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08: 我叫周胜,香港大法弟子。
2000年3月5日我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在深圳被公安抓到。
最初警察把我关押在广东省深圳市沙头角盐田看守所。进监仓之前每一个犯人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无漏的检查。首先把衣服、裤子、内衣、内裤、鞋全部一丝不挂的脱光来检查,连长头发都要摸着检查里面有否藏有东西,脱下来的衣服,警察一律都要用手捏摸检查里面有否危险品,连衣服里面的线都要拆开来检查。凡是有拉链、扣子或带有金属性的物品一律都要剪掉、拿掉。直到彻底检查几次没有危险性物品了,才把我关进监仓里。
后来我又被转移到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第一看守所。一进此看守所,首先就有两扇约五米高的大铁门,四周的围墙约有10米高。每一个监仓里的屋顶大约有6米高左右。每个仓可以关35-40个犯人。24小时之内每隔一小时就有一个管教来巡逻监察每个监仓。夜间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犯人值班、每隔一小时轮换一次,看着仓里犯人有否自杀或其他情况。每个监仓、放风场各有一部闭路电视(监视器)24小时不停地监视犯人的一举一动。此监视器既可以用来供值班的管教24小时监察每个仓里犯人的一举一动,又可以供仓里的犯人如遇到打架、自杀的事情可以即时用对讲机来汇报仓里情况。只要一有法轮功学员炼功或和犯人谈论法轮功,监视器里的对讲机就会发出管教的哮吼声,随即管教就会跑来打大法学员,或用酷刑。所以在这种严密的监视下,法轮功学员是绝对不可能有自杀的机会,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深深明白法轮大法书里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法轮大法修炼者绝不能杀生,包括自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8/13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