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12: 锦州市610办公室,不仅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还疯狂掠夺大法弟子的钱财。大法弟子刘万胜被迫交3万元;朱来成被迫交3万元,其妻子和孩子被迫交1万元,共计4万元;曲静波夫妇被迫交3万元;景向铁被迫交5千元;王丽阁被迫交近万元。仅这几位学员交的保证金就达11万元,至今没有返还,也没有给任何凭证。还有许多学员的钱财也是这样被掠夺的。责任人是:锦州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李晓平;锦州市610办公室主任:李协江;办事员:张新才、吴明军。
张长虹,女,23岁,1979年10月26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林丰小区人。1998年考入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98级3班,1999年11月因進京上访,坚持修炼,被强制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