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18: 1999年7月下旬,锦州铁路分局东车辆段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王志刚、苗建国、王英华、宋雪峰、王志彬、葛春玲、王忠利、袁卡男進行洗脑,并每月只发生活费100元(原每月每人工资1000元左右),有的被减发工资达半年之久。
2000年5月,法轮功学员葛春玲進京证实法,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当时东车辆段一车间书记宋文普找到葛的母亲,伪善地说:“让她到那(马三家)反省反省,过一段时间再让她回来。”葛被开除党籍,教养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葛解教后,书记李景发要求葛写保证(不炼功),否则不能上班。
2000年6月下旬,王英华、王志刚因为不参加诽谤大法的图片展,被东车辆段开除,不法官员并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只发100元的生活费,达半年之久。之后,法轮功学员袁卡男、郑素丽、王英华相继被非法劳教。
2002年6月下旬,法轮功学员苗建成国被单位绑架到洗脑班,法轮功学员王志彬被迫流离失所。7月中旬,苗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后被转到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