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06: 到天安门广场护法被抓后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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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大法弟子王爱花,女,27岁。于2000年12月22日到天安门正法,她打条幅,喊法轮大法好后被警察踢倒,抓走送到平谷县看守所,与另一名大法弟子分到平谷刑警大队审问其姓名、身份。他们先是哄骗让王说其姓名、地址,但王没有配合,他们就开始动硬的,拍桌子、用脚踢、又打嘴巴子、按着蹲马步,然后把王的四指铐上手铐使劲紧,铐紧后再拿两手晃,王咬牙挺着,警察就让王再蹲马步,带着手铐伸出双手做平行。王坚持着,警察又把手铐使劲紧了紧,继续蹲马步,警察还坐在王的身后,将脚蹬在王的小腿上,同时用手捶王的后背,还扬言:“如果我们这有电棍我就给你用电棍。”由下午2点多钟到6点多钟,因王还是不说,警察就脱掉王的外衣,把手铐铐在铁柱子上,在外边冻着,直到次日2点多钟,折腾累了,他们要休息,就把王铐在办公桌的桌腿上。
第二天,警察继续让王蹲马步,下午3、4点钟,又放到外边冻,还是让王说名字,王不肯,7、8点钟就把王放在楼梯边的铁拦杆上,一直到凌晨4点钟,审问近
48小时。临送走时,又一个喝醉酒的警察审问王,让她贴墙站着,手、脚、两腿分开,站成一个“大”字,然后用脚踢,王站不住,就反复让王站,打嘴巴子,将脑袋往墙上撞多次,撞完之后,还是打,打够了,又把王拎起来往墙上扔。所长还扬言要再不说就把王关地下室等。之后,把王送到平谷县看守所。
抓进去之后,王就开始绝食,持续六天,当时王正来例假,警察为了灌食将地上泼上凉水,让其躺在地上再插管,手段狠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6/6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