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9: 二次被迫害命危 山东烟台市纪桂兰控告江泽民
山东烟台市年近七旬法轮功学员纪桂兰女士,多次被非法关押,二次遭迫害命危,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纪桂兰老人说:“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而遭到江泽民在任职期间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对我的残酷迫害,致使我遭非法扣押9天,刑事拘留2次,被非法劳教1次(期限2年),并对我长期骚扰、盯梢;在非法关押我的过程中,还对我进行各种酷刑虐待与人身侮辱;并导致我家破人亡,给我及我的孩子带来巨大的痛苦。”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随后在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纪桂兰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从1996年10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身体状况极差,人生难以理解和无法面对的事情又接踵而来,心里很苦,迷茫中渴望知道这都是为什么,偶然的机会朋友送了我一本《转法轮》并说:“这本书太好了,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如饥似渴的短时间把他看完,书中博大精深的法理震撼了我。我知道了人为什么会有病,人为什么这么苦,知道了怎样做人,当时还没想到治病,可不知不觉中病却全都好了。
当时我是厂里有名的老病号,常年不能上班,身体的病要用两位数才能说清,本市各大医院病历都有厚厚的一摞,曾在青岛山大医院住院近一个月,最突出的是肾炎、肾结核,常年发烧、经常尿血;严重的脑神经衰弱常常几夜不能入眠,引起末梢神经紊乱;风湿病“抗O”指数一直在750—1250单位浮动;颈椎、胸椎、腰椎严重增生变形,骶椎隐裂,严重时躺在床上不能动;扫地得拖个木凳坐着扫,刷锅要跪在鞋上;低血压、贫血使我看一小段报纸就头晕恶心;美尼尔氏综合症经常卧床,后来又查出了糖尿病,住院十次左右,看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我无勇气撒手而去,活得真是很苦很累。
从96年10月我炼了法轮功以后,第一次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我活的充实快乐,整天乐呵呵的,家里有了欢笑声,丈夫有了笑脸,两个孩子再也不用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妈妈犯愁了。我不但病好了,我那个即将破碎的家也得以维持下来,我又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我真正的知道了幸福是什么——是身心的健康,是温馨、和睦,是做任何事情都多为别人着想,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这一切源于法轮大法,我用尽人类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对我们师父的感恩。
平静的日子过了没几年。 99年4.25以后,我们的炼功点就再也没有消停过,早上在大润发门前炼功,后排多名巡警手持警棍,身边停着警车,严密的监视着我们,晚上炼静功,通过办事处组织人员在我们身后唱大戏,锣鼓喇叭一起响,有时篮球投到我们身上,而在过去却没有这样的事,我们根本就无法正常炼功。
一、上访遭迫害
7月22日早上我来到炼功点,听大家说从前天就开始抓人啦,有人到公安局要人去了。我坐上出租车也到了那里,在小广场上,大家都坐在马路边的道牙上等,这时突然一辆辆载满全副武装的军车开到我们跟前,把路都围了起来,据说是道路两头都被堵住了,这时有人喊:抓人了,身后有吆喝声、跑步声。
