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0: 绥化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及其犯罪事实
金庆富,男,生于1980年,二大队二中队分队长。金庆富部份犯罪事实:2002年10月殴打大法弟子陶永春、杨伟兵等人。11月所谓“攻坚战”中殴打潘兴坤等人,此人还多次殴打大法弟子刘洪峰,只因该大法弟子不能完成其规定的超负荷生产任务。对大法弟子于爽、杜柏阳进行严重迫害,不让他俩与任何人说话,不让购买任何东西,包括日用品,别人偷偷给一些日用品也不让,指使普犯严密监控,并唆使普犯挑起事端等,干完活回到寝室还必须强制挺直腰板坐小板凳,不许随便走动。2003年10月殴打大法弟子刘宇,还唆使普犯打,还把刘宇铐在床上。金庆富主管二大队二中队生产,奴役大法弟子超负荷劳动,规定超负荷生产任务,有时甚至加班、加点到半夜,还经常采用恐吓、加期等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经常勒索他人财物,只要其值班,必要劳教学员的东西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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