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 廊坊 三河市(燕郊镇) >> 杨金

个人情况: 河北省三河市一中一年级十班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4-29
案例分类: 中小学教师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事业/学业被影响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1-03-29:李凤霞,女,河北省三河市大法弟子,其子杨金因坚信法轮功,被三河市一中非法开除。 此事被上网揭露曝光后,3月20日廊坊市公安局和三河市北城派出所闫XX将李凤霞和杨金强行抓走,非法搜家两次,查抄大法书籍及资料。非法审讯杨金五个小时没有结果后将其释放。李凤霞因多次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但是因身体有“病”被送回本地。此次被抓,公安以劳教尚未解教相威胁,查问上网情况。李凤霞目前绝食抗议,我们呼吁国内外善良正

2001-03-29: 李凤霞,女,河北省三河市大法弟子,其子杨金因坚信法轮功,被三河市一中非法开除。 此事被上网揭露曝光后,3月20日廊坊市公安局和三河市北城派出所闫XX将李凤霞和杨金强行抓走,非法搜家两次,查抄大法书籍及资料。非法审讯杨金五个小时没有结果后将其释放。李凤霞因多次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但是因身体有“病”被送回本地。此次被抓,公安以劳教尚未解教相威胁,查问上网情况。李凤霞目前绝食抗议,我们呼吁国内外善良正直的人们和有关机构关注此事,制止非法迫害。

2001-03-08:中学生杨金家长的呼吁信 我是河北省三河市一中一年级十班学生杨金的家长,仅因该学生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学炼法轮大法而被停学至今,我就此事作一个详细说明,并敬请国际人权组织、教育机关,以及所有善良的人们对此事予以关注。 事情详因:因中国政府某些领导者的错误行为,对法轮功善良的群众非法强行镇压,为此三河的大法弟子对于他们的这种错误决定采用了和平方式连续上访,包括热爱法轮大法的孩子们。由于上访的

2001-03-08: 中学生杨金家长的呼吁信
我是河北省三河市一中一年级十班学生杨金的家长,仅因该学生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学炼法轮大法而被停学至今,我就此事作一个详细说明,并敬请国际人权组织、教育机关,以及所有善良的人们对此事予以关注。

事情详因:因中国政府某些领导者的错误行为,对法轮功善良的群众非法强行镇压,为此三河的大法弟子对于他们的这种错误决定采用了和平方式连续上访,包括热爱法轮大法的孩子们。由于上访的学员不断增加,本市领导及610办公室(专制法轮功特殊机构)在全市各个部门搞了一次大规模行动,目的是对坚持学炼法轮功的群众预先看管和“转化”,便于阻止上访。全市各学校都让学生们谈认识,有的老师甚至强行让学生们在班上一个一个的骂大法,骂李洪志老师,不骂的,不说法轮大法不好的学生就强行作转化工作。我儿杨金就是受害者之一。大约在2000年12月20日,该校同样搞了这样的活动。我儿觉得信仰“真善忍”,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没有错,因此他勇敢地站出来弘扬大法。学校领导对他的行为感到吃惊。先是班主任找他谈话,后来年级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等多人对他进行转化工作。他继续坚持自己的信仰。后来校党委书记说:“这是共产党办的学校,不允许 X教的、反革命的人存在!”当时我儿想,这不是变相开除我吗?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为了不给校领导增加更多的麻烦,他就给学校写了一封信。现在无论谁问起此事,学校就以此信作为他自动退学的理由。

我认为一个16岁的孩子,在所谓“X教”、“反革命”的政治大帽子压力面前,还能为学校领导们着想,难道该校的领导们就不觉得他的道德品质高尚吗?校领导们,你们又是怎样的思维呢?并且我知道孩子从来没有违背学校的任何一项校纪、校规,他只是想以“真善忍”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善良的、淡泊名利的、将来能真正报效祖国的、品质高尚的好学生。对于这样的好孩子、好学生被置于校门外实属冤枉。我真想象不到他们学校的教育宗旨是什么?

我呼吁全世界人权组织、学生家长、教育机关等善良的朋友们对此事予以关注。谢谢!

以下是处理此事的主要责任人及电话
班主任 张永辉 0316-3112586转8022
年级主任 张老师(张林峰?)0316-3112586-8005
校长 杨志东
市610办 李宗义
市委书记 孙殿高
市教委主任 张宝富

学生家长 李凤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8/8838.html

廊坊 三河市(燕郊镇)联系资料(区号: 316)

2024-05-03: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及单位: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
电话区号:0316 电话:(0316)2122611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5号 邮政编码:065000

二审合议庭人员:
审判长:陈克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春来

陈克祥,廊坊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22年6月8日任职至今;据查,陈克祥至少于2014年至今,多次参与枉法冤判法轮功学员,陈克祥手机13582771719,办0316-2609170

审判员:张建华、冯政要

张建华,廊坊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建华手机13931682365,办0316-2678083

冯政要,刑二庭法官,办0316-2678231
法官助理:张钰涵 办0316-2678235
书记员:周林芳

一审合议庭人员以及参与迫害相关人员:审判长石少林,男,1973年11月25日生,三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手机1383161717613393269099,家住阳光小区东7号楼1单元2层西门;其妻尹红云,1976年8月14日生,手机13833631711,三河市一中教师;儿子石浩天,生于2000年10月23日,毕业于大连民族大学。石少林参与枉法审判至少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89095

审判员李莹,女,1970年10月19日出生,三河市法院刑庭员额法官,手机13930664130;丈夫王勇,1974年8月2日出生,在三河市杨庄镇政府上班;儿子王伟光,2000年6月22日出生;李莹参与枉法审判至少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其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7131

书记员经学荣,女,生于1976年12月30日,三河市法院记录员;丈夫吕立明,生于1975年10月22日;儿子吕凯,生于1999年8月21日;原住燕郊迎宾北路步行街,现住燕郊天洋城百合镇4号楼2单元1901室;经学荣参与枉法审判至少六位法轮功学员,其已上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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