我也被人架上了车,一车一车的人被拉走,我们被拉到郊外的一座建筑物里,地上的铁管子横七竖八,我们累了就躺在铁管子上,身上的衣服沾满铁锈,半夜时叫我们起来登记,分片站好,不准我们动。当时近40度的高温天气,又二十多个小时无吃无喝,遭到如此不公的对待,但我们情绪稳定、和平理性,真正做到了师父要求我们的:修炼人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天亮后,我们被送到办事处、派出所,因为我不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又把我送到南郊的一座学校,政法委的头头---周亚克、派出所民警、机械局领导、居委会等成员不分白天黑夜做我的转化工作,他们软硬兼施,从7月22日到30日,让我回了一趟家,两小时后又被骗回派出所,因为出门没带钱,九天中基本没吃多少东西,更谈不上喝水了,巴掌大的皮肤就有十几个蚊子眼。在精神和体力的双重折磨下,我几乎支撑不住,到了7月底,他们为了所谓的攻破我,加大了转化力度,在他们串通好了的欺骗下,无奈的我写下了不集体炼功、不互相联系、不上访的保证书,回来后心中痛苦的无以言表,至今都不敢触碰这块伤疤。后来居委会主任二人到我家,问我是否能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我说:“可以,但是必须不是你们审查通过的发言稿,必须是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们悄悄地走了。
后来迫害一步步升级,99年8、9月份,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单位、街道居委会不停的监视我,电话被监控,出门有人跟踪,楼下白天晚上有人监视,公安局一科科长于书建、副科长李X 到我家几次,有时到我家晚上十一点多还不走。我家的生活乱了套,但当时心中总有一种幻想,觉得是中央不了解情况,被坏人搞到了这样。
99年12月末,我和丈夫摆脱了监控和跟踪,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在北京火车站检票口被早在站内等候的警察绑架。我们被拉到驻京办事处被强迫脱掉所有的衣裳裸体搜查,回到烟台后又被烟台看守所非法刑拘30天,腊月天,连续几天都是零下9度的数九寒天,在看守所喝不上一口热水,超负荷的劳动,腊月25回家时,孩子们几乎不敢认我了。
2000年12月下旬,我和丈夫再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几个警察扑向丈夫,丈夫被扑倒在一处青石上,头被青石弹起,拖上车后警察用皮辊抽打丈夫,我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则被几个警察掐住胳膊、扭着头塞进类似吉普车的后备箱里,狭小的后备箱使我们两个不得不重叠着挤在一起,拉到一处后来据说是离北京90里远的一个派出所,到了那里天已漆黑,将我们关进一间能有30左右度的屋子里。我们来时都穿的很多,30度左右的室温不让脱衣裳,又戴着手铐,致使我们个个挥汗如雨,身上的秋衣都透了。
而丈夫则被绑架到另一个派出所,遭到四、五个警察连踢带打,一天的酷刑下来,地板擦的把手被打断了,用来捆头的一本杂志被打散了,手表被打碎了,为了逼丈夫给他们下跪,用一根木棒别着腿致使丈夫扑倒在地上,后来他们打累了,下半夜又把衣裳扒光---赤身裸体、只脚尖着地的吊在外面的篮球杆上,还要不断往身上浇凉水,直到人晕过去才被拖回来,北京的冬天晚上的气温达到零下十几度。再后来其中一人对丈夫说:“求你可怜可怜我们吧,如果你还不报名,我们这一年的奖金就都没了”,看着可怜的分不清是非的警察,丈夫叹口气将自己的名字报给了他们,随即丈夫被遣返回烟台后即被非法拘留15天。
二、讲真相遭残酷折磨命危
到2001年,当我终于搞明白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意孤行的结果后,我的心平静下来,开始向亲朋好友讲我们的真实情况,讲大法被迫害的真相。2001年9月29日,在发放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到兴隆街派出所,当时一民警因为我不报姓名一掌掴得我眼前漆黑,头嗡嗡的响。下午把我转到南大街派出所,在南大街派出所他们逼问我材料来源,我不说,到了夜间,他们把我关押在一间漏风的破屋子里,要把我铐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因为我没有犯罪,就不让他们铐,这时上来三四个彪形大汉,有刘某、崔某等,他们按住我使劲扭着胳膊,把我铐在一张椅子上。当时我仅穿了件薄衣服,又一天未吃未喝冻得抖了一宿。
