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14: 2000年11月,邛崃市大法弟子叶占芬、曾玉清、胡惠、齐大梅、李国春、宿友珍、张万芬、兰华珍等8人在一次复印、散发揭露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象材料中被公安非法抓走,同时遭到非法抄家。
在关押期间,以王进、邱桂龙、谢扬等为首的恶警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刑讯逼供。他们使用电警棍、拳头、打耳光、足踢,将头往墙壁上碰等手段毒打学员,还嚣张地说:"上边讲了,打死你们也就算了,政策是可以放倾斜点的……"。叶占芬、胡惠、李国春等人仅身上被电警棍击伤都是百多处,浑身瘀肿起水泡,脓血浸透衣衫和肉粘在一起。因伤及内脏,胸胁痛、呼吸困难,爬在地上不能动弹……宿友珍身上多处被恶警邱桂龙用拳头、打耳光、足踢等击伤。头部、面部、双目血肿不能视物,头部整日昏痛。
除了残酷毒打外,恶警还强迫她们写"保证书"、"不炼功"、"签字"、"画押"等。
2001年6月5日,邛崃市人民法院对非法监禁达7个月之久的四名大法弟子作出非法判决:非法判处叶占芬有期徒刑五年,曾玉清有期徒刑四年,胡惠有期徒刑三年半,齐大梅有期徒刑两年并罚款五千元。四位大法弟子在大庭广众之上大义凛然,申辩不服,揭露江泽民的御用工具们刑讯逼供、执法犯法的暴行,场面甚是感人。然而法庭都认为她们"翻供",居然荒唐地当场分别给她们加刑半年至一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4/13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