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9-02: XXX,女,42岁,外贸下岗职工,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因进京上访二次被抓。
今年2月4日,我进京上访被公安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45天,到期后又问我的家属要所谓的罚款2000元,才被释放。(罚款没有任何手续,收款人是河北三河市公安局赵科长。)
再一次是4月14日早5点左右,我们有几个人在室外炼功,被小区派出所知道后,出动警车和派出所人员,对我们几个正在炼功的学员进行拳打脚踢,打完后被带上手铐拉上车,我们不上车,他们就用电棍电我们的脸。我们炼功的学员有几个60多岁至75岁的大妈,也有20多岁的年轻姑娘。当时在早点部吃饭的人目睹了这一切,然后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又让我们在地上罚跪一个小时,随后又一个一个的打我们的脸,跪不直就揪头发,其中有一个40岁左右的警务人员一边打一边骂,甚至对我们说:我不管你们是男的,是女的都要扒光了打。被打的学员中有2个外地的夫妻俩,男的被四、五个派出所的人打,后又让这个学员双手平举,肚子顶一根棍子,弯着腰用电棍电全身,直到被电虚脱,后又被派出所送往市公安局拘留所,夫妻俩为证实修炼大法没有罪便在拘留所绝食6天,然后被他们当地公安局接回。我们是当天被释放。第二天我们几个学员带着伤,向当地信访局反映派出所打人情况时,信访办的一个姓孟的领导问为什么被打,我们说是炼法轮功时被打,那位领导一听就发火说:“炼法轮功打死也不多。”跟着他们就向派出所打电话又要抓我们,但是我们拒绝。以上是我和我的同修亲身遭遇的经过。
河北三河市安居小区北城派出所电话:0316-3116110。
对我们施行暴力有7-8人,其中为首的所长:赵永康;指导员:闫建国;其他人员姓名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