为了达到劳教我的目的,刘姓民警把四十几份材料按单页纸折算份数,另一民警则告诉我说:在你家搜到了多少资料,又说还拿走了一大盒录音带,以此来诈我,拼凑所谓的证据,30号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他们要我交代资料的来源,被我拒绝。
为了抵制迫害,我不得不绝食,8-9天后我的身体有点支撑不住,有时头晕、腿颤,而且每天还要干十几小时的活,监室的犯人怕出人命、担责任,告诉了看守所的警察,一会儿,一个姓林的副所长带着一帮人来到我跟前,把我死死的摁在床上,一手戴一只手铐,再用两根长铁丝将手腕上的手铐与胳膊一起拉直,分别固定在头的斜上方床栏下;双脚戴上铁链,两只脚分别固定在凹槽处,再用两根长铁丝缠在脚部的铁链上,铁丝将身体拉直固定在脚下的床栏处,身体基本呈“丁”字形,没有活动余地。
给我灌食时,狱医穿着皮鞋,跳上床板,踩着我的脸和脖子,把胶皮管从鼻腔插到胃里, 几天后,因为我还是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便气急败坏的在灌食时,将胶皮管子从鼻腔来回拉,用镊子敲我的眼球,极度的痛苦使我几乎晕了过去,小便时,有同室将塑料盆挤到我的身下,而此时双臂会扯裂般的疼痛,呼吸都觉得困难,有一天我尿了半盆的血块。
经历6天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我已有时清醒有时昏迷,当时听一狱警说死刑犯也没用过这样的酷刑(此刑后来才知道叫“上大板”或称“死人床”),6天后,南大街派出所非法提审我时才将我解开,他们把我架到一间屋子的地上,我昏沉沉的躺着,手肿得象个大馒头,手腕留着黑色的血水已经与手铐长在了一起,腰下部出了褥疮,后背呈紫色,胳膊不会动,南大街派出所姓曲的一个警察喊着我的名字,看我是否清醒。
被绑架的二十天后,为了送我去劳教,把我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路上把我放在地上拖着双臂走,因刚受过酷刑的双臂被拖时如断裂般剧痛,我拼命喊了几声,此时感觉双脚滑过一层层台阶,我就又迷糊过去了。也不知多久发现自己被丢在床上,第六天要送我去劳教,架起奄奄一息的我,这时同室的人告诉他们我在吐血,他们说:“没事,灌食灌的”,同室人又说:“昨天弄她小便,她尿了半盆子血”,听后他们其中一人说:“算了吧,去了也不能收”,于是感觉有人在我小腿上狠狠踢了一脚,又把我丢到了床板上。
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喊妈妈的声音,听到儿子用哭腔喊着:“我妈怎么这样了?我妈这是怎么了?”陪去的民警小声说:“这里不要多说了,赶快把你妈送医院,可能还有救”,路上民警问我儿子:“你家有人认识胡局长(烟台芝罘区公安局局长 胡昆左)吗?他说不要让人死在这里,放吧。”26天的残酷折磨,我滴水未进,被儿子带回家。
再后来他们听说我还没死,便到处找我,说是因为已经劳教了2年,要把我抓回去继续劳教,无奈我和丈夫只能离家出走,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三、流离失所三年多,丈夫车祸离世
在别人的帮助下,我们住在昆嵛山下生产队多年不用的牲口房里,为了生存,丈夫上山砍柴拾草,在山下弄块地种点菜,儿女被严密的监视着,不敢和我们见面,我们有家不能回,艰难地在外面度过了三年多。
2005年正月十三,丈夫到三十里外的集市赶集,由于多年来生活和精神的重重压力,还要提防“610”找到我们,更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丈夫在集市出了车祸,傍晚当我在文登中心医院的太平间里找到他时,我的心悲痛到了极点,欲哭无泪。农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辗转接到消息的孩子直到后半夜才赶到我的住处,我只呆呆地坐着……后来孩子为了我的安全不想处理父亲的死亡事故,但我想:肇事司机怎么办?很可能车辆已被扣押,或者还要扣几十万元钱,他也要生活,况且他又不是故意的,便督促孩子,尽快把事故处理完。
四、再次绑架、劳教迫害
三个月后,在处理丈夫的死亡事故之际,烟台公安局和文登交通局串通,一整天跟踪盯梢,在孩子去复印身份证时,几个人趁机绑架了我。把我架到楼下,怕我喊出声,将我的上衣扒到头顶,赤裸着上身,勒着我的脖子,堵着我的嘴,将我拖到车上……
