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黑河 五大连池市 >> 李英华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3-31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事业/学业被影响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吴立虹 李英华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4-09:哈尔滨女子监狱关押了近三千人,其中大法弟子有五、六百人,她们干服装加工的活。我们被送进最邪恶的八监区,大队长郑杰原是佳木斯人,极其阴险邪恶。我们不承认迫害,不出工、不干活、不报数,有的连这里的服装也不穿,要求无条件释放。不出工的,恶人就让刑事犯拖着走,从楼梯上被拽着两条腿往外拖,头在地上一颠一颠的,冬天冰天雪地,棉衣裤都被拖开了花。姓李的同修被一个叫毕盈(音)的刑事犯拖得身上好大一块破皮出血。他

2005-04-09: 哈尔滨女子监狱关押了近三千人,其中大法弟子有五、六百人,她们干服装加工的活。我们被送进最邪恶的八监区,大队长郑杰原是佳木斯人,极其阴险邪恶。我们不承认迫害,不出工、不干活、不报数,有的连这里的服装也不穿,要求无条件释放。不出工的,恶人就让刑事犯拖着走,从楼梯上被拽着两条腿往外拖,头在地上一颠一颠的,冬天冰天雪地,棉衣裤都被拖开了花。姓李的同修被一个叫毕盈(音)的刑事犯拖得身上好大一块破皮出血。他们还把我们的棉裤扒下来,逼迫我们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参加点名报数的,就白天黑夜的铐着,晚上整宿不让睡觉。不参加劳动的,先叫到办公室一天天的蹲着,看不起作用就用铐子铐上,再从后边吊起来,疼了也不许叫,叫就用胶纸粘住嘴,几乎窒息。还用大背铐,有的晕了过去,有的大小便便在了裤子里,有的犯了心脏病。绝食的弄到厕所里灌,用三袋奶粉一袋盐,还加一些不知名的药,灌食后的大法弟子走路摔跟头、头晕、脸色发紫。同修李英华被吊后长时间胳膊不好使,又凉又疼又麻。恶警还让她抬大饭桶。他们又把三个不报数的,不穿劳改服的,要求无罪释放的大法弟子塞进小号。9月份,早晚天气已经很凉,小号里更是阴冷不堪。恶人们竟然扒光大法弟子的外衣给铐在地上,后来同修的腿都不好使了。

2004-10-23:在监舍五楼:12名大法弟子因不报数、不戴名签被“大背铐”近3天(这种刑罚很残酷,一般人承受不了),有的犯心脏病昏了过去(王爱华)。四楼有二名大法弟子(商秀芳、张艳芳)拉在了裤子里,一名(韩英)尿在裤子里并昏过去,有的被铐后还吊起来。有个叫李迎华的,被吊铐三、四个月后,手和胳膊发凉、发麻、不听使唤,还被吓的精神失常,稍有不对就大声哭叫。五楼大法弟子第二次要求不穿‘劳改服装’。从8月2日开始绝食(到

2004-10-23: 在监舍五楼:12名大法弟子因不报数、不戴名签被“大背铐”近3天(这种刑罚很残酷,一般人承受不了),有的犯心脏病昏了过去(王爱华)。四楼有二名大法弟子(商秀芳、张艳芳)拉在了裤子里,一名(韩英)尿在裤子里并昏过去,有的被铐后还吊起来。有个叫李迎华的,被吊铐三、四个月后,手和胳膊发凉、发麻、不听使唤,还被吓的精神失常,稍有不对就大声哭叫。五楼大法弟子第二次要求不穿‘劳改服装’。从8月2日开始绝食(到写稿前几天还在绝食)。每天强行给她们灌食(插管灌),两袋奶粉一袋盐外加不明药物。有好几个大法弟子被迫害得头昏,走路摔跟头,有的脸和嘴唇发紫。

车间的大法弟子抵制邪恶的迫害,不参加奴役劳动,恶人就逼迫她们天天蹲着,后看没什么效果,就开始给她们上刑“大背铐”,强迫她们写“保证”,大背铐后还要吊起来,疼了也不许她们叫出声,叫出声就用胶纸把她们的嘴粘上,有的都要憋过去了,还有的用纸箱的纸壳卷上塞嘴和用衣物塞嘴。刑事犯用针扎大法弟子的手指,还有的刑事犯要脱裤子让大法弟子看她的屁股,还往大法弟子的身上坐,有一个张大队声称要找一些个象匪徒一样的犯人迫害法轮功,一个大法弟子(李迎华)承受不住邪恶的迫害欲跳楼被她们连拖带拽的弄回来后,那个张大队说:“都谁参与拽头发的给她加分,后把李迎华扔進了小号。

2004年8月2日,八监区的大法弟子开始绝食,恶警们给大法弟子上刑钉在地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66.html

