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6: 李树芬,女,58岁,2001年2月7日乡政府组织各地观看所谓的天安门自焚录像,看完后让她表态,她说:“我们老师没让我们去自焚!”乡负责人钟福春双眼一瞪,问村支书这老太太叫甚么名字,然后把名字记了下来,晚上乡里租车把她们送到“学习班”强行转化。
学习班里非常邪恶,不是打这个大法弟子就是骂那个大法弟子,就连老年大法弟子李树芬也挨骂了,非法关押她6天,在一次上厕所回来倒在走廊里,在她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她们才决定放她回家,她被勒索1000元钱作抵押后才放她回家,过后用承包地作抵押换回那些钱,在学习班花了饭伙钱36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6/27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