他们夫妇,同时抢走了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现在家里只剩两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相依为命,好端端的一个幸福家庭,如今被迫害的妻离子散,两个孩子每天都到公安局去要他们的父母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0/112126.html
2005-10-07: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大法弟子张兆红、赵保东夫妇,于9月29日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现在家里只剩两个孩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7/111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