2002-08-31:2002年4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610恐怖组织在有计划、有组织的迫害行动中,把大法弟子李英华、吴立虹夫妇二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从单位绑架至看守所。 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张丽、张艳清、杨济娟、吴瑞英、王月英、李桂云、李桂荣、李淑玲、韩敏、陈金、邱殿臣、王红杰、王春华、王淑珍、高淑云、张忠孝等1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其中五名大法弟子是2001年12月

2002-08-31:2002年4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610恐怖组织在有计划、有组织的迫害行动中,把大法弟子李英华、吴立虹夫妇二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从单位绑架至看守所。

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张丽、张艳清、杨济娟、吴瑞英、王月英、李桂云、李桂荣、李淑玲、韩敏、陈金、邱殿臣、王红杰、王春华、王淑珍、高淑云、张忠孝等1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其中五名大法弟子是2001年12月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的,现已被非法判刑:王红杰被非法判刑4年、王春华3年半、王淑珍3年、高淑云4年、张忠孝3年。有6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李英华3年、吴立虹3年、李淑玲3年、陈金3年、邱殿臣3年、韩敏3年。(韩敏是到五大连池其母亲家串门,在田地里干农活,被当地朝阳乡派出所恶警绑架,只因坚定修炼,仍然说“炼”就被非法劳教3年。)

五大连池市的邪恶之徒怕他们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罪行被世人知道,于2002年7月24日半夜2点秘密将大法弟子送至齐齐哈尔双合女子劳教所、绥化男子劳教所和哈尔滨第三女子监狱。

2002-03-11:五大连池市610勒索巨额罚金的部份事实 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 孔令彬 8000元 (非法劳教1年) 王哲明 5000元 范洪波 3000元 李淑玲 3000元(非法劳教1年) 冷日星 8000元 陈静 5000元 姜金宝 5000元 付俊英5000元 王兴华 5000元 张春发 5000元 李彦民 5000元 ( 非法劳教2年) 吴立虹 5000元 (610到单位取走个

2002-03-11: 五大连池市610勒索巨额罚金的部份事实
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
孔令彬 8000元 (非法劳教1年)
王哲明 5000元
范洪波 3000元
李淑玲 3000元(非法劳教1年)
冷日星 8000元
陈静 5000元
姜金宝 5000元
付俊英5000元
王兴华 5000元
张春发 5000元
李彦民 5000元 ( 非法劳教2年)
吴立虹 5000元 (610到单位取走个人工资款9000元、3000馀元,共两次,总计17000馀元)
李英华 5000元 (610到单位取走个人工资款6000元,总计11000元,并被非法劳教3年)
曲莲英 5000元 (非法劳教1年)

程金 1000元 (非法劳教1年)
高宝山 3000元
李桂云 5000元
张丽 5000元
郭秀云 5000元
赵洪军 5000元(放在同学家的3万元存摺被北安市610恶警抢走,共计35000元)

大法弟子在经济上、精神上、肉体上受到各方面的迫害,以610为首的邪恶之徒用以“保释金”和所谓“罚款”为藉口对20馀名大法弟子進行敲诈勒索15万馀元人民币。

黑河 五大连池市联系资料(区号: 456)

2023-02-05:
参与迫害的人有一个叫张琳的国保大队警察,警号是131727,详情请其他知情人士补充。

2022-08-09: 警察周祥龙:18846277654
姜威国:13604566377
宋中玉:15046980999
王静:13846320839

2020-12-02: 黑河市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
当地国保大队警察:宋中玉15046980999 片区主任:刘美华13115626969

2016-05-18: 沾河政法委书记,王光:手机15704566155邮编:164133

2013-01-17: 北安农场局公安局
龙河公安人员王文举、林海波、孙占军直接参与此事
王文举13704876687局长
赵宝伟 18724333444 教导员
孙占军 13684561777 副局长
林海波 15904564037 局长助理

以下附部份讲真相电话及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五大连市引龙河农场邮编164141
场长 王立军 电话04566414001
书记 刘继学 电话04566414002
公安局长 王文举 电话13704876687
公安局长助理 林海波(主管治安)电话15904564037
公安副局长 孙占军 电话13684561777
公安局电话 04566414101
北安农垦管理局单位地址:北安市东繁荣街邮编164000
管理局副局长:西 亮
北安管局政法委
李鸣:政法委副书记,负责政法委全面工作。0456-6400223
孙迎军:政法委主任科员,负责政法委具体工作。0456-6401610
郑 亮:政法委科员,负责政法委内页工作。0456-6401610
北安农垦公安局
公安局长:吴旭东
公安局长 于洪军 13945722688
经侦队长 刘晓辉 13304569697
国保队长 杜彦昌 13845642599
农垦北安分局号码:
王立仁 移15004565001
陈晓玲 移13304569970
王景涛 移15046981777
白富勇 移1308976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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