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0: 温江县7111厂不法官员对依法上访的大法弟子進行经济迫害
四川省温江县7111厂退休职工王美珍与职工家属一起为大法讲句公道话,于2001年11月份去了北京。在上天安门城楼前,被强行搜出带在身上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警察用卑劣的哄骗手法,骗出她的姓名、地址后,立刻露出狰狞的真面目,通知单位带钱接她回原址。回单位后,当地派出所所长李X叫喊几个人将王美珍抬上警车,送到拘留所。单位将接人的费用包括烟款、饭款强加到王美珍和余秋华身上,王美珍14000馀元,余秋华11000元。该县610办公室罚厂里每人次(上访的)三万元,罚厂领导每人次1000元,厂书记贾永福亲自签署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余秋华是职工家属,交不出罚款三万一千元,送看守所不久内部非法判一年半,现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被劳教。不仅如此,厂里还连续扣着余秋华的丈夫的工资,特别是春节前元月扣得只剩下几毛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0/28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