孩子们听到声音跑出来,他们几个人死死把儿子摁在地上,多人抓住女儿,几人又围住女婿,当着两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的面,将我绑架,女儿疯了一样挣脱开拼命追着车喊着:“妈……妈…… ”
刚刚失去丈夫的我在车上渐渐平静下来,看着这些只要党性、不讲人性的麻木的脸,我只觉得他们可怜,第二天清晨,他们要把我送王村劳教所,儿子天不亮就赶到拘留所想见我一面,拘留所却如临大敌,在“610”等几十个人的监视下,他们把我架上车从后门开走。
在王村劳教所三大队,我昼夜被多人围攻,不让睡觉,逼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转化书,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朝哪转?看我不配合,就把我象捆粽子一样捆着,嘴和鼻子缠上厚厚的一层胶带。为了抵制迫害,我被迫绝食, 一天夜里,三大队姓李的一个队长带着五、六个人气势汹汹说是要来整我,一个坐在我腿上,另几个摁着我的头、胳膊和脚,其中一姓崔的狱警朝我胸部使劲坐了下去,当时就感到胸部和腰部有响声、我立即呼吸困难,当天他们又将我丢在厕所外面洗手间的水泥地上躺的,一只手铐在厕所门框上,一只手铐在洗手间的下水管上,还不时往下拉我的双脚。
几天后又把我放到厕所里,因为感到自己下肢渐渐失去知觉,行动开始困难,到最后一步都移动不了,右臂也抬不起来,彻底失去了活动能力。他们为了推卸责任,一次次打电话催我儿子接我,儿子接我那天,费了好长时间才把我弄进车…… 这就是多年来媒体一直标榜的对付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春风化雨”。
回家后,对我的迫害仍未停止过,我所住辖区的派出所不断打电话骚扰,后来又逼孩子领着两次到我家来看看我什么样,妄图继续迫害,后来又骚扰在单位上班的孩子,儿子被逼急了告诉他们:“我把我妈送给你,你们看着办吧”,他们这才消停。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不仅摧残着我们的生命,还导致我家破人亡,使孩子失去爸爸,我失去丈夫,江泽民的密令“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让一幕幕的人间悲剧17年来在中华大地不断上演,江泽民用他手中的权力绑架了中国的公、检、法、司,让他们在无知中犯下迫害修炼人的大罪。江泽民的罪行罄竹难书,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江泽民所犯下的: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29/二次被迫害命危-山东烟台市纪桂兰控告江泽民-336689.html
2005-07-02: 大法弟子纪桂兰,5月11日下午4点30分在烟台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烟台芝罘区公安局国安大队、南大街派出所勾结文登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趁处理其丈夫车祸之机被十几人强行绑架。于5月12日被送王村劳教所。据消息来源称,该大法弟子在王村劳教所拒不接受洗脑转化,被迫害成脑梗阻(脑血栓),半身瘫痪,完全失去自理能力,近日内被王村劳教所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105292.html
2005-05-15: 烟台市芝罘区大法弟子纪桂兰,在2001年因发真象资料被邪恶之徒绑架,被判劳教两年,绝食26天正念闯出,从此流离失所。
2005年5月11日下午,纪桂兰在文登市交警大队被烟台市公安局610、烟台芝罘区公安局610、芝罘区南大街派出所、文登市公安局610联合绑架。绑架一个60岁的老太太至少去了11-12名警察。
大法弟子纪桂兰的丈夫发生车祸,尸骨未寒。烟台市公安局610与文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互勾结,趁处理事故之际,将纪桂兰强行绑架,说马上送劳教,真实邪恶至极,人性全无。在绑架过程中,纪桂兰始终不配合邪恶,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四、五个恶警抬上车,其余恶警对付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