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7: 自1999年7月以来,河北省涞水地区的公检法部门恶官恶警不仅在精神、肉体上残酷迫害当地大法学员,还在经济上强行勒索钱财,甚至是当面强抢财物。以下是涞水地区部份大法学员在经济上遭受的迫害。
陈锡宝,1999年7.20在拘留所非法关押、被勒索1500元。
郑德新,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期间,又被勒索300元。
赵喜良,2000年10月6日被娄村派出所非法扣押三轮车一台,现今700元,共折合现金8000元。
刘金花,99年720以后,在镇中洗脑班,被镇勒索100元,在被去哦霞被勒索100元。
刘秀红,2000年4月在党校洗脑班被勒索22000元,镇勒索1000元。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