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7: 2002年,林德明回家。面对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的困境,他无怨无恨,对乡亲和同修还是那样祥和善良。他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应该做大法弟子的事。一次他因同修出事而被邪恶抓捕,被判刑6年。其家人林海燕被判刑5年,陈万才被判刑4年,宋子明被判刑3年。林海燕被送往简阳女子劳改监狱,林德明、陈万才、宋子明三人被送往德阳劳改监狱,承受了种种酷刑。因林德明坚定正念,半年后被邪恶劫持到自贡市劳改监狱折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7/104975.html
2005-02-25: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2002年至2003年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有以下人员:
林德明:男,6年
林海燕:女,4年
毛君华:女,现下落不明
杨华军: 劳教1年
王 勇:男,21个月
2005年元月6日,四川省内江市下判人员:
刘旺权:男,7年;
罗建新:女,8年;
魏 伟:男,9年;
杨伙明:男,4年;
刘建平:女,劳教21个月;
陈 茜:女,劳教21个月。